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駕駛人為了駕車「不受限」
竟在車牌上動起了「歪心思」
以為這樣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
逃過查處 肆意違法
可惜逃不出交警蜀黍們的「火眼金睛」
本期案例
2024年8月29日,貴陽市觀山湖區交管分局指揮中心在當日進行晚高峰視頻巡查時,發現會展東路有一輛麵包車遮擋號牌停放至行車道上。
民警立即趕往該路段。到達現場後,在路邊商鋪找尋到了該麵包車駕駛人。
該駕駛人對其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駕駛人自述,由於此前在相同路段多次因交通違法行為被攝像頭記錄,累計罰款已超過1000元,因此心存僥倖,試圖通過遮擋號牌來逃避監控設備的監管。
最後,民警對其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規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面對違法後果,該駕駛人表示後悔不已,並表示今後將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中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中規定: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9分。
故意遮擋號牌危害大
01 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
因遮擋或污損號牌的機動車在道路上違法行駛,嚴重干擾路面正常通行秩序。同時對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嚴重的負面心理暗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02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駕駛員故意遮擋、污損號牌隨之可能會引發有超速行駛、違法超車、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這些無視交通法規的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03 合法權益受到威脅
由於車輛號牌被遮擋或污損,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目擊證人、電子警察都無法記下肇事車輛的真實號牌,給警方偵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增加難度,受害者合法權益受到威脅。
04 妨礙交警公正執法
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的行為,在非現場交通違法情況下,造成路面設備無法取證的違法行為並記錄,使得駕駛人的違法行為不能受到應有的懲處,妨礙交管部門依法依規執法。
廣大駕駛人請注意
故意遮擋、污損號牌
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自以為是的「小聰明」
將會帶來「大麻煩」
遮擋號牌≠擁有護身符
務必保持車牌號清晰完整
安全、文明、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