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喝的是元氣森林,還是元汽森林?侵權廠家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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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元汽森林’假冒‘元氣森林’被罰”話題衝上熱搜。

近日,山東德州德城區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起訴書稱,德州境內有人銷售侵權產品。

據悉,被告侵權產品的“元汽森林”包裝與原告產品“元氣森林”的包裝十分相似,能使廣大消費者產生混淆。原告的一款正品汽水多為四五元,而被告一款產品(批發價)只需幾毛錢。最終經過法院的調解等工作,被告廠家均同意停止生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並賠償原告一定數額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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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到元氣森林方詢問假冒商品相關情況,對方表示“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不予置評。”。

公開資料顯示,元氣森林成立於2016年,憑藉著零糖零卡的概念以及簡單清新的包裝,其產品氣泡水在2018年一問世便在眾多飲料品牌中脫穎而出。從2018年到2021年,元氣森林的年銷售額增長率分別達到300%、200%和309%。

由此,市面上有眾多商家推出元氣森林“李鬼”產品。為此,近年來元氣森林發起了多次訴訟,其中包括對“元氣森林”、“親親元氣”等山寨產品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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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僅是元氣森林,“營養毛線”“清場洗髮水”......類似的“山寨食品”無孔不入,且與正品極為相似,消費者不仔細辨認很容易混淆。

那麼,買到“山寨食品”,該怎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旦發現誤購了“山寨食品”,應當固定、留存相應證據並與商家交涉,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如果仍然不能解決的,在與經營者明確約定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可以向相應仲裁機構提起仲裁;如果沒有仲裁協議,可以直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瀟湘晨報記者李軒子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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