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薛之謙發微博,表示自己“低調又呆萌”地走進影院,觀看韓寒導演電影《飛馳人生2》,然後“我看哭了……而且是被熱血哭了……”
這篇“影評”小作文因為其中三張電影拍攝畫面的配圖,引發熱議,“薛之謙 盜攝”詞條迅速登上熱搜榜。
今日(2月16日),薛之謙作一首“打油詩”,正面回應“盜攝”問題,稱“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據該微博,薛之謙認為部分網友的盜攝指責是在“塞臉”,電影主創“本尊”則對他的影評表示了感謝。“此心光明”,就是他的最終表態。
針對“盜攝”問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曾有專家曾雯雯透過《今日影評》節目平台指出,簡單來說,龍標亮起的時候,觀眾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機拍攝。只要拍攝正在放映的影片,就屬於“盜攝”行為。至於該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有專家解讀,其關鍵在於是否用於商業用途。
對此,有網友指出,薛之謙的回應中提及“本尊在謝”,意指他的拍攝行為,是得到許可的,或許並不構成“盜攝”。
2月7日,@國家版權局 也發布了國家版權局、國家電影局發布院線電影版權保護公益廣告,提出“保護電影版權,請勿拍攝銀幕”。
2021年,微博電影就曾聯合電影頻道發起#拒絕盜攝倡議#活動——雷佳音、楊冪、董子健、于和偉、路陽、賈玲、張小斐、沈騰、陳赫、劉德華、萬茜、饒曉志、陳坤、劉昊然、王寶強、趙霽、楊天翔等影人發出倡議:正在放映的電影不是景點,屏攝是不文明行為。做文明觀眾,向盜攝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