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機動車駕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是機動車駕駛行政許可中最嚴厲的一項行政處罰措施,意味著被終生禁駕的人今後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能取得駕駛資格。如果駕駛人被終生禁駕後仍開車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門查獲,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並行政拘留的處罰,如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付。
來源: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編輯 | 吳岷迅 校對 | 張芯怡 責編 | 韓梅 審核 | 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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