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張藝謀金字招牌不管用了?

娛樂頭條 2013℃

都等急了吧。

春節檔的壓軸。

還是得留給真·勞模——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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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合家歡、群像喜劇。

對比去年《滿江紅》以45億拿下年度票房冠軍,今年春節檔,老謀子存在感低得可憐。

目前票房7.5億,不到《熱辣滾燙》和《飛馳人生2》的一半,甚至比不上《熊出沒》的9.5億。

連豆瓣評分也從8.0分降到了7.8,在春節檔的五部真人電影里排名第四。

看似平平無奇。

但,sir卻看見了在「技術原因」被短暫下架的《一秒鐘》之後。

張藝謀在現階段,最勇敢、最悲憫的一次表達。

01

看《第二十條》之前,sir沒太高期待。

司法題材,喜劇風格,卻選在春節檔上映,這註定了《第二十條》不可能脫離超乎一般檔期的正能量需求。

就像不管海報還是預告,都在弱化真實改編、社會批判這一標籤。

《第二十條》的缺點很明顯。

首先作者風格的極致弱化。

這兩年,老謀子作品雖口碑不穩定,《堅如磐石》因刪減而面目全非,《滿江紅》也被詬病人物空洞,邏輯不通。

但有一點是確定的——

張藝謀仍是國產市場中,對視覺表達最有執念和想法的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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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二十條》卻很不張藝謀。

運鏡平庸,配樂煽情,畫面無趣,讓人彷彿置身於八點檔電視劇,甚至是加長版小品。

這也是很多觀眾在批評的——

實在想不通,為什麼要安排這麼多聒噪瑣碎的家長里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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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馬麗懷疑雷佳音和初戀有一腿,反反覆復找茬,居然能成為電影的核心笑點;

還有雷佳音給孩子科普自己卑微的家庭地位,特別像春晚小品里,中年小男人給老婆上交全部工資的土味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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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馬麗和雷佳音喜劇功力深。

憑張藝謀幾乎不存在的幽默感,《第二十條》大概是一部不及格的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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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換個角度想——

張藝謀這麼信手拈來的導演,對電影審美有這麼強的執念,他不可能不明白這一點。

那麼他為什麼依然把這些在年輕觀眾看來,無聊、注水的家庭倫理細節瘋狂放大、延長?

當然這裡面有張藝謀自身的原因。

比如他認為電影不能悶,所以就得加入通俗易懂的笑料。

但張藝謀已經74歲了,他生活的時代,局限了他對年輕一代笑點的理解。

這導致很多人對這樣的碎碎念倍覺冗長。

但sir卻覺得,更重要的原因,其實是在看似家長里短的瑣碎的包裹下,張藝謀才得以有機會藏起他真正的表達。

就像《秋菊打官司》,官司沒那麼重要。

秋菊對說法近乎不可理喻的軸,她對官官相衛、濫用權力的深層恐懼,才是更重要的東西。

因為,那才是更中國,更鄉土,更刻在我們骨子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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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第二十條》里,其實正當防衛怎麼從「沉睡條款」進化成今天這個樣子,也不是張藝謀最關心的。

事實上,《第二十條》雖然是片名,但它反而是最表層,最不重要的元素。

他想說的,也遠不是電影結尾,雷佳音在聽證會上像去年《滿江紅》一樣的正能量普法演講那麼簡單。

02

《第二十條》的核心問題其實很簡單——

一個普通人要做好人,到底要付出什麼代價?

從儒家的君子到現代學雷鋒,我們比誰都高調地宣揚著「做好人」。

但為什麼現在法治健全了,觀念文明了。

我們卻覺得做好人更難了?

《第二十條》的很多瞬間,都會讓人想起那些無法放下的社會事件。

唐山的燒烤打人案。

山東的辱母殺人案。

很多人說《第二十條》是偷懶的。

因為公平來得太突然,而程序正義如何優化,才能有助於實現實體正義,這些探討都過於粗糙。

但sir卻反而認為,這《第二十條》的驚喜恰恰就在於——

張藝謀並不想回答這些艱澀的法律概念。

因為他也不想懸浮地探討,法律如何健全,才能保障普通人做好人的權利。

相反。

他首先處理的是一個更能擊打老百姓的核心問題——

中國社會秘而不宣的權力食物鏈,是如何將普通人的良知和尊嚴,一點點的吃干抹凈。

電影以「正當防衛」為核心。

將劇情分成三條線索——

主線,是雷佳音在處理的主案件。

放高利貸的劉文經,用狗鏈把王永強鎖起來,還多次強姦後者的老婆。

情急之下,王發狠了,錯手把劉捅死。

但王是聽見劉要從車上拿刀,為了保護妻女,才會把人往死里捅。

難點就在於——

不管公安怎麼查,都無法證明劉車上有刀。

甚至,光天化日之下發生的霸凌,虐待,強姦……因為鄉土社會的互相包庇,彷彿一切都沒發生過。

更諷刺的是,王永強是因為案件存疑,證據不足,檢察院才延時起訴。

而另一邊呢?

劉文經的家屬,因為有律師,有勢力,相當會給檢察官施加壓力。

他們能集結人馬到檢察院門前,說檢察官拖延起訴,導致劉所在的車隊發不出工資,為輿論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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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能比公職人員更快地找到郝秀萍,用女兒的生命安全,威脅郝簽下不存在強姦的聲明,進而把王永強置之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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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什麼?

對普通人來說,這是提醒我們夾起尾巴做人的柵欄。

可一旦疊加了劉文經的烈士家屬身份,疊加他們在康村這個原始的鄉土社會中,不明覺厲的宗族力量。

法,就是一張橫行無忌的盾牌,一把殺人不帶血的屠刀。

電影的副線,是韓明辦過的案子。

公交司機張貴生,看見流氓性騷擾年輕女孩,上前制止。

對方一頓猛揍,張貴生只好操傢伙還手,但一不小心就把人打了個顱骨骨折。

根據司法慣例,張貴生的行為無法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只能是打架鬥毆。

他不服,一次次到北京上訪,但就是討不回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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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佳音演的韓明,不是冷血的人。

他理解張貴生的難,所以幫他找工作。

但前提是——

張貴生必須答應不上訪,不再給政府添麻煩。

當然,也是不給他的工作添麻煩。

可張貴生為什麼要上訪?

女兒的堅持。

女兒不理解,爸爸為性騷擾出頭,難道不是好人嗎?為什麼壞人不會被制裁,好人卻要留下案底?

同樣的疑惑,也發生在韓明的兒子心裡。

他在學校看見校園霸凌,把人給打骨折了。

結果欺負人的,是教導主任的兒子。

韓明一家本來在縣城生活,因為一個掛職機會,才有機會到大城市來,讓兒子在名校借讀。

現在,一次打架鬥毆,不僅借讀要泡湯,還可能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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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明和教導主任都是體制內,他們不缺錢,但爭的是面子。

馬麗不願讓兒子道歉:我兒子做好事不留名,他憑什麼道歉?

教導主任卻覺得:我兒子被打了,一個道歉都要不回來,我以後在學校還怎麼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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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第二十條」。

同樣法與情的困境。

但在不一樣的階層,也是那麼涇渭分明,不可逾越。

王永強的還擊,不是因為他想做好人——

這種要求,太奢侈了。

他想要的,只是活下去,做個人,保護好聾啞的妻女。

張貴生,稍微好點,在大城市混了個還算穩定的工作,他心滿意足。

因為他本以為——

窮點,不怕。

至少我能以身作則,教女兒做個善良、正直、勇敢的人。可現實卻告訴他,窮人,你就不該有這種妄想。

韓明,基層檢察官,高級知識分子。

這或許是什麼都不愁的階層。

但他同樣做不了好人。

大學時,初戀女友被學長猥褻,他堅持要出頭。結果,猥褻的事情還不知道有沒有結果,他自己則因記過而被分到了縣城。

這一干就是二十年。

而在二十年後,世界似乎沒有發生任何變化——

他的兒子想做好人。

他想讓孩子有做好人的勇氣。

可面對孩子的提問,韓明唯有沉默。

兒子:我錯了嗎?

韓明:你沒錯。

兒子:那法律錯了嗎?

韓明:法律不會有錯。

兒子:那到底誰有錯?

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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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在《第二十條》里,誰最有資格做好人呢?

或者說,誰做好人,能做的遊刃有餘、獲得滿堂喝彩呢?

那當然是——

當趙麗穎演的啞女自殺,劉文經的案子引起更大的轟動,不得不給出指導意見的上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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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會特地把韓明叫過來,充分展現了上面對這件案子,對司法公平,對社會輿論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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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重視,韓明才有了做事的底氣。

他突然能開專家聽證會,也才有了那一段「激情演講」——

「法,是讓壞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做好人的代價更高。」

這樣的處理方式讓很多人詬病,覺得最後走的又是青天大老爺那一套,但你回過頭來想,這樣的處理方式,又何嘗不是一種現實的拍法呢?

就像很多人質疑其不如《辯護人》。

因為《辯護人》里,名不見經傳的小律師,願意放棄全家的生命安全,被喚醒最強烈的公民意識,去對抗個國家最大的反派——

公權力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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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的事情,不是編的,而是在韓國的歷史上發生過。

而我們呢?

如果不這樣拍,你會相信,這拍的是中國嗎?

說到這裡,sir想到三十年前的《秋菊打官司》,它明明不是喜劇。

可它對現實的觀察與諷刺。

是今天所有國產喜劇都做不到的。

一個老頭說,秋菊的官司一定能打贏。因為當時剛推出「民告官」的法律。上面一定會把秋菊案作為成功案例,進而起到普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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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秋菊的官司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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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電影的諷刺還不止於此。

秋菊痛恨私權的濫用,就像她痛恨村長把錢撒在她臉上侮辱人,更痛恨公安局的複議文件,一聲不吭就落到了「公家人」村長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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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她生孩子難產了,如果不靠村長出動私權,又怎麼把命撿回來。

電影最後——

追了一路要村長道歉的秋菊,決定原諒對方。她甚至親自上門,邀請對方參加兒子滿月酒。

此時,最戲劇的一幕出現——滿月酒上,村長遲遲未出現,卻等來警察。警察告知,因為村長那一腳被驗出踢出輕傷,要依法拘留15天。

聽到這,秋菊措手不及。

她撒開腿地追著警車,警車越行越遠。

影片最後,就定格在秋菊迷茫而驚恐的眼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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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眼神,真的很中國。

因為它不僅在諷刺秋菊,也是在驚醒屏幕前的我們——

我們痛恨權力的濫用,卻又那麼依賴權力的濫用。

《第二十條》當然不夠好。

相比於《秋菊打官司》,它失去了尖銳。

可是,回過頭來再想,當下它尖銳得起來嗎?

今天的觀眾,可能會像當年一樣,對這些無解又無奈的困境,有這麼大的接受能力嗎?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目前《第二十條》最激烈的爭議,甚至不是關於創作。

而是再一次的「看的不適」。

比如跟去年《滿江紅》一樣,出現了「強姦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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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覺得《第二十條》又在宣揚爹味、男性凝視。

為什麼司法的進步,社會的進步,要靠女性的身體,乃至生命作為獻祭?

sir不想從性別角度回應這個問題。

且不說強姦鏡頭是一閃而過,沒有任何的裸露,甚至沒有過度的暴力。

當「看得舒服」變成電影的評價標準。

這其實就相當於,哪怕創作者拐著彎說話,在一個真話所剩無幾的環境里,保持了最大限度的良知。

我們也不再能接收。

沒錯,這幾年張藝謀的確總被詬病「女性角色空心化」。

這點是事實。

但其實《第二十條》,是過去五年里張藝謀對女性角色塑造得最成功的一次。

表面看,「做好事」的都是男人。

可哪一個男人,沒有一個要強、俠氣、率真的女性作為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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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被誇最多的趙麗穎。

在過去,她還是一個靠本能演戲的演員,因為外貌的限制,挑戰了眾多更複雜的電視劇角色,演技仍然沒有質的飛躍。

但在《第二十條》里,哪怕沒有一句台詞,僅靠眼神、肢體、哭戲。

她讓所有人折服。

這不僅是一個受盡苦難折磨的母親。

她還是堅韌勇敢、明辨是非,即便被逼到絕境,還能保持清醒的悍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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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劇本的成熟,角色的深刻,我們不會對片中人的極端處境,有那麼深的共鳴。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sir願意為《第二十條》鼓掌。

哪怕它缺點很多。

哪怕它不會超越《秋菊打官司》,甚至達不到前者的一半。

可它依然是這個時代的逆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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