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杨子带货风波所涉公司6人被刑拘,明星也要提防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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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28日晚,红星资本局从腊肉商家王女士@一单腊肉姐 处获悉,此前曾承诺邀请杨子、黄圣依夫妇到直播间带货的上海闵行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妈妈影视”)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已被立案,且已有6人被刑事拘留。(据3月29日红星新闻报道)

此前宣传物料截图

据媒体此前报道,好妈妈影视以明星直播带货为噱头招商,王女士付了10万元的坑位费,由于对方承诺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他们共准备了170万元的腊肉产品,但只卖出去一单,且没能与杨子、黄圣依夫妇同框。她便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警。

这个新进展足够令人欣慰了。另据大象新闻报道,共有200多位商家受害,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甚至不少商家还没意识到自己受骗,现在警方一并立案处理。

媒体报道,黄圣依、杨子曾发声明称,他们前往相关直播间是受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不认识也未接触过好妈妈影视等相关人员。

根据受害商家的讲述,好妈妈影视玩的是一个套路:以明星直播带货为由,吸引商家交坑位费,承诺保底销售额,提供明星与产品的同框视频供商家宣传……事实上,后两者都没能实现。从这里可以看出,好妈妈影视给出的条件非常诱人,不说别的,就是一个宣传切片就有非常高的宣传价值,哪知道落入了他人精心炮制的陷阱。

但是,无论怎么精心设计,只要是套路就会被人识破。好妈妈影视大概认为,每一单的金额并不大,商家吃闷亏并不会追究。或许他们还认为,哪怕商家追究,最多就是合同纠纷,警方管不着。哪知道警方以“合同诈骗案”立案,就表明相关人员涉嫌犯罪了,并非他们想象的那般轻巧。正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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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立案告知书

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套路的关键点,就是明星的角色。不少网友提醒商家,明星带货未必就火爆,不能迷信明星的流量。事实当然是这样,毕竟,一些明星在带货方面,缺乏对商品的了解。有时候,他们充当的是客串的角色,就难言给产品销售带来多大的效果。

目前,明星在案件中充当什么角色还有待认定。杨子3月28日发视频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那些打着明星艺人旗号招摇撞骗的不法分子无处遁形。”这个说法,就是认为自己同样是受害人。

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与好妈妈影视之间,是什么样的协议关系;明星与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又是什么协议关系;中间甚至还有没有其他公司串起明星与受害商家之间的关系,这些目前网友还不知情。在此同样提醒,作为明星艺人,应该谨言慎行,小心被他人利用。去直播间干什么,有什么法律责任和义务,自己心里要透亮。否则,出了事,哪怕认为自己只是“工具人”“受害人”,声誉也会受到打击,最后断的是自己的财路。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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