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育兒補貼政策印發啦
哪些家庭可以享受補貼?
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如何進行申報?
一起來看
日前,我市印發了《大慶市育兒補貼政策規定》。按照規定,市政府決定在我市實行育兒補貼政策,對符合《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2021年10月29日(含當日)以後,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給予育兒補貼。
補貼發放對象有哪些
補貼標準是多少
按照規定,夫妻雙方或一方擁有大慶市戶籍、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享受育兒補貼。
以夫妻雙方本人生育子女存活數為計數原則,合法收養子女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數均計入子女基數,雙胞胎、多胞胎按人數計入子女基數。
送養子女不計入子女基數。補貼發放計算時間為,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出生時間在2021年10月29日後(含當日)。
▶依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家庭,補貼標準為每月300元。
▶依法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補貼標準為每月500元。
▶夫妻僅一方符合條件的,育兒補貼金額按一半計算。
▶育兒補貼金最多可享受36個月。
如何進行申報
需要哪些材料
按照規定,育兒補貼金政策由居民自主申報,申報對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喪偶、離婚的,本人已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單獨申報。
申報材料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原件;生育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合法收養子女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離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生育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協議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原件,訴訟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
喪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生育所有子女的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戶口簿中未體現配偶死亡的,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原件。
去哪兒申報
有哪些流程
市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可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進行申報,填寫育兒補貼申請表,居(村)民委員會5個工作日內將申報材料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報資料進行初查,對不符合享受條件的,告知申報對象並說明理由。
對資料不全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其補充完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查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初查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上報到縣(區)衛生健康部門,縣(區)衛生健康部門在當月底前完成確認。
縣(區)確認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年12月對本年度享受對象進行複核。
夫妻雙方戶籍均遷出大慶市的,從次月起停發育兒補貼金。
因子女死亡而不符合補貼條件的,從次月起停發育兒補貼金。
申報對象資格確認合格的,從申報當月起享受補貼政策,申報之前不予補發,但2021年10月29日至本規定施行之日前出生的第二個及以上子女,可以申請補發。
每年一季度前由縣(區)衛生健康部門按照“一卡通”業務流程,集中將上一年度應享受的育兒補貼通過“一卡通”平台一次性發放到享受對象社保卡。
我市相關部門
將對育兒補貼
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髮放等
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諮詢電話
大慶市育兒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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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按識別二維碼,即可下載表格)
撰文:大慶日報全媒體記者 肖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