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劉永恆
11月1日,絲芭傳媒起訴鞠婧禕等話題衝上熱搜,引發熱議。
當日,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絲芭傳媒”)在其官方微博發文,稱該司發現藝人鞠婧禕未經該司許可私自接受公開商務活動,特此針對該司與鞠婧禕之間“經紀合約是否到期”“是否還存在經紀關係”進行聲明。
聲明稱,鞠婧禕與該司所簽署的《snh48專屬藝人合約》及補充協議未到期,絲芭傳媒目前依然是鞠婧禕的獨家經紀人。對於鞠婧禕近期的違約行為,已經在司法程序處理中。而對於未經許可邀請鞠婧禕已經進行商務活動的第三方公司、品牌等,絲芭傳媒已依法提起訴訟。
隨後,鞠婧禕工作室發文回應稱,鞠婧禕與絲芭傳媒的《snh48專屬藝人合約》協議已於2024年6月18日到期,絲芭傳媒聲稱的“2018年9月10日雙方簽署《專屬藝人合約》補充協議”系對方捏造,鞠婧禕沒見過也沒有簽署過。
“針對絲芭傳媒在合約到期後作假《補充協議》,捏造續約之事實,惡意擾亂我方正常合作,並煽動輿論的種種行為,我方已於今年7月起訴,並申請法院進行筆跡鑒定。另外,對所有對我方各個合作方造成損失的行為,我方絕不姑息,將用法律武器捍衛我方合法權益。”
據了解,今年6月雙方曾就合約問題各執一詞,引髮網民關注。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如果絲芭公司捏造合同可能會對鞠婧禕造成損害,鞠婧禕可以要求絲芭公司承擔對其名譽權的損害,以及與其他公司合作的利益損失。
其表示,偽造補充協議的行為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如果絲芭傳媒捏造補充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獲取不當利益,例如通過限制鞠婧禕的自由接商務活動來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或者以此來阻止鞠婧禕與其他公司合作從而維護自身的壟斷地位等,那麼就可能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將面臨刑事處罰”。
付建律師表示,如果鞠婧禕確實與絲芭公司簽訂了補充協議,將會違反與絲芭傳媒之間的補充協議約定,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具體形式可能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絲芭傳媒的經濟損失等。
天眼查顯示,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曾用名:上海絲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成立於2010年,位於上海市,是一家以從事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製作業為主的企業,經營範圍為營業性演出、演出經紀、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等。
另據紅星新聞,絲芭傳媒與多位snh48原成員存在合同糾紛訴訟,涉及的成員包括黃婷婷、馮薪朵、林憶寧、張語格、金瑩玥、楊惠婷等。(新聞報料請私信微信公眾號“大河看見”)
來源:大河報·豫視頻 編輯:劉惠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