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
#疑兒子盒馬鮮生摔倒沒人扶
媽媽砸店#
登上微博熱搜第一
引發熱議
孩子在盒馬超市奔跑摔暈
母親為“討說法”砸店
11月9日,一條“男孩在超市摔倒後母親砸店”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一位女士在一家盒馬門店內將很多商品扔在地上。疑似孩子母親的抖音賬號發視頻稱,其11歲的孩子此前在店內摔倒後頭部受傷,期間沒有店員幫助。
▲事發現場/網傳視頻截圖
視頻中
該女士稱孩子在盒馬摔倒後
店內沒有人員提供幫助
孩子還在昏迷
在網傳監控視頻中能看到
男孩在跑動中摔倒
有人曾上前觀察他的情況
▲男孩摔倒的監控畫面
盒馬回應
11月9日,盒馬門店工作人員曾回復媒體稱家長表述不屬實。該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有工作人員詢問孩子情況,並詢問是否要聯繫家長或送到醫院,孩子自己站起表示“沒事”並離開。目前雙方正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
11月10日,工作人員再次回應媒體稱,家長到門店討說法的情況屬實,擔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建議走正常途徑協商解決問題。事發之後,盒馬門店一直跟進處理此事,但雙方未協商達成一致。
有媒體記者給相關抖音賬號留言,試圖聯繫男孩母親,但未獲回復。
網友評論
對於男孩家長的做法
部分網友並不認同
還有不少人認為
發生此事
是家長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
那麼
小孩在超市或商場等地方摔倒
商超方需不需要承擔責任呢?
家長有沒有責任?
律師:
門店有義務保障顧客安全
但家長應盡監護責任
律師付建表示,根據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盒馬應當保證消費者在經營場所內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但若有證據表明盒馬已盡到安全保障和提醒義務,那麼盒馬的責任相對較小,甚至可以不承擔相關責任。11歲孩子的監護人有監護職責,應教育孩子在公共場所注意安全、遵守秩序。若因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如未看管好讓孩子跑動致摔倒,監護人需承擔一定責任。
帶娃時
家長一定要注意以下細節!
01
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承擔起對孩子安全教育的責任。可以通過日常生活中的事例,向孩子講解在公共場合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注意事項,讓孩子從小養成良好的安全意識。例如,在過馬路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在商場里要跟緊家長,不要隨意奔跑等。
02
做好對孩子的監護照顧
未成年人尤其幼兒對危險性的認知不足,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家長應時刻關注孩子的情況,不要只顧看手機,走路、上下電梯、過馬路等要牽着孩子的手,叮囑不要亂跑;選擇適合孩子年齡段的娛樂設施,並且密切關注孩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