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英”輸出經典語錄,到“或斤”掄起輪椅跳舞,從“中s”和“汪大菲”魔性同框,到“小頌文”直播連線“小張譯”,流量為王的時代下,網紅們似乎找到了通往成功的捷徑——模仿明星。
一場場模仿盛宴在網絡上輪番上演,賺足眼球與鈔票,似乎“萬物皆可山寨”。然而,網友們笑着笑着,發現不對勁了。
手持籃球、身着科比標誌性24號球衣的“雲南阿輝”,以一首《see you again》,一句“孩子們,我回來了”,自曝直播十天狂攬八萬;網紅“王寶弱”連線王寶強前妻馬蓉,炒作婚變事件,引起爭議,連發三條視頻道歉;甚至有博主復刻“監獄”背景,模仿因強姦罪入獄的藝人吳某某,直播踩起縫紉機……
消費過世名人、模仿劣跡藝人、炒作低俗醜聞,流量為王,孕育出“審丑狂歡”。如蒲松齡筆下《羅剎海市》所書,部分網紅為滿足看客的獵奇心理,以丑為美,以俗為雅。他們並非基於藝術創作的初衷去致敬經典或人物,而是刻意放大被模仿對象的某些瑕疵或爭議點,以無底線“復刻”來博取眼球。
靠“山寨”走紅後,部分網紅非但沒有反思自己的行為,反而大肆炫耀收入,挑戰公眾底線。2022年,一支名為eso的“盜版男團”在網上爆火,其成員有易烊乾洗、鹿哈、王二博、黃子誠、權酷龍等。其中,被網友評價長得最像本尊的“鹿哈”(現已改名凌達樂)曾在直播中透露,自己走紅後七個月賺了三千五百萬,房產名車唾手可得。
網友批評他“紅了就飄”,他發出靈魂質問:一個月給你搞500萬,23歲,你飄不飄?
“鹿哈”與“黃子誠”的合影。短視頻截圖
這樣的“靈魂質問”,聽來簡直可笑。“一個月500萬”的收入若是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所得,自然值得尊重與肯定。但如果財富的累積僅僅依靠模仿與山寨,那麼這樣的“紅”不過海市蜃樓,光鮮背後是道德的蒼白。“鹿哈們”不妨看看此前爆火的諸位同行,因“立身不正”而跌落雲端的例子比比皆是。況且,金錢並非衡量一切的標杆,更不能粉飾個人行為的不正當。
模仿,本應是致敬與學習的橋樑,卻在金錢與名利的誘惑下,淪為了侵權與審丑的溫床。部分網紅享受着模仿帶來的紅利,卻忽視了原創者的辛勤付出。彷彿只要披上名人外衣,就能瞬間擁有與之相匹配的光環與榮耀——這種自欺欺人的心態,不僅是對原創者的不尊重,更是對自身價值的極大貶低,亦是對法律底線的踐踏。
真正的魅力源於自我發掘與成長,從來不是靠複製和模仿。山寨之風雖能快速聚集流量,但在版權意識日益增強的今天,任何以犧牲原創為代價的成功,任何以敷衍功利為本心的炒作,都必將曇花一現。勇於探索、敢於創新、堅持自我表達,才能在瞬息萬變的時代中立足,成為引領潮流的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