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矚目的《執行法官》正式上線。這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影視中心和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將話題聚焦在了執行法官這一“小眾群體”上。
大家都知道打官司難,打贏官司更難,但是令人萬萬沒想到,贏了官司後的執行卻是難上加難。該劇就是講述打贏了官司後,法院的法官們是如何執行的故事。
《執行法官》
劇中通過16個貼近民眾生活的執行案件,見證一批青年法官在工作中堅守職業理想、不斷追求進步的成長過程。
《執行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視中心、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等單位共同出品,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擔任指導單位。
1.執行程序是個什麼程序?
劇名叫《執行法官》,
那執行程序是一種什麼程序?
為何會有執行程序?
債務存在,就會有不誠信行為,就會出現不償還債務的情況。在現代法治理念下,法律禁止私力救濟,也就是禁止債權人私力討債。既然國家禁止私力討債,就要為債權人提供兌現債權的公共服務,這就是法院執行機構設立的初衷。
為了兌現債權人的權利,執行程序中就會對被執行人及其財產採取各種措施。比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發現和判斷被執行人的責任財產;查控被執行人財產,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強制變價被執行人財產,以變價款清償債權人的債權。如果被執行人逃避執行、規避執行,還可以罰款、拘留,對被執行人施以懲治,從而維持司法秩序。
當前,“民事強制執行法”尚在制定過程中,我國還沒有獨立的執行程序法,主要規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編執行程序”及相關司法解釋。
2.執行難在哪裡?
電視劇第一句台詞
就開宗明義地提出了
本劇的主要內容:“執行難”。
那麼執行難在哪裡?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給黨中央解決“執行難”問題報告中,概括了執行4難: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應執行財產難動。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中,概括了新的執行4難:查人找物難、財產變現難、排除非法干預難、清理歷史欠賬難。
在電視劇中,一系列的執行現場都可以反映出執行中的重重困難。比如在小額貸款公司申請執行方強一案中,執行法官無法聯繫方強,無法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在準備拍賣商鋪過程中,方強母親齊潤玉以死相逼,阻撓執行。被執行人邵軍組織人員阻撓執行,將小馬駒藏在馬棚,查找過程充滿曲折和艱難。
3.法院內部都有哪些機構?
剛開始,
齊麟從刑庭輪崗到執行局執行二庭。
那麼法院內部究竟有哪些內設機構?
各個內設機構職能是什麼樣的?
為了實現審判業務的專業化,通常會根據案件特點和類型劃分為不同的庭室。一般而言,主要是分為立案庭(負責立案登記工作)、審判庭(負責各類案件的審理工作,比如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等)、執行局(也就是電視劇的主角,負責強制執行工作)。
不同庭室的法官,辦理案件類型不同,會形成不同的思維方式和職業習慣。刑事法官代表國家懲治犯罪通常比較威嚴,民事法官往往處理各類“家長里短”,商事法官處理各類商事糾紛,執行法官每天與“老賴”鬥智斗勇就多了一分“雷厲風行”。
4.楚雲庭長讓齊麟背的書有什麼來頭?
在第三集中,
楚雲庭長要求齊麟背熟
《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規範》一書,
那麼這本書有什麼來頭?
這本書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於2017年編撰,並且在2023年進行了修訂,重新編撰後的條目數量由1000條增加到1325條。本書對1949年以來涉及執行的16部法律、90部司法解釋、101部規範性文件、30篇指導性案例、105篇請示答覆進行了全面整合,形成了一套以操作規程為核心、覆蓋執行工作各重要節點的執行案件辦案規範。
強制執行,作為國家行使公權力措施的程序,採取的所有措施都要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遵守法定的時限、符合法定的要件。所以,楚雲才特別要求齊麟熟記各種規範,做到執行規範合法。
在電視劇中,不少地方都體現出了執行程序的要求和重要。比如騰退房屋之前,要先張貼公告;扣押財產要辦理扣押手續;搜查財物時要出示搜查令等等。
5.同是一個法院,為何不能詢問其他人辦理的案件?
在第1集,齊麟姑媽齊潤玉被帶到法院以後,齊麟想去探望姑媽。在跟楚雲溝通時,楚雲要求他填一份插手過他人案件登記表。
那麼,為何不能隨便了解他人案件?
為了堵住違規請託、干預過問的“後門”,防止“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中辦國辦、中央政法委、“兩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分別先後印發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俗稱“三個規定”。同時,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42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向有關地方或者部門打聽案情、打招呼、說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情節較輕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三個規定”,從司法機關外部、司法機關內部、司法人員對外接觸交往等三個維度,構建起一套防止干預司法、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體系。所以說,在法院內部,不能違規過問其他人員辦理的案件,否則就屬於違規。
第一個執行案件,
就帶領觀眾進入了
騰退拍賣房屋的執行現場,
火力全開,劍拔弩張。
劇情提要:被執行人方強在判決生效後,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還玩起了人間蒸發。方強名下僅有的財產為一套商鋪,由其父母用於經營飯店。為騰退房屋以便拍賣還債,執行法官楚雲帶隊到了現場,但方強父母堅持認為商鋪實際上是自己所有,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方強轉移到了自己名下,並用於抵押貸款,進而拒絕搬離房屋,還當場撕毀了法院的騰退公告,矛盾由此引發。
不妨藉此談一談這裡面涉及的幾個執行小知識。
1.啥叫房屋騰退?
古今中外,房屋始終都是老百姓最為看重的財富之一。所以,執行案件中,難度最高,阻力最大的往往也是騰退拍賣房屋的案件。《執行法官》的開場案件就選擇了這樣一個充滿火藥味的案件,可謂是抓住了執行難的難點和堵點,不失為一場生動的現場教學。
房屋騰退案件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擬變價或以物抵債房屋進行騰退的案件,以及生效法律文書直接確定被執行人房屋騰退的案件等。
現行法律規定,執行法院擬對查封房屋進行拍賣的,應當在作出拍賣裁定時一併作出拍賣公告。公告中須載明,對擬拍賣房屋享有權益的案外人應當在指定期限內向執行法院進行申報,逾期不申報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後果。拍賣公告應當在擬拍賣房屋現場張貼。
電視劇中,案件受理後,執行法官楚雲帶領團隊第一時間制定了案件的執行方案。到達地點後,為防止衝突、避免矛盾,執行法官首先開展釋法明理工作,向方強的父母說明拒不配合倒出房屋將會由執行幹警進行強制騰退,如在騰退過程中存在抗拒執行行為,還有可能面臨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在多次勸說無效,方強母親還動手撕毀法院公告的情況下,果斷命令法警將其帶至法院。最終,方強父母認識到法院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決心以及拒不配合法院執行的法律後果,主動配合執行幹警自行倒出房屋,房屋交付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2.暴力對抗執行會有什麼後果
電視劇中,方強父母面對執行幹警的到來,並沒有主動配合執行工作,反而採取暴力手段對抗執行幹警,其母因不明真相,甚至對執行幹警進行推搡,阻撓人民法院依法執行,嚴重干擾司法秩序。面對易某某的激烈反抗,執行幹警冷靜應對,一面錄像取證,一面要求現場法警控制局面,同時對易某某及圍觀群眾予以釋法明理,告知其抗拒執行的嚴重後果。後在法警的協助下,執行法官成功將方強母親帶回法院。
法律規定,如果態度惡劣,法院可以依法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同時對阻擾行為予以訓誡,並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討等懲戒措施。另外,抗拒強制執行的,可以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其後果為承擔刑事責任,具體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案外人怎麼提異議
房屋騰退過程中,如果有案外人認為自己對房屋有權利怎麼辦?電視中,方強的父母提出來,房屋不屬於方強的財產,而是應該屬於自己的。這個時候靠暴力阻礙執行肯定是不行的,否則就會面臨懲處的危險。
執行程序開始後,如果案外人(執行程序以外的人)認為所執行的標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請求權,或認為執行可能影響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目的在於保護案件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可以糾正已經生效執行文書的錯誤。異議應當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提出,並說明理由,提供證據。
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之後,將會立即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裁定中止執行。執行異議理由不成立的,則駁回案外人的異議。如果案外人對駁回異議不服,可以再提起複議或者案外人異議之訴。
司法工作中,執行法官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是法律判決的執行者,更是社會正義的捍衛者。
法律判決是文字上的法律正義,要使判決獲得事實正義,即老百姓能夠看得見摸得着,且獲得實實在在的物質結果,執行法官這一角色必不可少。他們的存在,不僅確保了法律判決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更在深層次上體現了法治精神的意義——將法律判決轉化為具體的行動,讓正義在現實中得到體現。
本期和大家聊了這麼多法律知識,你都牢記了哪些內容呢?讓我們隨着劇情的進一步展開,收穫更多法律知識吧!
來源:今日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