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歌手質疑《繁花》侵權!出品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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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知名歌手趙傳發文維權,稱大熱劇《繁花》在劇中使用《我是一隻小小鳥》,卻沒人來和他談錄音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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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我是一隻小小鳥》由李宗盛作詞作曲,寫給好友趙傳。趙傳在1990年發行專輯《我是一隻小小鳥》,其中歌曲《我是一隻小小鳥》入圍第三屆台灣金曲獎最佳年度歌曲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許可人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時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被許可人出租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

據頂端新聞,30日12點09分,趙傳方工作人員接通電話,並表示:「不接受(採訪),不回應。」隨後,《繁花》出品方澤東影業回應:「我們昨天第一時間和環球音樂一同聯繫了趙傳和版權所屬團隊,並做了相應的解釋和溝通。並相約今天進一步展示我們合作記錄,解除相關誤會。」

《繁花》由金宇澄同名小說改編,在王家衛的改編和執導下,電視劇圍繞胡歌飾演的阿寶展開故事,講述了20世紀90年代上海幾組小人物的奮鬥經歷與情感故事。歌曲《我是一隻小小鳥》是陶陶的人生主題曲,陶陶作為阿寶的發小,以賣水產為生,看似生活富足,卻透出生活的壓抑和不幸福。劇中,陶陶向寶總歸還200塊時,親兄弟明算賬,兩人相視一笑,感嘆生活的艱辛不易,歌曲《我是一隻小小鳥》伴隨着陶陶的清唱,描繪了陶陶這類小人物的心境,他們如同飛翔在天空中的小鳥,雖然渺小,但卻勇敢地追求着自己的夢想,獲得了不少觀眾的共鳴。

頂端新聞記者此前曾針對《繁花》歌單的版權問題向業內人士詢問,對方回答,「如果用到了原唱版本,不僅要付給演唱者的錄音版權費用,還要付詞曲的版權費用。」記者從片尾的版權音樂介紹中了解到,《我是一隻小小鳥》共使用兩首不同版本的歌曲,其中包含由趙傳演唱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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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趙傳作為《我是一隻小小鳥》的原唱,擁有該歌曲的錄音權。這意味着他有權決定是否允許他人對他的演唱進行錄音、錄像。如果《繁花》未經授權使用了趙傳的錄音,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編輯|王月龍 杜恆峰

校對|孫志成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趙傳、頂端新聞、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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