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某些“影評人”圈子炸鍋了。我這裡用雙引號,實在是因為我感覺它們不配稱之為影評人。某些“影評人”圈子為什麼炸鍋了呢?因為胡玫導演要起訴兩位影評人,而某些“影評人”覺得,胡玫導演雖然沒起訴它們,但是,因為要起訴這件事情,而造成了對於它們的不尊重。某些,在這裡,尤為重要。我想,真正鐵骨錚錚的影評人,則不會炸鍋。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呢?
8月19日的時候,胡玫導演發動態內容,簡述了自己執導《紅樓夢之金玉良緣》的心路歷程,並且說出了自己的愁苦,怎麼電影上映之後,那麼多沒看過就來差評的呢,最後,胡玫導演列舉了兩個賬號,表示,正在讓律師做證據保全,準備起訴。
也正是因為胡玫導演要起訴這兩位影評人,造成了某些“影評人”圈子炸鍋。某些“影評人”圈子拉幫結派,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這群混色,跟二流子沒啥區別。這些影評混子,對胡玫導演展開口誅筆伐,實在是丟人現眼的事情。
我認為,胡玫導演要起訴兩位影評人,應該是文明導演,用了最文明的處理方式。編劇、導演、製片人和演員等等,拍攝完成了一部影視劇作品。作品上映了,上星了,上線了,和觀眾們見面了。這個時候,影評人和劇評人的工作開始了。影評人劇評人要用自己的理論知識,來聊這部作品。
而在聊的時候,就一定會面對差評或者好評的問題。給好評的時候,往往是皆大歡喜的。給差評的時候,肯定會有編劇、導演或者演員方、製片方不高興了。這個時候,不高興的一方,有沒有義務容忍這些評論呢?當然,能夠容忍住,不發聲,是一種選擇。但是,如果不能容忍呢?也可以有別的路徑可走。
比如說,電視劇《無所畏懼》上星播出的時候,我便寫文章論述過它故事當中很多不合理的橋段,認為這部戲質量不佳,不太像趙冬苓編劇這種大牌編劇自己寫的。該劇的編劇趙冬苓老師,也沒讓着我,直接拿自己的社交媒體賬號掛我的東西,還冷嘲熱諷,說我詛咒她早死。
我當然不會詛咒她早死啊,這是道德常識啊,誰會沒素質到這種程度呢。我當然也不讓着趙冬苓。像《無所畏懼》那種爛劇,我按理說評論一篇,也就可以了。因為趙冬苓不接受批評,我便拿這部電視劇當中的橋段,持續找例證,證明敘事邏輯上的不合理性。結果,《無所畏懼》被找出了幾十個敘事邏輯上不合理的地方。最後,趙冬苓灰溜溜刪除了掛我的內容。我想,她也是要面子的人,畢竟,讀者們按照她掛的內容,按圖索驥,能讀到我論證她寫的《無所畏懼》各種敘事邏輯不合理的文章,尷尬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說這個我經歷過的例子,實在是想證明,編劇導演遇到差評的時候,是可以和影評人劇評人正面剛的。當然,趙冬苓《無所畏懼》這次,是劇作自身水平太差,老趙沒剛過我。但是,老趙還是相對文明的,也就是文字上正面剛了一下,沒幹別的。
我再加一個例子。我曾差評過某電視劇,然後,就接到過一個自稱製片人(工作人員)的電話,拿黑社會來威脅我啊,要派古惑仔來殺我啊。這其實就不是文明的方法了,就不如趙冬苓老師“掛我”文明了。影評劇評,還是文字上的交流,拿古惑仔來,那就是詠春葉問和日本鬼子之間的切磋了。
面對差評,編劇導演等等,當然沒有容忍的義務,可以選擇文明的方式回應。像胡玫導演這樣,走法律程序,就是非常文明的一種辦法。如果影評人劇評人行得端寫得正,就不會懼怕什麼“法庭見”。
我有個文明的建議,面對作品被差評,編劇導演們可以走司法程序,也別搞什麼天價賠償等等,就要求公開道歉即可。這就不算是編劇導演仗着自己有錢而欺負人了。在法庭上,編劇導演可以論證影評人劇評人的差評是錯誤的。影評人劇評人也可以反證自己的文章的正確性。在法律範疇內搞論點、論據和論證,是非常有價值的。
大家都這麼來,影評環境、劇評環境,也就文明了。某些“影評人”懼怕“法庭見”,難道是心裡有鬼?難怪它們要炸鍋。我說這話,實在是因為,寫了二十幾年影評劇評了,接了不少“古惑仔”電話了,真的想有個文明的交流環境。法庭見,是胡玫導演帶給影評圈的一股清風。真正有正義感的影評人,都是支持胡玫導演這種做法的。(文/馬慶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