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官员备询时好大官威 国民党提案严重者可解职

针对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抨击莱猪进口没有查厂、没有强制标示就是说谎,台“农委会”主委陈吉仲(左起)、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卫福部门主管陈时中上台答询,苏表示没有说谎也没有傲慢。(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立委”之间肉搏、舌战已是常态,官员与“立委”之间,过去偶有斗嘴发生,但在第10届发生次数却愈来愈频繁。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备询时,数度与“蓝委”赖士葆、蒋万安拍桌互呛,甚至反质询“在野立委”。国民党为此提案反制,对于反质询、实问虚答、无故缺席的官员要有相应惩处。

苏贞昌在总质询时,多次杠上“立委”,其官员也是“战功彪炳”。“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被“蓝委”抗议时,以拍桌呛声离席。法务部门次长蔡碧仲也反质询国民党主席江启臣,与江启臣拍桌互骂。“蓝委”李贵敏担任召委时,邀请安全部门主管邱国正列席,邱连假单都没给,就派代理出席,李贵敏气到要求委员会每10分钟通知邱国正来开会。

“退辅会”主委冯世宽日前也差点与“蓝委”郑天财打起来,郑天财质询到生气暴走丢咖啡,冯世宽也不甘示弱,脱衣上前打算跟郑天财拼输赢,被幕僚劝下。

“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曾经深夜半小时打8通电话给民进党“立委”高嘉瑜,高质疑林辉煌并非要解释,而是气急败坏般破口大骂。

“蓝委”陈以信、叶毓兰、李贵敏都提案修正“台湾立法机构职权行使法”,陈以信版本规定,受邀到台立法机构会议及各委员会备询的台当局官员及部门首长,若无故缺席,答询不实陈述,或有其他藐视立法机构行为,可决议列其为“不受欢迎人物”,拒绝该位官员于该会期内进入院会或该委员会,直至原会决议取消。

叶毓兰版本则规定,备询官员如果违反相关答询义务,经过告诫还是再次违反规定者,处5000元(新台币,下同)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李贵敏版本则要杜绝实问虚答,在行政团队或部门首长已逾法定书面答复期限后,经质询委员书面通知5日内未针对质询内容答复的话,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一同意,该未依“法”回复质询之部门首长将被解职下台。

李贵敏认为,如今已经是行政权凌驾立法权了,是“宪政”危机,因为民进党“立委”只有党意,所以让官员有恃无恐,现在立法机构不管是质询或审查,都像走过水一样,民进党当局在多数护航下,官员要过什么政策都能过,并不在乎立法机构的看法,这就是公权力霸凌民意。

民众党“立委”蔡壁如指出,蔡当局的行政官员确实常有欺骗、呼咙“立委”的状况,她也曾在质询时,吃过台当局内政部门次长花敬群的亏。但是关于国民党打算针对官员藐视国会提出修法,蔡壁如表示尊重,民众党暂时不会跟进,在绿营“立委”过半的情况下,提案不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