曾經的山西首富李兆會,再次出現在公眾視野時,已成“老賴”。
2018年11月6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李兆會名列其中。
李兆會,1981年生於山西聞喜,因父親遇害22歲就開始接手山西海鑫集團,2008年以125億身家成為山西首富,連續多年躋身胡潤中國百富榜。
2010年,李兆會還迎娶了影視明星車曉,可謂風光無限。
當時坐擁百億的李兆會或許沒能想到,多年後命運翻轉如此之大。
澎湃新聞通過梳理公開資料注意到,由於受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市場不景氣、金融部門抽貸以及內部管理等因素影響,海鑫集團於2014年3月19日被迫全面停產。這也是李兆會商業人生由盛轉衰的重要節點。
2017年12月,因公司資不抵債,李兆會被限制出境;2018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父親被害22歲接班,曾是山西最年輕首富
李兆會的父李海倉曾被譽為“山西鋼鐵大王”,1987年在山西運城聞喜縣創立焦化廠,後成立海鑫鋼鐵,十餘年後發展成為山西省第二大鋼鐵企業及最大的民營公司,身兼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全國政協第九屆委員,連續三年被評為“山西省功勛企業家”。
然而,一起突如其來的槍殺案改變了李氏家族和海鑫鋼鐵的歷史。
2003年1月22日,因私人矛盾李海倉被人槍殺於聞喜東鎮公司辦公室,時年48歲。兇手也當場自殺身亡。
隨後,尚在海外留學、不滿22歲的李兆會中斷學業回國接掌家業,成為資產總額超過40億的海鑫鋼鐵董事長。
“公司是我父親的,不能讓它敗在我手裡。”接班時,李兆會曾對媒體這樣表態。執掌海鑫鋼鐵的頭幾年,李兆會抓住鋼鐵上漲的機遇,企業經營得風生水起,令外界刮目相看。
海鑫鋼鐵當時對外發布的一份資料稱,2003年海鑫總產值超過50個億,上繳利稅超過10個億,為當地財政貢獻3個億,成為歷年來海鑫發展最迅速、最好的一年;2004年,海鑫完成總產值70億元,實現利稅12億元。同年,海鑫被評為納稅全國民企第一。
海鑫鋼鐵內部員工曾在接受《中國企業家》採訪說,和整天在廠子里勤勤懇懇的父親不同,李兆會對鋼鐵不感興趣,他把重心從實業轉向金融,專註投資,在公司角色更像個甩手掌柜。
李兆會掌權後其中一個大動作就是斥資6億入股民生銀行,隨後入股多家金融機構,斬獲頗豐。
2008年,李兆會成為山西最年輕首富,2010年胡潤百富排名,憑藉100億元的財富排在第85位。
盛極而衰:海鑫鋼鐵宣布破產
2013年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名單中,海鑫鋼鐵以營收165.5億位列184位,仍為山西省最大民營企業。但沒想到,在這個屹立行業之巔多年的鋼鐵巨頭,一年後轟然倒塌。
《北京青年報》報道,因2014年初的一筆30億元逾期貸款未能及時歸還,“潘多拉的盒子”就此悄然揭開,海鑫鋼鐵的6座高爐,全部熄火。這個曾經擁有9000多名員工、納稅額佔全縣60%的“萬畝鋼廠”,陷入停產。
海鑫鋼鐵究竟欠了多少錢,最終導致了破產?
新華社2014年11月17日報道稱,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正式裁定受理海鑫鋼鐵集團4家債權人對海鑫集團的重整申請。“由於受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市場不景氣、金融部門抽貸以及內部管理等因素影響,海鑫集團從去年年底開始資金吃緊,並於今年3月18日被迫全面停產。”
新華社披露,海鑫鋼鐵負債及對外擔保數字約為104.59億元,而整個海鑫集團的賬面資產僅100.68億元,這意味着其負債率超過100%。
2015年9月10日,海鑫集團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9月22日,在公證部門的現場監督公證下,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海鑫鋼鐵重整管理人對債權人表決情況進行了統計。數據顯示,海鑫的普通債權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共981家,所代表的債權總額為197.07億元。
“十年間,海鑫鋼鐵成了李兆會遊戲資本市場的提款機,李兆會不斷從海鑫鋼鐵抽血輸向資本市場,然後很多資金消失於無形。”《南方都市報》在報道中表示。
“暫無財產可執行”,一案被執行標的高達24億元
破產後的海鑫,留給李兆會的是巨額債務。
2017年12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公布了一則限制出境的執行信息,被執行人正是李兆會。信息顯示,被執行人李兆會,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
根據該執行信息,澎湃新聞搜索發現,李兆會被限制出境,主要是涉及到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海博鑫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之間的追償權糾紛一案,涉案金額總計2.16億元。李兆會等作為保證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017年12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發執行裁定書表示,執行通知發出後,李兆會及其公司至今未予履行。美錦公司向法院申請了此次“限制出境”的請求。由此,才有李兆會此次被限制出境。而法院也已經查明,李兆會名下已“暫無財產可供執行”。
澎湃新聞以“李兆會、山西”作為關鍵詞搜索中國裁判文書網,共顯示133個判決文書。這些案件多與山西海鑫集團的這位前董事長相關。
《新京報》報道稱,李兆會名下的主要房產已被法院拍賣,運城、上海以及寧波多地法院確認,李兆會名下已無可執行財產。
2018年11月6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最新公布200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李兆會名列太原中院失信人名單。
其依據的生效文書顯示,山西晉海線螺貿易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十日內償還原告中信銀行太原分行借款5000萬元及其利息,李兆會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確認中信銀行太原分行對海鑫鋼鐵集團公司5362萬餘元的破產債權。
李兆會要面對的不僅僅是一兩起債務。澎湃新聞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搜索“李兆會”,共顯示36個執行案件與其相關。其中,由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所執行的、案號為“(2018)京03執恢6號”的案件,執行標的高達24億元人民幣。
“李兆會接班時才22歲,如果其父親不是意外去世,他可以從容的進行接班人訓練,海鑫鋼鐵和李兆會或許不會走到這一步。”曾在海鑫鋼鐵工作13年的前高管朱文(化名)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