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亡弟追兇27年」案一審後,將擇期宣判。視覺中國丨圖
2024年11月1日,「為亡弟追兇27年」所涉案件在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作為被害人家屬,47歲的姐姐李海玉參加了庭審。
根據李海玉提供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易某華因與李海玉父親存在工資糾紛,殺害了李海玉年僅9歲的弟弟。易某華潛逃28年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李海玉稱,從1997年開始,她就開始到全國各地追兇,找尋易某華。2014年,李海玉父親離世後,她來到易某華老家蹲守,見到了易某華並與其網聊3年,確認易某華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後,2020年,李海玉協助警方將易某華抓獲。
此次庭審結束後,李海玉的代理律師王文廣介紹,易某華當庭翻供,否認罪行,稱當年死亡事件是意外。王文廣稱,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認罪態度不好,社會影響較大,手段殘忍,建議死刑。該案將擇期宣判。
要求一千餘萬賠償
1992年,年僅9歲的李煥平在湛江「失蹤」了。
李海玉說,那時,她的父母在湛江承包了一片果園,把行三的女兒、最小且是唯一的兒子李煥平帶在身邊。李海玉家裡有6個兄弟姊妹,她排老四,包括她在內的其他女兒都留在湖南省邵陽市老家讀書。
根據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於2024年7月5日出具的起訴書顯示,1992年12月22日,被告人易某華與被害人李煥平(歿年9歲)的父親因工資糾紛,到雷州市(湛江代管市)父親住處討要工錢未果,雙方發生爭吵,經他人勸阻後易某華離開。
李海玉稱,那時的易某華叫易某青,21歲,是父親雇的工人,「那時候砍一天甘蔗掙幾塊錢,他幹了一個月休息了兩天,算工資時要扣兩天的錢,於是和父親發生了爭吵」。她後來聽人說,當時易某華稱要讓李家斷子絕孫。
根據起訴書,當天下午,易某華到李煥平就讀的小學,借口李煥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親,將其帶到一片甘蔗園內,持刀捅刺李煥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後潛逃。
2021年2月4日,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易某華歸案後,其對持刀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在此次庭審中,易某華當庭翻供。王文廣說,易某華在庭上稱他沒有殺害李煥平的故意,是在扶李煥平過水溝時,對方不小心摔倒在他的刀上,就划到了。
王文廣不認可這一說辭,他稱如果當時是過失,那易某華完全有理由去救助對方,但他沒有施救,且案發後潛逃多年不投案。易某華在庭上稱,之所以不敢投案,是因為當時年輕害怕。
王文廣表示,他們提出了一千多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他希望被告人不僅在刑事上受到重判,而且在民事責任上也受到重罰。至於法院最終判決賠償多少金額,他們都會接受並尊重。
省檢複查補充新證據
弟弟「失蹤」後,李海玉一直以為是易某華拐走了弟弟,她覺得只要找到了易,就能帶弟弟回家。
李海玉說,從1997年,也就是她20歲時,她開始尋找弟弟和易某華的下落。她說自己曾到雲南、四川、貴州、江西、浙江和福建等地尋人,但都沒有收穫。她還說,自己在尋親過程中多次被騙,有一次差點被拐賣。
李海玉稱,直到2014年父親離世,她才從父親留下的遺書中知道易某華家的地址,父親還在遺書中囑咐她一定要找到易某華。庭審前一晚,即10月31日晚,李海玉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遺書在某次洗衣服時被洗壞了,沒有保留下來。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李海玉反覆講述了她找到易某華的過程:2016年,她在易某華的老家蹲守到了對方,並以曾跟他干過活的工友身份搭訕,隨後還加了他的微信好友。
為了確認易某華就是當年的「易某青」,李海玉稱自己和他網聊了3年多,為使對方放鬆警惕,微信聊天中不乏曖昧的內容。根據李海玉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2019年3月5日,備註為「易某青(易某華)」的人發來信息:「我是易某華,易某青是學校讀書的名字,兩個名字,就是一個人。」
李海玉將微信截圖提交給警方,2020年5月22日,易某華在廣西被警方抓獲。當年7月,她從警方口中得知,易某華供述當年持刀殺害了李煥平。
李海玉認為,易某華被捕後將接受法律的審判,但事情進展並不順利。2021年2月,她收到了湛江市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該院認為,雷州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規定,決定對易某華不起訴。
同日送達的還有湛江市檢察院的不起訴理由說明書,說明書中提到,本案經一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後,仍然無法找到當年現場勘驗、屍檢鑒定、刀具等相關資料,被害人的屍骨沒能找到,無法進行dna鑒定,1993年在甘蔗地里發現的屍體是否李煥平及死亡原因均無法確認,因此,易某華的供述是孤證,不能認定其有罪。
李海玉開始申訴,她先向湛江市檢察院提出申訴,該院經複查,決定維持對易某華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李海玉不服,繼續向廣東省檢察院提出申訴。2022年,廣東省檢察院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顯示,該院在立案複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並撤銷湛江市檢察院對易某華的不起訴決定。
對於廣東省檢察院在立案複查過程中,補充的部分新證據是什麼,王文廣對南方周末記者表示不能透露。
庭審前一晚,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李海玉說,如果見到易某華,她想問問他,為什麼要殺害她的弟弟?她還想告訴易某華:「是我親手把他送上法庭的,我恨他,恨他把我弟弟給殺了,我弟弟被他騙走的時候連鞋子都沒有穿。希望法院判易某華死刑。」
南方周末記者 陳佳慧
責編 何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