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鄭爽和張恆之間發生的事兒,震碎了不少人的三觀!
原以為她跟前男友張恆分手,只不過是娛樂圈一個不大不小的愛情瓜。
可萬萬沒想到,那個瓜竟然越滾越大,從代孕棄養,到日薪208萬的偷稅風波,從爭奪撫養權,到經濟糾紛案。
這一波接一波的,沒完沒了,竟然成了一部沒有盡頭的“狗血”連續劇。
而鄭爽這個娛樂圈的昔日頂流小公舉,也被這一系列事情扯下神壇,清純善良無辜人設徹底崩塌!
如今,三年過去,當年深陷各種爭議的爽子怎樣了呢?她過得好不好?
那2.99億元的巨額罰款,她還的怎樣了呢?
這不,熱搜來了!
4月1日,愚人節當天,有法院官方“蓋章”,稱鄭爽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
也就是說,爽子已經變成一個徹徹底底的“窮光蛋”,沒錢交那些罰款和賠償金。
此事一出,一時之間,網友們議論紛紛!
來,先看看官方說法!
當天,澎湃新聞記者從天眼查獲悉,鄭爽與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新增的執行裁定書內容顯示:
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認為,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該案被執行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經與申請執行人約談,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而此前,鄭爽已經因此案被強制執行9050萬元,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凍結股權。
這個公司到底和鄭爽有什麼冤什麼仇呢?
原來,鄭爽主演的影視劇《翡翠戀人》,出品方就是海寧東開之星。
當年,鄭爽因“代孕棄養”、“偷稅漏稅”等醜聞被封殺,導致此劇無法播出。
所以公司萬般無奈之下,把她告上法庭。
當時,法院在2021年12月16日曾判決,讓鄭爽於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該公司3050萬服務費,且賠償經濟損失6000萬元。
事情進展
按理說,作為普通老百姓,既然法律都已經宣判。
那該是啥就是啥,該給人家的賠償金一分也不能少。
可眼看已經兩年多,鄭爽卻遲遲沒給該公司償還這筆錢。於是,海寧東開之星只能於2023年12月7日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也確實向鄭爽發出執行通知和財產報告令,讓她限期履行義務,並承擔執行費157900元及依法應支付的遲延履行利息。
但遺憾的是,鄭爽依舊無動於衷。
於是,法院查封鄭爽名下預告登記購買的6處瀋陽房產,並凍結了她持有某某公司價值125萬元的股權等。
通過查詢得知,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所以才做出開頭那樣的判決。
鄭爽的錢去了哪裡?
作為曾經被曝日賺208萬的流量女星,鄭爽真有那麼窮嗎?
要知道,當年張恆爆料,爽子和侯明昊拍《倩女幽魂》時,片酬已經達到1.5億。
那會兒,爽子還嫌低,出價1.8億,最後片方給了她1.6億。
而這部片子一共拍了77天,相當於爽子每天的收入超過208萬。
一天賺208萬是什麼概念?
二三線城市一套房才200萬,一輛頂級豪車100萬-200萬。也就是說,爽子一天能賺到一套房。
既然賺的那麼多,如今卻被認定是窮光蛋,鄭爽的錢都去哪裡了呢?
大部分都用來補繳稅款和欠款!
2021年,鄭爽因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稅、漏稅、逃稅等問題被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調查。
該局依法對她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罰款共計2.99億元的處罰決定。
關於這筆款項,截止2021年8月,鄭爽還有2.18億罰款未繳清。
除此之外,在和《絕密者》出品公司的合同糾紛案中,她被強制要求執行1.28億賠款,目前還有1572萬元被執行金額未履行。
據說,為了這筆款項,投資方代表人張帆甚至曾去美國找鄭爽討債,可惜她已經火速搬家。
鄭爽甚至為了躲避債主,沒有出席撫養權官司。
說實話,當年的偷稅漏稅事件,確實讓鄭爽一下子賠了不少錢。
上面提到的還只是兩家投資方,那會兒身為一線明星,鄭爽資源很好,跟她合作的影視作品有不少。
如果這些公司一個一個都起訴,那鄭爽怕到時得賠幾億,家底都掏空了。
鄭爽真成“窮光蛋”了嗎?
網友們關心的話題是,曾經日薪208萬的鄭爽,如今真成名副其實的“窮光蛋”了嗎?
對此,鄭爽是明明白白的表示,自己的資金被凍結了,在美國就連最基本的生活已經成為了很嚴重的問題,“為了省錢喝起了自來水”,就連“衛生紙都是要節約着用”生活十分拮据。
但對於她這樣的說法,網友們是不信的。
因為,早在2021年事情剛發生時,鄭爽就被爆出已經狠心降價,緊急售賣了自己的過億豪宅。
如果那幾套豪宅真的賣了,那應該也夠還錢回血了吧?
此外,曾經前去美國討債的投資人張帆也曾表示,他的美國友人查詢到鄭爽提交給美國法庭的財產清單,分為中國和美國兩部分。
其中,僅鄭爽在美國的某一項財產,價值就達2.3億元。
而鄭爽是不可能對美國法庭撒謊的。
此外,國內的天眼查app也顯示,目前鄭爽名下共關聯10家企業,5家為存續狀態,其所持的上海噶咕娛樂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鯨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已被凍結。
儘管鄭爽回應某雜誌的深度文章《向鄭爽追債的人》稱,她如今花的都是父母養老的錢,自己一分錢收入也沒有。
但不少網友還是認為,鄭爽是在哭窮,並不是真窮。
她之所以說這些話,是想把她欠國內影視公司的各種賠償金,能拖一天是一天。
因為,據張帆描述,鄭爽曾為了躲債連夜搬家,甚至不出席法庭打官司,這不是在躲,是什麼?
一個真心想還錢的人,一個有能力還錢的人,會連夜倉皇搬家躲避債主嗎?
對於網友關於“鄭爽是否存在故意隱藏、轉移財產的可能性”的質疑,陝西某資深律師趙良善表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後果很嚴重!
他說,“鄭爽是否存在隱藏轉移財產的行為,還有待於法院進一步調查,以調查結果為準。”
但法院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行為的人,可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等手段和強制措施,構成拒執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就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作出的終結執行程序而言,因未能查到鄭爽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但若查實其有還款能力卻拒不執行,且刻意隱藏轉移財產,情節嚴重的,則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不構成犯罪的,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結語
文章結尾,樓蘭娛姐對鄭爽的經歷不勝唏噓!
眼看他起高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我們實實想不到,這麼多年過去了,鄭爽的官司還沒有打完,欠的債也還沒有還完。
不過,如今她有這樣的下場也是活該。
畢竟從她選擇違法,違背道德的那一刻起,她的結局就已經寫好了!
每個人都應當為她自己當初的決定負責!
就是不知道鄭爽目前人在國外,又沒有了拍戲賺錢的渠道,那些錢她還能還的完嗎?
今日話題:
1、你如何看待鄭爽被認定無財產可供執行這件事?
2、你覺得鄭爽是真窮還是在裝窮,或者哭窮?
3、對於鄭爽在美國的現狀,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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