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抨擊萊豬進口沒有查廠、沒有強制標示就是說謊,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左起)、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衛福部門主管陳時中上台答詢,蘇表示沒有說謊也沒有傲慢。(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台灣地區立法機構“立委”之間肉搏、舌戰已是常態,官員與“立委”之間,過去偶有鬥嘴發生,但在第10屆發生次數卻愈來愈頻繁。台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備詢時,數度與“藍委”賴士葆、蔣萬安拍桌互嗆,甚至反質詢“在野立委”。國民黨為此提案反制,對於反質詢、實問虛答、無故缺席的官員要有相應懲處。
蘇貞昌在總質詢時,多次杠上“立委”,其官員也是“戰功彪炳”。“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被“藍委”抗議時,以拍桌嗆聲離席。法務部門次長蔡碧仲也反質詢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與江啟臣拍桌互罵。“藍委”李貴敏擔任召委時,邀請安全部門主管邱國正列席,邱連假單都沒給,就派代理出席,李貴敏氣到要求委員會每10分鐘通知邱國正來開會。
“退輔會”主委馮世寬日前也差點與“藍委”鄭天財打起來,鄭天財質詢到生氣暴走丟咖啡,馮世寬也不甘示弱,脫衣上前打算跟鄭天財拼輸贏,被幕僚勸下。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曾經深夜半小時打8通電話給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高質疑林輝煌並非要解釋,而是氣急敗壞般破口大罵。
“藍委”陳以信、葉毓蘭、李貴敏都提案修正“台灣立法機構職權行使法”,陳以信版本規定,受邀到台立法機構會議及各委員會備詢的台當局官員及部門首長,若無故缺席,答詢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立法機構行為,可決議列其為“不受歡迎人物”,拒絕該位官員於該會期內進入院會或該委員會,直至原會決議取消。
葉毓蘭版本則規定,備詢官員如果違反相關答詢義務,經過告誡還是再次違反規定者,處5000元(新台幣,下同)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李貴敏版本則要杜絕實問虛答,在行政團隊或部門首長已逾法定書面答覆期限後,經質詢委員書面通知5日內未針對質詢內容答覆的話,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同意,該未依“法”回復質詢之部門首長將被解職下台。
李貴敏認為,如今已經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了,是“憲政”危機,因為民進黨“立委”只有黨意,所以讓官員有恃無恐,現在立法機構不管是質詢或審查,都像走過水一樣,民進黨當局在多數護航下,官員要過什麼政策都能過,並不在乎立法機構的看法,這就是公權力霸凌民意。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蔡當局的行政官員確實常有欺騙、呼嚨“立委”的狀況,她也曾在質詢時,吃過台當局內政部門次長花敬群的虧。但是關於國民黨打算針對官員藐視國會提出修法,蔡壁如表示尊重,民眾黨暫時不會跟進,在綠營“立委”過半的情況下,提案不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