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大時代道德篇(九十六):和塵同光,是知克己最難。
在北洋史上,多如牛毛的的大小軍閥,來源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老頭子袁項城的部下,另外一些則是土匪蛻變。陳志讓曾有言:“起碼有二十三個大小軍閥在其成為軍人之前,毫無疑問都是土匪頭子。”例如“盜匪”出身的山東軍閥張宗昌、“胡匪”出身的奉系軍閥張作霖、“游匪”出身的桂系軍閥陸榮廷等。不過軍閥與土匪之間的關係,遠非只在於出身。就直系軍閥而言,民國十一年的春天,在直、魯、豫等地的駐軍不過十五萬人,兩年後增加至二十五萬人,軍閥擴軍養兵,龐大的餉銀開支自然是基礎,而籌集的一個重要方式就是攤派,不過這也讓普羅大眾“胼手胝足,太平之年不過僅足溫飽,如此供應,豈能擔負”。
張作霖
於是,這也成了土匪滋生的潛在條件。在顛沛流離、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鋌而走險,這些人紛紛選擇了土匪這個行當。不過軍閥“刮地皮”,只是為土匪產生提供條件,軍閥麾下的虎狼之師,更是土匪最為直接的來源,戰爭時期儼然涇渭不分。軍閥的盤踞產生了土匪,潰軍謀生計,也轉入土匪行當,土匪也想加入軍閥之列,得以安身立命。因此土匪與軍閥之間,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循環關係,產生了兩者的角色互換:土匪的渴望被改編而“正規化”,而軍閥的人馬紀律敗壞至於“土匪化”。一方面是大量的北洋軍“流而為匪”,不僅壯大了土匪,而且將土匪的實力提高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土匪
其後,土匪的武器裝備絲毫不亞於正規北洋軍,對峙中往往也咄咄逼人,表現出“雖官兵不畏也”的態度。另一方面,大量的土匪混入北洋軍之中,導致戰鬥力大為下降,紀律毫無。這些魚龍混雜的北洋軍“平昔對於匪之來去,皆熟視無睹,迨與匪戰,則每戰皆北”。更有和他們原來的“同行”互通聲息,這種“勇於掠奪,怯於戰鬥”的土匪氣質,也註定北洋軍走向覆滅的宿命。真正讓人唏噓的是“臨城土匪劫車案”,孫美瑤在與北洋中樞談判時,就提出了要求被收編為北洋軍,也確實賺得一個旅長之職。
北洋軍
最終土匪這個行當,“不特無戾於法,且可以為做官之階梯也”。所以有“相率而為匪”,以土匪為跳板,然後躋身宦海。民國十二年,就連京師城郊的應城土匪,也曾硬氣地“要求改編正式軍隊一師”,還要“提供全師軍械,並現款百萬元,否則寧與拚死一斗”,這些曾經打家劫舍的土匪,儼然成了待價而沽的搶手貨,不僅不懼北洋軍,更是道貌岸然的要求收編,其實也是北洋軍閥的縱容與妥協,畢竟有兵即是草頭王的軍閥,才是這種局面的始作俑者,他們把人馬與地盤視為安身立命的本錢,也就將土匪視為拉攏的對象,結果難免沆瀣一氣,成為一丘之貉。
參考資料:《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菜根譚》、《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的土匪與軍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