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中,黄玫瑰最后嫁给了59岁的罗德庆爵士:
罗爵士,不仅仅富,还贵,有两个女儿一个小儿子,两个女儿都已经成家,一个小儿子27岁,与庄国栋是多年好友。
罗爵士扮演者
这时候的黄玫瑰,30多岁,依旧美丽的像一朵玫瑰,令男人神魂颠倒。
原著中的黄玫瑰在罗爵士面前,是金丝雀一般的存在,自从将近60岁的罗爵士有了黄玫瑰,就青春焕发了。
而罗家的人,觉得有个漂亮女人能让罗爵士晚年快乐,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在罗爵士如同娇养孩子一样,娇养黄玫瑰的时候,30多岁的黄玫瑰和40多岁的庄国栋重逢了。
两个人再次坠入爱河,旧情复燃。
黄玫瑰痴情表白:
他是我第一个爱人。为了在他那里受到的创伤,我嫁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达十年之久……
我与庄国栋,我想好好看看他,我爱了他这么多年……
在她已经跟罗爵士结婚的情况下,黄玫瑰与庄国栋天天约会,保持着所有人可见的暧昧。
《玫瑰的故事》电视剧,把黄玫瑰塑造成了一个为了事业奔赴的女性,可原著中的黄玫瑰一生都未曾为事业奔波过,除了嫁给方协文的那10年,她活得像个保姆,她始终貌美着,被供养着。
书房。
黄玫瑰和庄国栋的定情之处,是黄家的书房:
黄玫瑰和庄国栋在跳舞,他俩赤足,贴着脸,玫瑰一副陶醉的样子。
彼时的黄玫瑰才十七八岁,最绚烂的年纪,而庄国栋27岁,行业中的翘楚,有一个同样冷静优秀的未婚妻。
原著中用了这样一句话,写黄玫瑰和庄国栋的爱情:
人生苦短,一刹那的快乐,也就是快乐。
跟电视剧中的庄国栋一样,原著中的庄国栋对玫瑰一见钟情,却从未想过跟玫瑰结婚生子,有多美好的未来。
电视剧中的庄国栋并不想把黄玫瑰介绍给自己的父母,也不想见黄玫瑰的父母,他更看重自己的事业,更在乎自己的隐私和感受。
哪怕他已经跟黄玫瑰耳鬓厮磨,几度春宵,演绎着如痴如醉的爱情,他依旧能马上清醒,去追求自己的人生。
原著中的庄国栋更清醒,更克制,他甚至从未跟黄玫瑰发生任何过分的身体接触,拥抱、贴脸,已经是他们这段关系的极致。
他甚至对着黄振华大吼:
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她。
他一边跟玫瑰暧昧着,享受着爱情,一边跟未婚妻商量着婚期,然后按部就班地结婚。
电视剧中的黄玫瑰砸了庄国栋的公寓,不仅没有受到谴责,还被庄国栋的父亲安慰。而原著中的庄国栋,看到被黄玫瑰砸掉的公寓,给黄振华寄了长长的账单。
原著中黄振华这样感慨:
我不明白玫瑰怎么会爱上庄国栋。他寄给我装修公司的账单,一行行价目列的很清楚,要我赔偿,我毫不考虑地签了支票出去,钱我有,数万元我不在乎,如果钱可以买回玫瑰的欢笑,我也愿意倾家荡产。
在黄玫瑰最爱庄国栋的时候,庄国栋毫不犹豫地抛弃了黄玫瑰,以一种最决绝无情的方式。
他结了婚,拿着黄玫瑰的一张照片,跟妻子过了十年,然后离婚。
而黄玫瑰结婚十年,在父母都去世后,毫不犹豫地跟方协文离婚,砸掉父母的房子装修,只余下了书房。
她说:
我以前竟没发觉,我在这间屋子内,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间。
十五年。
黄玫瑰保留那间书房的时候,曾经剖析过她和庄国栋的爱情。
对于自己,她如此直白道:
我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孩子将近八岁,最近在闹婚变,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学无术,除了打扮花钱,什么都不会,我甚至不能养活自己,就会靠家人生活,我自觉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对于庄国栋,她这样说道:
他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意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
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
可是,就这样的庄国栋,黄玫瑰一直念念不忘,一直到十五年后,两个人重逢,她依旧毫不犹豫地再次坠入了爱河,在跟罗爵士有婚约的情况下,跟庄国栋频繁约会,甚至不肯跟罗爵士回国。
而庄国栋明知道,黄玫瑰已经再婚了,并且还是他好朋友父亲的妻子,他依旧对黄玫瑰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他不想再错过。
《玫瑰的故事》原著,有一句能概括全书的话: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原著中的爱,是没有底线,甚至是没有界限的。黄玫瑰因为长得美,所以,她所有不当的行为都值得被原谅,而不管是庄国栋还是周士辉,拉上了爱情的幌子,他们这些自私至极的男人,反而成了痴情人。
因为美,因为有钱,所以乱。
《玫瑰的故事》原著,分了四部分。我最喜欢的是第三部,黄玫瑰的女儿,太初的故事。
因为太初完全打破了“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的残酷魔咒。
太初跟黄玫瑰几乎长的一模一样,但是她完全不想被黄家供养,也完全不想成为所谓的千金大小姐,她更完全不羡慕自己的母亲。
她对自己的母亲是敬而远之的。
太初很美很美,像玫瑰一样美,但是她是落在实处的。有钱,有颜,众星捧月的生活,让她不快乐。
她和未婚夫几乎是逃离了“富贵”的生活。
美,给黄玫瑰和太初同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黄玫瑰流连在爱情之中,一辈子离不开男人。而太初一辈子只爱了一个平凡的男人,她爱的是那个人,与之结婚的也是那个人,并为之快乐。
原著中,太初这样说道:
我无法成为上流社会的名媛,我应付不来,我觉得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想回去念满学分毕业,想跟棠哥哥结婚,我想我像爸爸,我永远不会成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树。
而太初的棠哥哥则说了这样的话:
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是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未曾吃过生存之苦的人,总是把爱情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非得要生要死,突破底线三观,才算爱的轰烈。可其实,一个人一旦经历了生存的苦,就会像《乱世佳人》中的斯嘉丽,慢慢明白:
土地,是世上唯一值得你为它奉献,为它奋斗,为它牺牲的事物,因为它是唯一永存的东西。
而所谓的土地,不过是我们活着的基础。我们该为了活着而活着,而非为了易变、飘渺的爱而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