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昊星
“ai復活”定製視頻似乎正成為一門賺錢的生意。
所謂“ai復活”,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將逝去親人的文字描述、圖片、視頻和聲音資料輸入ai算法模型,從而模擬生成一個數字形象,擁有逝者的性格、記憶、圖像、視頻和聲音。
但在無形中,ai又一次跨越了人類倫理與道德的邊界,傷害到了部分人群的情感。
多位明星家屬發文抵制“ai復活”
近日,“網友用ai復活李玟”“家人回應博主用ai復活高以翔”“父親希望ai復活喬任梁視頻儘快下架”等話題衝上熱搜榜。
然而,多位已故明星家屬並不支持粉絲們這樣的做法,認為這是在往他們的傷口上撒鹽。
高以翔家人和喬任梁父親目前都明確表示,不希望自己已故親人的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
江歌媽媽也發表了關於“ai復活親人”的看法,她表示:“不接受用ai復活親人!憑什麼為我們(我與女兒江歌)決定!”
“ai復活”在遭受抵制後,其究竟是否侵權的問題也頗受關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北京市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智娟看來,此條規定意味着逝者雖然不直接享有民事權利,但其姓名、肖像、隱私等仍受法律保護。視頻製作者在未經逝者近親屬允許的情況下,使用ai技術模擬逝者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何智娟進一步表示,“ai復活”是否合法,關鍵在於是否獲得了近親屬的授權。如果被複活的對象身份特殊,還需取得相關機構的授權。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是名人、藝人等擁有一定知名度的群體,近親屬在授權時應確定授權範圍、使用方式、許可使用期限、使用規範等內容,約定公正合理的違約責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ai復活”業務為何能成為一門生意?
“ai復活”業務成了一門生意的原因在於,它本身就是一種從需求尋找市場的特殊行業。在多部受人關注的影視作品中,也曾出現“ai復活”相關的題材。
例如科幻懸疑類英劇《黑鏡》第二季中的一集,女主利用意外身亡的男友在社交網絡上留下的大量數據,重塑了一個模擬男友人格的ai。
無獨有偶,在國產電影《流浪地球2》中,科學家圖恆宇利用量子計算機,“復活”了因車禍去世的女兒丫丫,賜予她數字生命。
在電商平台上,有部分商家已經推出了 ai“復活”親人服務。截至目前,有些商家已經售出了超過800單。
但在“ai復活”技術中,出現了一些被家屬允許的案例。例如,最近在社交媒體上火爆的“錢學森數字人”,就是經錢學森家屬及錢學森管理委員會同意後,由中國科技大學聯合願景公司出品的“ai虛擬人”,項目發布後獲得近20萬點贊,收穫了大量好評,也引發了廣泛關注。
不難看出,在充分尊重家屬意願的前提下,“ai復活”技術也能夠被接受和支持,為人們帶來了新的體驗場景。
據悉,一些ai數字人公司目前也在主動約束自己的行為。已經在虛擬數字人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的小冰公司ceo李笛也在近期表示,他們的ai技術可能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
作為第一批研發“ai復活”技術的公司決策人員,李笛並不認為他們的技術是社會發展的“必選項”,甚至更需要擔心其被濫用的風險。
由於ai數字人的倫理門檻較高,所以小冰團隊在內部推出了ai技術復生倫理原則,也被稱為“黑鏡三原則”。
小冰團隊制訂的黑鏡三原則
李笛指出,儘管更多數據可以使“ai復活”更真實,但也增加了數據被濫用的風險,如黑客攻擊或詐騙,濫用風險可能增加,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數據和金錢被勒索。因此,李笛認為ai復生一旦被濫用,其可能會造成數據“巨大破壞”。
私自進行“ai復活”,家屬如何維權?
在“ai復活”業務如火如荼時,其能否成為一門完全合法的生意,貌似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孟廣遠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採訪時表示,“ai復活”作為一項新興事物,目前雖可以進行商業活動,但要根據商業活動的具體內容判定是否合法。“ai復活”的視頻內容應當尊重社會公德、倫理道德,不能出現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
同時,當家人的音容笑貌被陌生人私自進行“ai復活”時,家屬會承受到親人離世後的二次傷害。在這種情況下,了解如何維權至關重要。
多位法律專家表示,如果只是一般的視頻侵權行為,可先聯繫發布視頻的相關平台或個人,要求其刪除該視頻;如該平台或個人仍繼續侵權行為,可向侵權行為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孟廣遠補充道,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的“通知與取下”規則,死者家屬可以向網絡服務平台提供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如視頻鏈接)、死者家屬的真實身份信息、與死者的親屬關係證明,要求網絡服務平台採取下架視頻等必要措施。
誠然,部分視頻作者係為懷念逝者,但也不乏打着懷念逝者的名義“消費”逝者,博取流量。
何智娟提醒,如果“ai復活”視頻對逝者有嚴重的侮辱情形,還有可能觸及刑法,構成侮辱罪。
例如江歌母親訴新浪微博賬號“posh-bin”一案,新浪微博網民譚某自2018年起,通過其新浪微博賬號“posh-bin”,發布系列與江歌案有關的文章及漫畫,甚至在下述每一篇文章末尾附上江歌的遺像,隨後被江歌媽媽起訴。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譚某通過微博,以漫畫、文字的方式,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上海普陀法院對譚某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多位法律專家指出,對於以懷念逝者為名,卻以此獲取流量並可能侮辱逝者的行為,社會應保持警惕。同時,法律應對此類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並適當填補和完善對新興技術的監管空白,以進一步維護逝者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
來源:國是直通車
編輯:高琰瑭
責編:魏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