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路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出台 綜藝節目線上線下統一標準
選秀節目不得設「買投票」環節
2月21日,在廣電總局網路司的指導下,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聯合愛奇藝、優酷、央視網、快手等視頻網站,發布了《網路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針對才藝表演、訪談脫口秀、偶像養成、情感交友、生活體驗、少兒親子、專業競技、文藝晚會等幾乎所有網路綜藝節目類型,從主創人員選用、出鏡人員言行舉止,到造型舞美布設、文字語言使用、節目製作包裝等不同維度,提出了94條具有較強實操性的標準。
訂立標準
網綜和衛視「看齊」
根據官網介紹,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成立於2011年8月19日,是網路視聽領域唯一的國家級行業組織。協會現有會員單位700餘家,涵蓋了廣電播出機構、主流新媒體機構、互聯網企業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影視節目製作公司以及華為、中興等網路技術公司等網路視聽行業全產業鏈公司。因此,此次《細則》雖然並非強力推行的官方政策,卻具有行業公約性質,執行的可行性很高。
有業內人士指出,94條《細則》對於網路綜藝的規範其實等同於目前各大衛視綜藝執行的標準。這進一步說明此前廣電系統要求的「線上線下統一標準」已經落地,網路綜藝終於和電視綜藝統一標準。
具體範圍
涵蓋9種流行節目類型
94條具體《細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通行《細則》,指出了綜藝節目生產要素當中的可能觸碰的具體紅線,其中包括節目製作包裝、文字語言使用、造型(服裝、化妝)、道具、舞美、出鏡人員言行舉止、主創及出鏡人員選用等。
另一部分為「分類《細則》」64條,涵蓋了目前網綜最為流行的9種節目類型,其中涉及訪談及脫口秀類節目問題15條,選秀及偶像養成類節目問題10條,情感交友類節目問題7條,少兒親子類節目問題15條,生活體驗類(旅行、美食等)節目問題4條,專業競技類(益智、體育、科技、藝術等領域)節目問題2條,遊戲比賽類節目問題3條,有角色扮演的故事推理、演繹類節目問題6條,遊戲改編類節目問題2條。
選秀節目
不得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
如果按照《細則》要求,部分熱門網路綜藝可能將調整製作方向:比如《細則》對近兩年最為流行的選秀綜藝做出限制,比如要求節目中不得出現「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刻意引導、鼓勵網民採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助力」,這其實也是選秀綜藝一直以來最受詬病的問題。
近年來,從《偶像練習生》《創造101》到《青春有你》《創造營2019》,偶像男團、女團競演養成類真人秀異常火爆,一旦播出圈粉後,粉絲就開始為偶像「花式」拉票。根據報道,2018年一個粉絲平台上,某練習生C位出道的應援金額超過了310萬人民幣。2019年之後,公開應援集資有所收斂,但花樣植入廣告卻有增無減,實際上也成了選秀節目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可以想見,《細則》如果執行,目前已經錄製了一期公演的《青春有你》第二季和還未開始錄製的《創造營2020》或許會因《細則》影響而對投票標準和廣告措施進行修改。
強調安全
杜絕「布設存在安全隱患的」綜藝
《細則》中第15條、第81條和第82條也規定,網路綜藝中不得出現「布設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無現場專業人員指導和陪同的情況下,挑戰具有潛在危險性活動的」和「對於專業程度較高的競技活動,在競技環節設置中沒有安全指導和安全提示的」。去年年底,藝人高以翔在節目錄製過程中因心源性猝死意外離世,被大量網友認為與節目環節設置中高強度的遊戲、夜間錄製和讓藝人超負荷工作等脫不開關係。這一《細則》的提出,或許能夠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
針對訪談及脫口秀類節目,《細則》中第42條提出不得出現「以討論明星個人婚戀、生育、糾紛、緋聞等生活隱私,或展示奢侈生活、豪華婚禮、子女天價教育等為話題和主要內容」,還規定「不得貶損語言描述、介紹、評價特定社會人群」。《細則》要求不得使用消音或嗶音掩蓋節目中低俗語言,製造強調和突出效果;不得片面、極端地分析、討論、評論社會問題;不得片面解讀、曲解社會議題。照此執行,部分吐槽類脫口秀和訪談類節目的題材可能會因此受到影響。(記者祖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