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前少將受賄被判處12年徒刑,自稱在親戚家燒掉2000萬

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10日,一台軍前少將因受賄近3000萬元(新台幣,下同),被判處12年徒刑。他自稱“怕家裡人知道”,在親戚家燒掉了2000萬元。

據台灣雅虎奇摩新聞10日報道,台“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少將處長張大偉在辦理一項營區整建項目時,靠走後門讓台“中華工程公司”中標,並向該公司索賄4500萬元,他本人到手2800萬元。張雖然認罪,但表示是公司主動行賄,且聲稱約定的金額僅有3000萬元。他還稱“沒見過那麼多錢”,也怕家裡人知道,因此一直把錢藏在家裡,得知自己被法院盯上後,就在親戚家的金爐里燒掉了2000萬元。

台灣中時新聞網此前稱,近段時間來,台軍頻傳高官弊案——除上述案件外,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在監督“台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期間,共接受價值18萬餘元的物品;台“國防大學”教育訓練中心前主任黃國峰上校於2021年6月,私自搬運軍用餐盒及口糧,涉嫌侵佔軍用物品。(李 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