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傑演唱會上自報「手機號」?號主被迫關機,律師:或涉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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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傑在演唱會上隨口報的手機號碼

為他人真實存在的手機號

號主來自上海

由於短時間內突然接到大量陌生電話

已經被迫關機

一時間,話題「張傑素人電話號」

引發大量關注

張傑演唱會上自報「手機號」?號主被迫關機,律師:或涉侵權 - 陸劇吧

9月6日,張傑福州站演唱會上,台下有觀眾開玩笑稱「要個電話號碼」,於是張傑報了一串號碼。據了解,張傑報出的手機號碼前8位「19821220」正是張傑的生日。而這隨口說出的號碼竟真實存在。

據封面新聞,目前,原手機號主被迫關機。相關消息引髮網友熱議👇

  • 此前有影視作品曾泄漏手機號

在電影《被光抓走的人》中,主演黃渤和王珞丹相遇的場景取景於市民曹女士的門店前,曹女士門店招牌上的電話出現在兩段合計為40秒的電影場景中。影片上映後,大量觀眾通過電話、短訊等方式聯繫曹女士,給其生活造成了困擾。據判決書,電影出品方被判侵害個人隱私權賠償當事人3萬元。

無獨有偶,2018年,電視劇《愛情進化論》中曾出現了市民張某的真實手機號碼,導致其不斷收到騷擾電話和短訊。於是張某將電視劇出品方新麗公司和愛奇藝公司訴至法院。2019年年初,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結了此案,最終判決新麗公司向張某賠償3.5萬元。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手機號碼屬於個人隱私的範疇,受法律保護。未經權利人同意,擅自使用、泄露或公開其手機號碼,可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

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余龍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但也可以看出,張傑的行為並非故意打擾他人生活安寧,而是在玩梗的時候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損害。因此作為主辦方應當及時發佈聲明、澄清事實,以避免對他人侵犯隱私權的損害結果擴大。」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認為,張傑在演唱會上報出一串數字,本意可能是玩梗或者與粉絲互動,如果該手機號碼並非張傑團隊所有,儘管張傑主觀上未必有惡意,但其行為客觀上導致了其他人的隱私權受損,可能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截至發稿,張傑和其工作室均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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