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口秀演員楊波言論引爭議:頭孢配酒是否真的無危險?不當言論如何追責?

2月4日下午3時40分,脫口秀演員楊波發布一條定時微博,疑似因個人情感糾紛和網絡暴力自殺。而一個多小時後,楊波個人微博再次發布內容,向網友報平安稱“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為我的不成熟向所有人道歉!”潮新聞記者發現,截至發稿前,楊波個人微博已註銷。

楊波發布的定時微博內容。

此外,據媒體報道,楊波還在朋友圈中表示:“大家別擔心了,我沒事兒,我發現頭孢喝酒根本死不了,除了胃有點不舒服,一點事沒有。很多人和警察也已經找到我了,對不起讓大家擔心了。”其中,“頭孢喝酒死不了”的言論引髮網友熱議。對此,潮新聞聯繫醫生、律師進行解讀。

網傳楊波朋友圈截圖。

“頭孢配酒”真的死不了嗎?

此前驚心動魄案例不在少數

很多朋友生活中都聽說過“頭孢配酒,嗩吶吹一宿”。可楊波卻稱“頭孢喝酒死不了”。“頭孢配酒”真的沒有危險性嗎?網傳的“頭孢配酒,說走就走”難道只是謠言?楊波在朋友圈的此言論,引發了許多質疑和譴責。

據記者了解,此前有數位醫學專家提醒頭孢和酒不能同時服用。《錢江晚報》此前就曾報道,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神經外科首席專家,我國介入神經放射治療的先驅凌鋒教授的經歷。

2018年12月7日,她曾因遭遇頭孢+酒精的雙硫侖樣反應經歷驚心動魄的“生死24小時”:“全身軟綿綿的癱坐在輪椅上,完全沒有意識,頭像撥浪鼓一樣來回擺動,全身大汗,衣服都濕透了,四肢厥冷”。

此外,人民日報也曾多次報道過類似事件,如“頭孢輸液兩天後喝酒,35歲男子差點沒命”、“頭孢配酒說走就走,30歲男子輸液後飲酒差點沒命”等相關報道。

人民日報此前“頭孢配酒”報道。

“頭孢遇到酒”究竟會如何?

醫生:需引起重視,嚴重時會致死

在4日晚,潮新聞記者聯繫上浙江醫院西藥房副主任李力,他表示,俗稱的頭孢遇到酒在醫學上稱之為“雙硫侖樣反應”,又稱戒酒硫樣反應。其作用原理是,乙醇和這類藥物聯用時,肝臟中的乙醛脫氫酶活性被抑制,乙醇在體內氧化為乙醛後,不能再繼續分解氧化,從而導致體內乙醛蓄積而產生一系列反應。

所以,在使用某些頭孢菌素類抗菌藥物的時候,若飲用酒精或服用含酒精的食物、藥物,輕者出現顏面或皮膚潮紅、輕度頭暈、心慌,也可出現頭昏、頭痛、噁心、嘔吐、發熱,重者出現胸痛、呼吸困難、休克,“意識障礙、大小便失禁,甚至可能死亡。”李力強調。

李力向潮新聞介紹,臨床中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是引起雙硫侖樣反應發生率最高的藥物,將近占所有藥物的90%,常見的有頭孢哌酮、頭孢曲松、頭孢唑啉、頭孢米諾,“其中以頭孢哌酮和頭孢哌酮舒巴坦最敏感”。

對於雙硫侖樣反應的預防,最重要的是在使用雙硫侖類藥物後避免飲酒。同時,李力也強調,除了酒之外,也要注意避免攝入含有乙醇的藥物,如中成藥注射液、糖漿製劑、藿香正氣水等。“腐乳、果啤、醉蝦、醉蟹、啤酒鴨、酒心巧克力等食物中也含有乙醇,這些往往很容易被忽視。”

李力提醒網友,一般來說,建議在用藥前3天、用藥期間、用藥後7天內禁止飲酒和使用含酒精的藥物和食物。一旦出現雙硫侖樣反應,患者應立即就醫。對於重症患者,醫生會給予患者吸氧,監測生命體征,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進行催吐處理,及時治療,絕大多數出現雙硫侖樣反應的患者癥狀都可順利得到緩解。

若言論引網友效仿是否要付法律責任?

律師:道德上強烈譴責,法律後果不明顯

公眾人物的負面的行為很容易對大眾產生不良影響,讓某些心智尚不成熟的網友接受不正常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尤其對於一些缺乏生活經驗的青少年來說,他們的認知和社會經歷不夠深,自我心理建設不夠健全,很可能會對那些不負責任的明星的行為進行模仿和效仿,從而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健康發展。

那麼,作為公眾人物,若楊波“頭孢配酒根本不致死”的言論真的引髮網友效仿,其是否需要付法律責任呢?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熊超律師表示,在法律上,如果是虛構事實,導致他人利益受損失,例如某人名譽等,則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但是楊波有關頭孢配酒不會死的言論,由於沒有刻意針對某一群體或某一特定個人。所以在言論的法律後果上並不明顯。”由此來看,熊超認為,楊波事件可能更應從道德上予以譴責和制止。同時他也表示,也希望網絡平台能進一步對不負責任的言論進行刪除,媒體可以進行正確的科普,“最重要的是,公眾人物應當明確個人責任,提升文明素質”。

公眾人物的言行及法律約束問題一直是廣為討論的話題。熊超律師也通過潮新聞呼籲,希望未來的法律,能夠明確公眾人物公開輿論的問責權利,維持一個健康的社會環境。

(來源:潮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