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沁予 編輯 | 范志輝
9月16日,據美國媒體報道,「the jackson 5」原始成員、已故巨星michael jackson的哥哥tito jackson去世,享年70歲。
在tito jackson去世的前幾天,他參觀了德國慕尼黑michael jackson紀念館。他在社交媒體上提到:「我非常感謝這個地方,不僅紀念了他,也紀念了我們共同的遺產。謝謝這裡,讓他的精神得以傳承。」
tito jackson的離世讓人惋惜,同時引人關注的,則是傑克遜家族近期所面臨的一系列遺產風波,也揭開了老藝術家離世後錯綜複雜的遺產分配問題。
天價音樂遺產風波
2009年6月25日,michael jackson在洛杉磯去世後,一份他在2002年簽署的遺囑進入大眾視野,遺囑中michael jackson指定了三個受益人:其母katherine jackson,他的三個孩子prince jackson、paris jackson、bigi jackson,以及慈善機構。此外,遺囑還特別指定了兩位執行人——律師john branca和a&r高管john mcclain。
遺囑中寫到:「我給予我的遺囑執行人充分的權利,他們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出租、抵押、質押、交換或以任何方式處理我的資產,無論是不動產還是個人資產。」
接下來幾年,傑克遜家族的成員都曾質疑過該遺囑的真實性,並試圖讓john branca、john mcclain卸任遺囑執行人,但未獲成功。作為受益人之一、michael jackson的母親katherine jackson則在這場長時間的糾紛中扮演了關鍵角色,她曾多次在訴訟中代表孫子、孫女與遺產執行人周旋。
今年2月,兩位遺囑執行人與索尼音樂集團達成了協議,有意出售michael jackson的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的50%股份。有消息指出,這一金額可能使michael jackson的音樂版權估值達到15億美元,意味着這筆交易高達7.5億美元。
不久前,加利福尼亞一家上訴法院初步批准了這份收購計劃,並駁回了katherine jackson的阻止請求。法院認為,該交易並未違背michael jackson遺囑中所述的意願,並且法院稱,katherine jackson去年在遺囑驗證期間,未向法院提出這一論點,因此現在不能提出上訴。
法院強調,「擬議的交易不是贈與或分配遺產資產——而是資產出售,根據該交易,遺產管理委員會在合資公司的資產轉讓中獲得大量金錢付款和權益。
katherine jackson的律師辯稱,根據michael jackson的遺囑要求,執行人需在償還合法遺產債務後盡量少出售遺產,但上訴法院回復稱,在其遺囑的表述中並未看到這一限制。
遺囑執行人john branca與john mcclain也表示,katherine jackson是遺產的受益人,但不是繼承人。自從michael jackson去世以來,katherine jackson已獲得超過5500萬美元的資金。並且,遺囑執行人始終為她的照顧和生活提供支持,包括超過3300萬美元的現金。
他們還提到,在michael jackson去世時,遺產管理委員會已經背負了5億美元的債務,但根據今年早些時候法院的一份簡報來看,兩位執行人通過行使遺囑中賦予的權力,並經遺囑認證法院確認,進行了遺產的商業交易,使遺產的價值飆升至超過20億美元。
而在katherine jackson的請求被駁回後,因遺產所引發的傑克遜家族內訌也一度升級。一邊是作為奶奶的katherine jackson堅持上訴鬥爭到底,一邊是以michael jackson的小兒子bigi jackson為代表的孫子輩都認為這種上訴毫無意義,純屬是浪費老爸留下的遺產。
bigi jackson曾在法庭文件中公開表示,其祖母katherine jackson這種行為對遺產的受益人並無益處,請求法庭阻止祖母使用父親留下的遺產來支付她的上訴費用。祖孫們因遺產問題一度鬧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
對於傳奇巨星而言,遺產不僅在藝術家去世後帶來豐厚的經濟回報,利益與情感之間的衝突,往往也導致受益人對遺產管理方式的不滿。這種分歧超越了法律層面,更是反映出親情在利益面前逐漸淡化的割裂感。
巨星遺產為何屢陷僵局?
眾多巨星都在去世後其遺產紛爭往往日況持久,動輒長達數十年。
比如貓王去世後,留下7.6億美元的遺產,11年內有9名女性聲稱是其私生女並要求繼承遺產,近兩年因遺產引起的家族內訌也一度升級;再如在prince離世6年後,才完成47億美元的巨額遺產分配。
與普通遺產不同,藝術家生前的主要資產往往是知識產權,如音樂版權、形象權等,這些資產的價值通常在藝術家去世後持續增長。
由於粉絲懷舊、新受眾的發現等多方面因素,經常會有原本冷門作品在藝術家去世後再度流行的現象,使音樂遺產的商業價值變得難以預測和評估。這種不確定性導致遺產的分配和管理變得複雜,利益相關方很容易產生分歧。
然而,在遺產規划過程中,親屬往往會忽視遺囑執行人的權利。通常,在立遺囑前,律師會建議客戶在遺囑中授予執行人廣泛的權力,一方面以便在遺囑認證期間能夠順利推進流程,另一方面事後也不必為常規交易浪費時間和金錢去尋求法院批准。
因此,像michael jackson在他的遺囑中所賦予執行人權力,在法院看來,確實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從而增加最終分配給受益人的遺產凈值。
在藝術家去世後,執行人必須為其所有資產進行估值。這些估值用於遺產稅申報、遺囑驗證申請和受益人分配。
一般來說,藝術家的遺產估值通常是基於去世前幾年的收入,並可能包含未來「希望價值」的因素。也就是說,執行人不僅要考慮當前價值,還考慮未來可能的增值。相反,如果藝術家在生前的遺囑里沒有明確的意向表達,這項工作對於執行人來說可能會變得更加複雜。
另一方面,還有一個使遺產更加複雜的因素——人工智能。
隨着數字技術的發展,使用技術復原已故藝術家的形象、聲音甚至創造新的內容變得越來越常見。已故藝術家可以在電影、廣告或音樂會中「重現」,甚至可以創造出他們從未演繹過的表演。
當然,也有不少老藝術家已經開始用這種方式來放大自己未來的商業價值,比如此前文章提到的abba、kiss等老藝術家的「數字回春」之類的「養老」計劃。這種技術雖然帶來了商業上的新機會,但也引發了複雜的遺產規劃問題。
根據1985年加州法律,名人的形象權,包括聲音和肖像權,在他們去世後由其遺產管理委員會所有,任何使用這些權利所產生的收入歸其所有。這意味着,遺產執行人有權許可或出售這些權利,從而為遺產受益人帶來持續收入。
然而,美國其他州和其他國家的法律可能並不一致,有些地區可能沒有明確規定,或規定有所不同。這種法律的不一致性為遺產管理增添了更多的不確定性和爭議點。
比如在2016年上映的《星球大戰:俠盜一號》中已故英國演員peter cushing飾演的角色塔金將軍通過技術「復活」並出現在電影中。雖然電影成功上映,但仍有爭議集中在這種行為是否得到了其遺產管理方的合法授權這一問題上。儘管技術上可以實現對已故演員的復現,但法律層面的模糊和權利歸屬的不確定性,使得項目面臨諸多障礙。
可以看到,巨星遺產之所以屢陷入僵局,是因為其知識產權價值、複雜的情感糾葛、執行人與受益人的信任缺失、評估困難以及法律和技術外部因素的干擾。
為避免遺產陷入僵局,藝術家及其法律顧問應在遺囑準備階段詳細規劃、明確遺願,並選擇值得信任的執行人,確保遺產在法律、財務和情感方面得到平衡管理。
遺產管理,
老藝術家最後的商業智慧
海外商業作家eamonn forde早在2016年就說過,藝術家的遺產管理本質上是一門大生意。家人、律師、遺產管理人、公司等都會參與其中,爭奪如何管理和分配這些遺產的權利。
藝術家能否在過世之後繼續獲得商業成功,關鍵在於他們生前是否做了充分的規劃。律師gregor pryor指出,「一切都從遺囑開始」,這是管理遺產的重要基礎。
比如,queen樂隊主唱freddie mercury就為自己的遺產做好了詳細的安排。去世前,他指定了樂隊經理jim beach為遺囑執行人,明確分配了自己的財富,一部分留給了他生前的密友mary austin,其餘部分則分給了家人、朋友以及慈善機構。
jim beach在freddie mercury去世後繼續妥善管理和推動queen樂隊的商業事務和音樂遺產,確保了樂隊在mercury去世後依然保持了全球範圍的影響力,他們的音樂也通過電影、廣告、演唱會等多種形式得以延續和推廣。
當然,遺產管理不僅限於流行音樂家,古典音樂家同樣需要特別關注。比如,紐約音樂律師jeff liebenson就管理了已故鋼琴家vladimir horowitz的遺產。其遺遺囑沒有親屬繼承,而是由慈善機構和學術機構繼承。因此,這種情況下遺產管理更加複雜,需要專業的人來處理。
並且,vladimir horowitz去世後,通過發行他在卡內基音樂廳的42張演出集,成功地維持了他在公眾中的知名度。這也是很多已故藝人遺產管理中的關鍵所在:通過有策略的發佈內容,保持他們的名字活躍在人們的視野中。
這一點,在4年前音樂諮詢公司spotlight advisory group首席執行官dan scott所寫的一封公開信中也有所印證。他提到,以前大多數人理解的遺產規劃的主要是為後代保留遺產價值,比如出售音樂版權「套現式」的為子孫後代創造所謂的「家族世代財富」。
而如今,我們談到藝術家遺產時,我們實際上是在談論他們對世界的意義,他們對社會和文化的影響,他們的音樂和作品代表了什麼,體現了什麼。在他們去世後,他們的生命和創造力仍將長期存在。
對於已故藝術家而言,音樂遺產本身就與普通的商業遺產不同,其意義也不僅在於財富變現與積累,更代表着其作品創造力在當世的影響與傳承。這也意味着,每一筆交易都比一般實體商業更考驗操盤手對藝術價值與行業走勢的洞察,機會更為有限,難堪任何一點閃失。
總而言之,有效的遺產管理是超越商業利益的,更注重傳承藝術家對社會的獨特貢獻,合理的規劃則能確保藝術家的影響力可以在不同世代中長存。這不僅是對藝術家的尊重,也是對文化遺產的珍視和保護。
因此,如何更大限度的將承載老藝術家情感、思想的作品傳承於世,遠遠超越了當下商業變現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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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內容:如何看待老藝術家的遺產分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