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圈大粉”偽裝內部人士,粉絲“為愛發電”卻慘遭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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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 作者 韓雪瑩 錢成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飯圈文化”,一種依託偶像藝人和粉絲經濟形成的青年亞文化。通常來說,“飯圈”會圍繞某位明星或偶像組合形成虛擬社群,建立常態化聯繫,為“愛豆”也就是自己的偶像打榜、購買產品、製造話題、線下眾籌以及組織見面會等活動。在形成這一社群的過程中,一些具有“領頭羊”作用的“飯圈”紅人,俗稱“大粉”,會調動人群,讓整個“飯圈”的追星動作整齊劃一。

一些在官方平台十分搶手的演唱會門票和周邊產品,在“大粉”的拼團鏈接里卻價格更低,這樣的“應援”渠道,看似是“大粉”的內部特權,恐怕實則另有隱情。依託“飯圈”文化,“大粉”偽裝“內部人士”瘋狂收割“小粉絲”真金白銀,詐騙陷阱是如何織成的?

付珊(化名)是國內某一線流量男藝人的忠實粉絲,追星十餘年,對各家“愛豆”的新聞都有所耳聞。她告訴中國之聲,在“飯圈”,“大粉”以代買演唱會、見面會門票或周邊產品,向“小粉絲”集資後捲款跑路的新聞並不罕見。

付珊說:“我印象比較深刻的在‘飯圈’很有震動的事情是,很有名的站姐,甚至應該算是‘愛豆’最大的粉絲後援會的管理組,她們幫着代買專輯,收到的錢款就直接留下了,專輯沒有買,錢沒有退給粉絲,人也無影無蹤,這個錢用來給自己買了別墅。”

付珊描述的“站姐”“後援會管理組”,分別是粉絲經濟中“意見領袖”“社群管理成員”的代名詞,她們也常被稱為“大粉”或“粉頭”。多數“大粉”有時間、懂技術,能真金白銀地為“愛豆”砸錢,其中一些甚至能與公司經紀人直接聯絡、與之形成一定程度的僱傭關係,她們藉助“有實力”的追星人設,在“飯圈”中做到“一呼百應”。

去年暑期,某韓國明星團體的粉絲司祺(化名)在朋友的推薦下進入一個追星群,方便了解“愛豆”活動,和群友一起追星。她向中國之聲回憶,群主是“飯圈”有名的“大粉”,在“小粉絲”心中威望很高。

司祺說:“那個群原本就有挺多人的,她經常在群里說她去線下追星,會展示她的入場票,還會發一些截圖,是和可能是主辦方那邊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說可以給我們配票。”

考慮到這位“大粉”“有錢有關係”的人設,其團購鏈接中預售的簽售專輯等周邊價格又低於官方平台,司祺對這位“大粉”所售產品的渠道深信不疑,果斷拍下鏈接,暗自竊喜撿到了大便宜。據她透露,在“飯圈”,很多經濟條件較好的“大粉”只是為了能爭取到更多和“愛豆”線下或線上見面的時間,會特意購買上百張簽售專輯,享受更長的“親簽”過程。

司祺說:“等這些專輯發貨之後,她放在家裡又放不下,買完後就會折價出給其他粉絲,所以‘大粉’賣專輯會比官方賣得便宜很多。買簽售專輯等的周期比較長,起碼要3至4個月,因為不知道主辦方什麼時候發貨。”

這之後,司祺陸續在該賬號發布的鏈接中購買了專輯、明信片、簽名服裝等周邊產品,等待發貨;去年年末,她又在這一渠道購買了2024年1月的演唱會門票。直到演唱會已經開始,上述產品無一發貨,反覆催單後“大粉”將其拉黑,司祺才意識到被騙,繼而報警。而到此時,她已經在“大粉”的團購鏈接中花費了兩萬餘元。

2024年1月,江蘇省江陰市公安局進行立案偵查,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吳某。3月,吳某被抓捕歸案。5月,案件移送至檢方審查起訴。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盛艷介紹,2022年底,大學畢業不久的吳某迷上了韓國某明星團體,且追星行為愈加狂熱,不僅追看演唱會,還跟着偶像四處拍照、接機。追星路上,吳某還通過微博和線下活動結識了不少和她一樣的“追星族”,大家互加微信後,建立微信群一同追星。由於追星期間的演唱會門票、周邊產品費用以及住宿、交通等花銷較大,吳某漸漸動起了歪心思。

盛艷說:“她追的明星團體,在韓國、泰國這些周邊國家都要開演唱會,她基本都在國外,一直追着明星跑,一次出國的費用大概10萬,這裡面包括她自己的來往開銷,攝影師、攝像師等同行人員的所有的費用也全是她一個人出。在費用無力支撐的情況下,她就想到手下有很多‘小粉絲’,利用提前收預付款的方式來實施詐騙。”

“我認識內部人員,可以買到價格便宜、位置好的演唱會門票”,2023年5月,她在共同追星的粉絲微信群里謊稱自己有特殊渠道,開始了第一波操作。

盛艷說:“在已經開始實施詐騙的過程中,她要取得微信群里粉絲的信任,信任的基礎就是‘她跟我們喜歡的明星有很多照片,而且是很內場的互動,她確實跟裡面的人關係很好’。粉絲以為她真的認識這些明星經紀團隊的內部人員,從而可以購得周邊、演唱會門票。”

接到粉絲訂單後,並沒有低價購票能力的吳某,先是自掏腰包高價買了演唱會門票,再以低價賣給粉絲。這番操作後,拿到門票的粉絲對吳某更是深信不疑。此後,越來越多的“小粉頭”和粉絲主動來找吳某諮詢票務和周邊產品購買事宜。成功積攢了大量粉絲信任的吳某,正式開始了詐騙行為,她把拼團門票與周邊產品鏈接發到粉絲群里,將定價遠低於市場價吸引粉絲購買,並通過微信和支付寶收款碼將粉絲支付的錢直接轉入自己賬戶。

獲取錢財後,她購買少部分門票或周邊產品來應付粉絲,將剩餘的大部分錢盡數用於個人追星。有時為了樹立自己“很有實力”的人設,方便進一步行騙,吳某還會包攬同行粉絲的上述開銷,以獲取口碑。

盛艷說:“在後期,她向大家說‘票是預售的,目前官方還沒有出’,或者找其他一些理由不斷拖延。如果有粉絲催單強烈,她也會去買一些票,採用同樣的方式,再騙下面一撥人的錢,來補這一撥的‘窟窿’。高價進、低價出,她還在不斷揮霍,就不斷用這種方式‘拆東牆補西牆’。”

用“新錢”還“舊債”,這樣的“龐氏騙局”註定難以為繼。盛艷告訴中國之聲,吳某的心態是“走一步看一步”,只享受當下追星的快感。

盛艷說:“她其實知道這個事情總有一天要東窗事發,但她已經追星追到不去考慮後續的事情了。根據她自己的供述,她當時還有另一個想法——她在跟這位男明星一直互動的過程中,覺得男明星給她的體驗讓她感覺到是可以跟他談戀愛的,‘只有在想跟他談男女朋友的過程中,我才會給他花這麼多錢’,因為男明星沒有明確拒絕他,她就一直這樣不斷砸錢進去,導致‘窟窿’越來越大。”

粉絲“為愛發電”,反遭“大粉”詐騙,本案被害人38名,詐騙金額300萬餘元;38名被害人中,27名00後,11名大學生,2名高中生。近日,經檢方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吳某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五萬元。由於吳某已將詐騙錢款用於追星揮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目前仍難以追回。

江陰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魏宏溥說,利用“飯圈文化”進行詐騙,近兩年才慢慢出現,社會及家長可能還沒有關注到這類案件,一些年輕人或學生被騙之後,考慮到自己本身是“追星族”,覺得就算了,可能都沒有去報案,或者沒有跟家裡人說。從這起案件也可以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本身也是“飯圈文化”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們不是痴迷於追星,不是心理上某種程度的扭曲的需求,而是保持一種比較清醒的心態,可能也不會被騙。一旦陷入“飯圈文化”的裹挾,其實也是喪失了理性的判斷。

魏宏溥提醒,在“飯圈文化”盛行的當下,一些犯罪分子抓住了當前年輕人、大學生社會經驗少、防範意識差、盲目追星等弱點,以“可以幫助買票”“幫偶像打榜”等為幌子來實施詐騙。檢方提示,一定要理性追星,提高自己的網絡防範意識,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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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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