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據台灣中時新聞網9月5日報道,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法官審理後認定,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有關規定,仍執意為之,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中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新台幣,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聯合新聞網等台媒最新報道稱,柯文哲下午5時50分穿着米白色外套、雙手上銬步上囚車,面對媒體喊話,全程一語不發。
台北地方法院5日下午再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隨後柯登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圖自台灣“中央社”
報道稱,法官呂政燁認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申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的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以證明。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有關規定,竟仍執意為之,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稱,本案就目前申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的要件。然而被告所為,究竟僅是被告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還是與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查明。法官稱,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共犯沈慶京在京華城一案獲有200餘億元新台幣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因此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依規定羈押被告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灣“中央社”稱,柯文哲5日下午5時50分步上囚車,雙手上銬,未有衣物遮蓋上銬的雙手,面無表情、一語不發,囚車隨即開往台北看守所。
聯合新聞網此前報道稱,台檢廉單位偵辦台北京華城案數月,上周發動大規模搜查,依行賄、收賄罪申請羈押威京集團(京華城開發商)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查傳喚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問後依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申請羈押2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柯文哲不是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9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補充資料後,9月3日提起抗告,台“高等法院”認為,根據有關卷證資料,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情況,對京華城案是否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4日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