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8月26日,江蘇偉康潔婧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偉康醫療”)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潘哲盛、王茂華。偉康醫療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500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公司擬募集資金3.68億元,分別用於“年產1,150萬支超滑抗菌硅膠導尿管新建項目”、“年產4,800萬支吸痰管、1,000萬個引流袋新建項目”、“醫用高分子材料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醫療器械營銷網絡項目”。
偉康醫療兩度撤回上市申請。2017年9月25日,偉康醫療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並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請,後續撤回申請;2019年6月18日偉康醫療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並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後續撤回申請。深交所詢問公司前後兩次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並撤回申請的原因。
本次發行前,劉春良、劉麗潔父女通過直接及間接方式合計控制公司100%的表決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後,劉春良、劉麗潔父女控制的表決權比例降為75%,仍能夠直接影響發行人的重大經營決策。
2020、2021年,公司分紅金額分別為10,000萬元、5,000萬元、5,400萬元,合計分紅金額2.04億元。2022年公司通過議案擬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1,350萬元,尚未實施。
2018年至2021年,偉康醫療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4,004.52萬元、26,192.33萬元、25,355.20萬元、24,409.74萬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3,487.48萬元、25,434.23萬元、24,685.55萬元、24,159.75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6,882.42萬元、6,904.39萬元、5,470.50萬元、5,462.60萬元,歸屬於發行人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分別為5,230.23萬元、5,801.54萬元、4,655.51萬元、4,818.98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6,577.28萬元、7,989.63萬元、9,515.64萬元、4,195.41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4,661.48萬元、27,003.30萬元、28,818.82萬元、25,171.07萬元。
2018年至2021年,偉康醫療員工人數分別為756人、700人、720人、666人。
2018年至2021年,偉康醫療研發費用分別為708.37萬元、791.42萬元、681.19萬元、760.52萬元。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率分別為2.95%、3.02%、2.69%、3.12%,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3.28%、3.92%、4.16%、4.50%。公司2020年、2021年研發費用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最低。
公司境外市場主要以OEM方式生產銷售,即根據境外客戶的訂單情況進行生產,產品貼客戶的商標後進行銷售。報告期內,公司境外直接出口金額分別為11,174.50萬元、13,526.64萬元、11,334.38萬元和10,631.74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7.58%、53.18%、45.92%和44.01%。
偉康醫療在招股書中披露了報告期內三起違法違規受到處罰的情況。2018年10月26日,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發布“國家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第7號)(2018年第90號)江蘇省處置情況”,對偉康醫療就上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的真空控制裝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行為實施罰款20,000元的處罰,並要求採取修改模具,並進行驗證的整改措施。
2021年2月25日,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蘇葯監宿械罰〔2020〕9號),因公司生產不符合經註冊產品標準要求的一次性使用換藥包(不合格項目是環氧乙烷殘留量),給予3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1年10月12日,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偉康醫療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蘇葯監宿械罰[2021]7號),因公司於2021年3月5日生產的300支一次性使用鼻胃管的紫外吸光度不符合經註冊產品標準要求(貨值金額為7,425元),給予公司罰款45,000元的行政處罰。
報告期內,公司銷售給部分經銷商的產品存在滯銷或臨近有效期的情形,根據協議約定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對相關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報告期各期退貨金額分別為58.02萬元、693.95萬元、197.69萬元和31.90萬元。報告期內,公司因滯銷、近效期的退貨占以前年度對應發貨金額比例總體較高,大多超過5%。
除上述因滯銷、近效期的退換貨外,報告期內,公司其他退換貨的主要情形為產品因物流運輸等原因造成外箱受潮或破損等包裝問題、少數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部分客戶下單型號有誤等原因形成的退換貨,退換貨周期較短,大多在發貨後一個月內發生。
主營一次性使用醫用耗材募資3.68億元 父女100%持股
偉康醫療主營業務為一次性使用醫用耗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經過多年的經營發展,公司產品已涵蓋手術護理、呼吸、麻醉、泌尿和穿刺五大系列的上百種規格型號,主要產品為吸引管、吸痰管、鼻氧管、引流袋(包括防逆流引流袋、精密引流袋)等醫用高分子材料類產品。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昊鵬實業持有公司77.27%股權,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劉春良、劉麗潔父女。其中:劉春良直接持有公司13.64%的股份,劉春良、劉麗潔通過昊鵬實業間接控制公司77.27%的股份,劉春良通過上海宏建間接控制公司9.09%的股份。
偉康醫療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1,500萬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潘哲盛、王茂華。
偉康醫療擬募集資金36,829.81萬元,其中14,940.19萬元用於“年產1,150萬支超滑抗菌硅膠導尿管新建項目”、13,047.20萬元用於“年產4,800萬支吸痰管、1,000萬個引流袋新建項目”、5,162.80萬元用於“醫用高分子材料研發中心建設項目”、3,679.62萬元用於“醫療器械營銷網絡項目”。
兩度撤回上市申請遭問詢
深交所在問詢中指出,2017年9月25日,偉康醫療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並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請,後續撤回申請;2019年6月18日偉康醫療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並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後續撤回申請。深交所詢問公司前後兩次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並撤回申請的原因。
關於第一次申報,公司在問詢回復中表示,2017年9月,偉康醫療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並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請,於2018年7月撤回申請。公司第一次申報對應報告期內(2014年-2017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1,653.18萬元、3,967.02萬元、4,692.14萬元和5,051.91萬元,考慮到自身業績規模較小,主板審核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基於自身發展戰略的考慮,撤回申報並計劃另行申報創業板。
該次申報系公司主動撤回申請材料,監管機構未向公司下發過規範整改要求,且該次申報撤回已滿36個月。因此,該次申報不存在需要整改落實的事項或影響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關於第二次申報,公司表示,2019年6月,偉康醫療報送了首次公開發行並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於2019年9月被中國證監會抽中現場檢查後撤回申報申請。撤回申報主要由於公司計划進行經營戰略調整,進一步聚焦一次性使用醫用耗材主業,剝離與主營業務生產無關的蘇州地區土地和房產;公司預計審核期限將明顯延長,面臨外部機構投資者的兌現回報壓力;公司前次申報期後部分經銷商存在大額退換貨事項,涉及對前次申報期內的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兩年分紅2.04億元1350萬元尚未實施
2020年4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2019年末總股本55,000,000股為基數,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18元(含稅),合計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10,000萬元。該利潤分配方案於2020年6月實施完畢。
2020年7月20日,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2019年末總股本55,000,000股為基數,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09元(含稅),合計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5,000萬元。該利潤分配方案於2020年7月實施完畢。
2021年6月18日,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總股本45,000,000股為基數,按每10股派發現金12元(含稅),合計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5,400萬元。該利潤分配方案於2021年11月實施完畢。
2022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45,000,000股為基數,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元(含稅),合計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1,350萬元。該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尚未實施。
業績連降兩年
2021年9月30日招股書申報稿顯示,2020年歸屬於發行人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4,332.81萬元。
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相關財務信息未經審計,但已經中匯會計師審閱。根據中匯會計師出具的“中匯會閱[2022]6215號”《審閱報告》,公司2022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12,285.47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0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3,173.07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8.05%。
員工人數呈下降趨勢
2018年至2021年,偉康醫療員工人數分別為756人、700人、720人、666人。
從專業結構來看,截至報告期末,公司生產人員469人,佔比70.42%。
從受教育程度來看,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大專以下531人,佔比79.73%。
去年研發費用761萬元
2018年至2021年,偉康醫療研發費用分別為708.37萬元、791.42萬元、681.19萬元、760.52萬元。
其中,職工薪酬金額分別為322.53萬元、338.89萬元、317.27萬元、367.53萬元,佔比分別為45.53%、42.82%、46.58%、48.33%。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率分別為2.95%、3.02%、2.69%、3.12%,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3.28%、3.92%、4.16%、4.50%。
公司2020年、2021年研發費用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最低。
招股書稱,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研發投入規模較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由於:(1)報告期內,公司研發項目主要為現有產品改良和產線自動化改造,而康德萊、三鑫醫療、維力醫療等可比上市公司在既有主要產品研發改良的基礎上,還對介入類耗材、骨科類耗材等高值醫用耗材和血液凈化裝置等醫療設備產品進行了持續的研發投入,研發方面更為廣泛;(2)公司參與研發人員主要位於沭陽,而康德萊、維力醫療主要經營場所位於上海、廣州等經濟發達地區,公司研發人員的平均薪酬水平相對較低;(3)公司在研發設施建設投資方面與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距,研發設施折舊費用較少。
外銷客戶集中
偉康醫療的銷售市場主要分境外市場和境內市場,公司結合自身發展規模和產品特點,境外市場主要是以OEM方式生產銷售,其中包括直接出口和間接出口;境內市場主要以經銷為主、直銷為輔。
公司境外市場主要以OEM方式生產銷售,即根據境外客戶的訂單情況進行生產,產品貼客戶的商標後進行銷售。公司境外客戶主要為境外大型醫療器械品牌運營商。
報告期內,公司境外直接出口金額分別為11,174.50萬元、13,526.64萬元、11,334.38萬元和10,631.74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7.58%、53.18%、45.92%和44.01%。
公司外銷客戶主要為Cardinal、Medline、Intersurgical和HUM,上述四家外銷客戶均為國外知名醫療器械品牌運營商,報告期內合計占公司直接出口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三起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
偉康醫療在招股書中披露了報告期內三起違法違規受到處罰的情況,包括: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真空控制裝置不符合標準規定、一次性使用換藥包環氧乙烷殘留量不達標、一次性使用鼻胃管紫外吸光度不達標。
(一)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真空控制裝置不符合標準規定
2018年9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國家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第7號)(2018年第90號)”,公告顯示偉康醫療生產的一批次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的真空控制裝置不符合標準規定。2018年10月26日,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發布“國家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第7號)(2018年第90號)江蘇省處置情況”,對偉康醫療就上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的真空控制裝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行為實施罰款20,000元的處罰,並要求採取修改模具,並進行驗證的整改措施。2019年11月,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就上述違規事項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沭市監案字〔2019〕10085號)。
(二)一次性使用換藥包環氧乙烷殘留量不達標
2021年2月25日,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蘇葯監宿械罰〔2020〕9號),因公司生產不符合經註冊產品標準要求的一次性使用換藥包(不合格項目是環氧乙烷殘留量),給予3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前述不符合經註冊產品標準要求的一次性使用換藥包為2,000包,合計貨值金額為6,000元。考慮到案發後公司積極配合調查,採取有效措施召回不合格產品818包並銷毀,認真排查不合格原因,採取針對性措施整改,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給予中限處罰。
(三)一次性使用鼻胃管紫外吸光度不達標
產品因滯銷、臨近有效期、質量問題發生退換貨
報告期內,公司銷售給部分經銷商的產品存在滯銷或臨近有效期的情形,根據協議約定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對相關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報告期各期退貨金額分別為58.02萬元、693.95萬元、197.69萬元和31.90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因滯銷、近效期的退貨占以前年度對應發貨金額比例總體較高,大多超過5%。
涉及經銷商客戶主要為部分國葯系經銷商、蘇州多健醫科儀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多健”)和佛山市潔婧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關聯企業為佛山市易德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統一簡稱“佛山潔婧”)。
此外,公司與河北國葯、安徽國葯、山東國葯等5家國葯系經銷商簽訂的2020年度經銷協議中約定,如其訂貨的品種或規格不適銷,可以在公司發貨三個月內申請調換貨,調換貨額度為年發貨金額的2%。2020年、2021年相關退換貨金額分別為14.43萬元和8.61萬元,合計占相關國葯經銷商2020年經銷收入的比例為1.93%,相關退換貨合計金額及占收入的比例均較小,不影響公司收入確認原則。根據公司與國葯系經銷商簽訂的2021年度經銷協議,上述退換貨條款已不再適用,公司原則上僅允許對非客戶原因造成的產品缺損及質量問題進行退換貨處理。
COPAC SYSTEMS ApS於2020年4月向公司採購密閉式吸痰管21.04萬元。後因雙方在產品質量標準等方面存在意見分歧,經協商一致,2021年1月COPAC SYSTEMS ApS將前述採購的密閉式吸痰管予以退回。報告期內,公司與COPAC SYSTEMS ApS不存在其他交易。公司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對2020年度該客戶的收入及成本進行調整。(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