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定節假日、年假、產假、婚喪假休假規定和應享受的待遇

2021年法定節假日、年假、產假、婚喪假休假規定和應享受的待遇

對於辛苦奔波的打工人來說,正常的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可以讓我們緩解疲勞、釋放壓力、放鬆心情,休息結束後才能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到工作中去。今天這篇文章我們主要說說各種休假的規定、時間及能夠享受到的待遇。



周休息日

正常情況下,星期六和星期日為每周休息日,雙休日不計薪,全年104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勞部發[1995]187號)第一問,有條件的企業應儘可能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因此,有的企業將40小時分攤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法定節假日

2021年國家法定休假日,共計11天:即元旦節(1月1日)、春節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5月1日)、端午節(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正常上班的,單位是無需支付加班費。

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 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女職工休產前假的前提是單位批准,不是強制性規定。

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孕期產前檢查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保胎假:原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勞險字〔1982〕2號)中指出“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即懷孕女職工在休保胎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照病假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根據《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執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9]35號》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職工都應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跨一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五、職工當年度工作時間滿10年或20年,年休假由5天變為10天或由10天變為15天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滿10年或20年時當年已過的日曆天數÷365天)×5或10+(滿10年或20年後當年剩餘的日曆天數÷365天)×10或15。

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六、用人單位按職工未休年休假天數支付工資報酬時,應在支付職工正常工作的工資收入基礎上,另外再支付其按日工資200%的標準計算的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婚喪假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根據《四川省勞動廳關於企業職工請婚喪假規定的復函(川勞險[1993]95號)》規定,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婚喪假(未含按規定應享受的晚婚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或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獨生子女護理假

在地方性政策中,一些省、市、區作出類似的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5-20天的護理時間。

根據最新修訂的《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天的護理照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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