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艷東、劉一岑:直播帶貨的漏洞,什麼時候能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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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高艷東、劉一岑】

近年來,直播帶貨如同一陣旋風,席捲了整個電商市場,成為消費者購物的新寵。但在這股熱潮背後,卻隱藏着主播信用體系缺失的巨大漏洞,令人不禁為之捏一把冷汗。

近日,三隻羊公司因涉嫌虛假宣傳被立案調查,再次將直播帶貨的法律風險推向風口浪尖。這一事件不僅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更是對直播帶貨監管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在直播帶貨中,虛假宣傳已經成為最突出的法律問題之一。三隻羊事件中,小楊哥在直播間聲稱所售月餅是香港高端品牌,而實際上「香港美誠月餅」的品牌運營方為廣州市美誠食品有限公司,主播對產品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導致消費者誤購,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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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的直播帶貨行為,實際上是以網絡為媒介進行商品的推銷,在性質上應當被視為廣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另外,《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均規定了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三隻羊公司宣稱月餅是來自香港的高端品牌,與事實不相符合,藉此誤導消費者購買,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違反了《廣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

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利用流行的網絡語言和誇張的表演手法,試圖營造出一種「買了就賺到」的氛圍,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進而採用模糊的誘導性語言誘導消費者下單,這種虛假宣傳的行為嚴重破壞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信任,不僅使三隻羊公司面臨行政處罰,還可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此之前,三隻羊公司就曾因「茅台事件」而引發輿論風波,這不僅是對品牌的侵害,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直接侵犯。主播往往因缺乏專業知識或者為了獲取更大經濟利益,不認真識別產品的真偽,從而導致假冒偽劣產品大量流入市場。這一現象的背後,是法律與平台監管的缺失和主播信用體系的漏洞。

在監管層面,現有的監管措施在面對直播帶貨的迅猛發展時,也顯得捉襟見肘。

首先,法律適用的滯後性使得許多新興問題無法得到及時解決。儘管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更新,但對於直播帶貨這一新興業態的監管仍顯不足。

主播既不是產品生產商也不是品牌方,似乎不需要對產品質量負責,處於法律責任的真空地帶。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主播一股腦將責任歸咎於品牌方,自己則拿着傭金「逃之夭夭」,一句「被品牌方蒙蔽」即可將自己洗得乾乾淨淨,甚至將自己放在受害者的地位博取同情與流量,開啟下一波的直播帶貨。

其次,監管難度大也是直播帶貨行業不容忽視的問題之一。由於直播帶貨的實時性和互動性,監管部門在事後追責時常常面臨取證困難。

再者,責任界定不清使得監管效果大打折扣。主播、平台和商家之間的責任關係模糊,導致法律責任的追究變得複雜。各大直播平台對於主播的信用監管明顯不足,將直播帶貨的門檻放在信用低位上,導致各大主播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不斷觸碰法律的紅線,卻得不到及時的監管與處理,進而變本加厲地進行虛假宣傳,損害消費者利益。

三隻羊事件如同一面鏡子,照出了直播帶貨行業中主播信用體系的巨大漏洞,猶如一座華麗的城堡,卻隱藏着搖搖欲墜的基石。

主播們在流量與利益的驅動下,往往忽視了誠信的底線,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層出不窮,彷彿在一場沒有規則的遊戲中,誰都可以隨意「打怪升級」。

然而,誠信才是這場遊戲的真正通行證。主播信用體系的缺失,讓消費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時,面臨著信息不對稱的風險,彷彿在一片迷霧中摸索前行。事實上,消費者需要的不僅僅是監管,更是一種全新的思維方式——將信用作為核心競爭力,賦予主播更多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未來的直播帶貨,不應再是「看得見的繁華」,而是「看得見的誠信」。唯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體系,才能讓消費者在購物時心中有底,才能讓這個行業真正走向良性循環。正如一句網絡流行語所說:「真香」不僅僅是對產品的認可,更是對主播誠信的信任。

為了解決直播帶貨中層出不窮的問題,完善監管顯得至關重要。想要真正改變這一現狀,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主播信用體系無疑是關鍵所在。這不僅能喚醒主播的責任意識,更能為消費者提供一個可靠的購物指南。

《中國網絡視聽發展研究報告(2024)》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2月,全網短視頻賬號總數達15.5億個,職業主播數量已達1508萬人。某短視頻平台的統計也顯示,去年該平台新增帶貨達人528萬人,同比增長74%。

如此龐大的主播群體,勢必魚龍混雜,也提醒我們迫切需要建立全國統一的主播信用標準與數據庫。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明確要求要以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製為重點,推進行業信用建設。因此,直播行業應當建立規範化的主播信用標準。

另外,每一位主播在直播過程中所做的一切——無論是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還是消費者的投訴,都應當被記錄在案。這意味着,消費者在購物前只需輕輕一查,便能獲取主播的信用記錄,幫助他們做出明智的決策。這樣的透明度不僅提升了信任感,更讓主播們在每一次直播中都感受到責任的重壓,時刻提醒他們要保持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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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信用評級機制的引入將為這個體系的優化添磚加瓦。主播的信用記錄將直接影響他們的直播資格和曝光機會。信用良好的主播如同明星般被平台推崇,獲得更多的推廣資源,而那些信用不佳的主播,則可能面臨被限制推廣甚至封禁的風險。這種機制無疑會激勵主播們更加自覺地遵守法律法規,提升自己的誠信度。

黑名單制度的建立也可以為整個行業樹立起一道警示線。對於屢次違反法律法規的主播,他們將被列入黑名單,限制其從事直播帶貨的資格。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是在告訴所有主播:誠信是生存之道。消費者在購物時,只需輕鬆查詢黑名單,便能避開那些信譽不佳的主播,降低購物風險。

此外,也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監督機制。行業協會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機構,將對主播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評估,定期發佈信用報告,讓信息透明化。這不僅增強了消費者的信任感,還能為主播提供專業的法律諮詢和培訓,幫助他們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規,減少違法風險。

最後,強化信用體系的法律保障同樣不可或缺。我們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明確主播的責任與義務,制定相應的懲罰措施,以增強信用體系的威懾力。同時,消費者的投訴和維權機制也應及時到位,讓消費者在遭受損失時能夠迅速尋求法律救濟。

例如,可以建議在《電子商務法》中增加直播電商專章,明確直播帶貨的法律責任與義務,確保法律適用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同時,強化平台責任、加強技術監管、加大處罰力度、完善消費者保護機制等措施也應同步推進。

直播帶貨作為一種新興商業模式,不應該只是曇花一現的泡沫,而應該為市場經濟作出切實的積極貢獻。面對三隻羊事件的警示,直播行業的監管部門與直播平台應當認真反思現有的監管體系,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打擊虛假宣傳,強化主播信用體系,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透明的購物環境。唯有如此,才能推動直播帶貨行業的健康發展,實現經濟發展與消費者信任的雙贏。

(本文作者高艷東為浙江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長、劉一岑為浙江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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