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軍被“雙開”
新力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亞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監委對新力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亞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亞軍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缺失,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親屬和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奉行企業特殊論,違規自定薪酬獲取高額獎金。靠企吃企,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套取並非法佔有公款;挪用巨額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李亞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中信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亞軍開除黨籍處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李亞軍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天津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