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於文文身份信息被倒賣#衝上熱搜,引髮網友關注。
於文文報警:身份信息被盜、
航班被「改座」
10月29日,於文文工作室微博公布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兩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和魏某某通過非法途徑獲得於文文個人身份信息,並擅自對她的航班信息進行選座、改座等操作。
於文文工作室在微博中稱,「非法獲取個人隱私信息、修改航班信息等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於文文女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也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在得知個人信息泄露以後,「我方第一時間採取法律行動,依法維護於文文女士的個人權益及安全。」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李某某和魏某某分別被處以罰款500元和200元。
而於文文本人隨後也發佈微博稱:鏡頭之外,我們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在沒見面的日子裏,請享受與家人和朋友相處的時光,多去體驗世界。
於文文 (來源:微博)
網友們紛紛對於文文依法維權的行為表示支持,並對非法獲取明星隱私的行為表示抵制和譴責。
公開資料顯示,於文文,流行樂歌手、影視演員,1989年11月7日出生於遼寧省大連市,代表作有《體面》《鬥志》《前任3:再見前任》等。在最近上映的電影《毒液:最後一舞》當中,她還演唱了中文推廣曲《如果重逢》。
明星身份信息被倒賣並非個例
明星個人信息被盜用、影響行程事件媒體已多次報道,被惡意預訂、取消、更改航班的事情更是屢見不鮮。
今年2月初,「王一博被無故預定航班」的話題,衝上熱搜。
當時,王一博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在社交平台發佈嚴正聲明稱,王一博被人無故預訂機票並圍繞該行程被編造出不實傳聞。
樂華娛樂表示,該行為已涉嫌嚴重侵犯王一博先生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了其正常工作行程。
2021年,歌手王霏霏和演員龔俊,都曾在微博上怒斥「私生飯」,要求對方不要再替自己網上值機了,引發熱議。
個人身份信息僅賣幾十元
罰款200元是否過輕?
在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對兩名違法人員如何購買、何時購買他人身份信息的過程進行了公開,其中,個人身份信息售價僅為幾十元。
針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作出的「200元、500元罰款」,毫達(成都)律師事務所的楊熙川律師對此進行解讀,「罰款數額通常與違法所得的數額相關,一般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但非法獲取他人身份信息,要面對的可能不僅是百元罰款。「(行政處罰)僅僅是公安機關對違法者的處罰,並不能代替違法者可能承擔的民事和刑事責任。」楊熙川律師說。
因此,如果於文文還有其他損失,可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讓兩名違法人員付出更大代價。
而網友關心的「違法成本」,法律也有具體判斷標準。
「目前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說明李某某和魏某某的行為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一般來說,非法盜取他人信息需要達到一定數量,才可進行刑事立案。」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慶國解釋道。
如果受害者覺得行政處罰決定過輕,「認為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該公安機關的上級部門提起行政複議,或向相關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段偉律師對網友關心的「處罰過輕」一事進行了回復。
另一方面,針對如何「重罰」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楊熙川補充道,「如果情節嚴重,觸犯我國刑法,最高可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表示,身份證號是公民的個人信息,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公民,個人信息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明星一方可以採取報警的方式,由警察來聯繫相應的訂票平台,通過ip的查找,找到違法訂票人,並且查詢到對方是如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再按照相應的法律進行處理。如果觸犯刑法,就追究其刑事責任;否則,就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罰款或拘留。
個人信息保護有方法
「中招」後及時報警
隨着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無論是藝人還是普通人,信息泄露的風險都在不斷增加。面對不法分子的頻繁「伸手」,我們有哪些應對方法?楊熙川有如下建議。
「在網絡環境中,對各類平台賬號使用複雜密碼並定期更換是不錯的方法,使用公共wifi和不明鏈接時也要多留意安全問題。」楊熙川說。
同時,快遞單、火車票等可能含有姓名、電話、住址等個人私密信息的單據,不再使用後也應及時進行遮蓋或銷毀;註冊陌生平台或參加線下活動時,也盡量不留下身份證號碼等過多個人信息。如不慎中招,導致個人信息泄露或經濟損失該怎麼辦?「請立即報警!」楊熙川介紹。
如果公民信息是在某個平台泄露,可以及時聯繫該平台申請刪除或封禁信息,若平台不作為,也能要求平台承擔相應責任。另外,受害者還可向網信辦、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要求相關企業進行整改和賠償,以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等。
來源:廣州日報綜合錢江晚報、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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