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個十五貫的故事:喜劇的戲曲與悲劇的小說
□ 程計山
《十五貫》是一部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的戲曲作品,反映的是肉商尤葫蘆借得本金十五貫,夤夜醉歸;賭徒婁阿鼠圖財殺尤,嫁禍尤之養女蘇戍娟及過路店伙熊友蘭;無錫知縣過於執將蘇、熊問成死罪。蘇州知府況鍾奉命監斬時發現疑點,乃深夜入轅,面見應天巡撫周忱,請准停刑重審。況親赴現場堪查,並化裝私訪,取得罪證,抓真兇,平反冤獄。在這個故事中,儘管無辜的蘇、熊二人受盡了人間酷刑,但畢竟由於遇到了極其聰察的清官況鍾而保全了性命;並且,最後在況鍾撮合下,蘇、熊二人還喜結連理。因此,說《十五貫》是一部喜劇恐怕並不為過。
同時,馮夢龍編纂的小說集《醒世恆言·十五貫戲言成巧禍》中,故事的主人公就沒有戲劇中的蘇、熊二人那樣幸運了。南宋年間,監安城的劉貴與渾家王氏沒有子嗣,納陳二姐為妾。一日,劉貴夫妻到岳父王員外家,王員外因劉家日趨沒落,便給劉貴十五貫錢讓其開個柴米店,賺些銀子度日。劉貴在回去的路上,遇到了一個做經紀的舊相識,便向他討教做生意的經驗,順便二人吃了幾盞酒。由於王夫人未能隨劉貴一起返家,劉貴到家後只有陳二姐一人在家;劉貴趁着酒醉,戲言將陳二姐典了十五貫錢。陳二姐看到劉貴真的拿回了十五貫,便信以為真,趁劉貴酒後熟睡欲回家告訴父母,路上遇到了崔寧,二人一起趕路。而劉貴在熟睡中被殺,十五貫錢被搶去。和戲劇中一樣,眾人從崔寧的身上也正巧搜出了十五貫錢。因此,陳、崔二人被劉貴的鄰居送官。臨安府尹聽得有殺人之事,絲毫不允許陳、崔辯解而認定他們因奸而殺了劉貴,而陳、崔經受不住酷刑只得屈招。府尹疊成文案,奏過朝庭,部履申詳,倒下聖旨,將陳、崔二人一斬一剮。一年後,王員外擔心女兒守寡過於清貧,派人接女兒王氏回家。路上,被一強盜所劫,王氏成了壓寨夫人。後強盜又連劫幾主大財,家間豐富了。王氏隨勸強盜改行從善,強盜也回心轉意。一日在家閑坐,強盜將當年搶劫劉貴錢財,導致陳、崔因此而被屈殺的事情告訴了王氏。王氏知道了自己原夫是被這個強盜所殺,尋到機會便到臨安府叫屈。此案終於大白,強盜被判斬刑,原問官斷獄失情,削職為民。
在這個故事中,固然陳、崔二人被冤的事情終於因找到了原凶而大白於天下,但人死已不能復生,因此,小說中十五貫的故事是一個十足的悲劇。與其他大多數公案戲曲、小說中冤案不同的是,在兩個十五貫的故事之中,均沒有官員貪贓枉法的情節,而之所以出現無辜的冤案,正是因為案件之中的事情過於巧合了:受冤屈都是孤男寡女一起趕路,且男子身上不多不少正好與被害人被搶的錢數都是十五貫,從而影響到了司法官員的判斷。筆者認為,雖然歷史上況鍾確有此人,但在其他故事中,況鍾還曾經斷過「死孩兒」——況鍾能夠聽到剛剛出生便被母親溺死孩兒的哭聲因而破獲了一起案件。在文藝作品之中,況鐘的智慧已經遠遠超過普通人甚至超出人的智慧能夠達到的水平而被稱為「況青天」了。因此,在戲曲中,蘇、熊二人遇上了「況青天」本身就是一種巧合。而在小說中,案件本身存在着諸多疑點,但陳、崔未能遇到超出普通人智慧的司法官員從而造成出現了兩個無辜的冤魂這樣的悲劇。並且,使得原凶暴露,陳、崔二人得以雪冤的原因同樣非常巧合:假如搶劫王氏為壓寨夫人的並不是本案的原凶、假如原凶不向王氏陳述當年的真相,恐怕陳、崔二人的冤案將會是覆盆難照、永無出頭之日了。
文學藝術作為社會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筆者認為,它既需要人們在欣賞文學藝術作品時,從惡人得到惡報、正義得以伸張的喜劇作品中獲得精神上愉悅的享受,但同時,它更需要悲劇將真實的社會現象反映出來,從而使得人們從造成社會悲劇的文化、制度進行深刻的自省、反思,以減少或者說杜絕今後再發生類似的悲劇。比如,儘管由於訟獄涉及人的自由與生命的大問題,司法官員應當由富於智慧的人來擔任,但同時還應當看到的是:能夠達到像況鍾那樣極度智慧的司法官員畢竟是少數,因此在防止冤獄方面,就不能僅僅寄希望於遠遠超出常人智慧的「青天」,而應當探索和構建依靠絕大多數司法官員能夠達到的智慧的基礎上,如何防止被告人被冤枉的訟獄制度。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社會既需要況鍾那樣的「青天」,但更需要探索和完善能夠防止出現冤案的訟獄制度的建設。
(作者單位:河北省正定縣人民法院)(程計山)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