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未履行金額超1.2億元,電視劇出品方股權已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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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霍爾果斯尚暉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股權凍結信息,被執行人為浙江東陽尚暉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凍結股權數額300萬人民幣,凍結期限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執行法院為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霍爾果斯尚暉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9月,法定代表人為張效軍,註冊資本300萬人民幣,由浙江東陽尚暉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為鄭爽主演的電視劇《絕密者》出品方,該劇並未播出。此前,該公司曾因未返還該劇投資方投資款及收益被判賠千萬。

鄭爽未履行金額超1.2億

信息顯示,鄭爽已因多個合同糾紛被限制高消費。終本案件顯示,其未履行金額超1.2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鄭爽主演的《翡翠戀人》出品方之一的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因債權人撤銷權糾紛起訴鄭爽等。據悉,該案由是指因為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或者在受讓人明知的情形下,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時產生的糾紛。

法院認定:鄭爽無財產可供執行

此前4月份,據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鄭爽與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件新增執行裁定書。文書內容顯示,法院認為,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該案被執行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故無繼續執行的條件,應終結執行程序。

案件流程信息顯示,此前鄭爽因此案被強制執行9050萬元,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凍結股權。

鄭爽事件梳理

2020年7月後,鄭爽代孕及撫養爭議被媒體曝光,鄭爽“代孕棄養”數次進入微博熱搜版前列排名,引發社會輿論強烈譴責。

2021年8月,上海市稅務局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追繳鄭爽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合計2.99億元。鄭爽未提出異議,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複議或起訴,並已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全部稅款和滯納金。

而在因“代孕棄養”、偷逃稅被“封殺”後,演員鄭爽後又被海寧某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據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介紹,法院判決:確認《策劃服務合同書》及《〈策劃服務合同書〉之補充合同》於2021年2月24日解除;鄭爽返還海寧d影視投資有限公司服務費3050萬元並賠償經濟損失6000萬元;駁回海寧d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其餘訴訟請求。

判決後,鄭爽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18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上海松江法院介紹,在影視服務合同中,投資方與影視製作公司約定因主創明星違法犯罪活動或劣跡行為遭受國家新聞出版局或廣電總局封殺導致影視作品無法上映播放的,影視投資公司有權解除合同、退還服務費並要求賠償實際經濟損失,該約定屬於雙方意思自治範圍,且不違反法律規定,屬於有效約定。

主創明星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影視作品無法播放和上映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影視明星的上述消極不作為義務的履行期限,應按照影視作品上映播出後的合理期限或參照影視劇著作權保護期限確定。

松江法院認為,被告認可其在境外代孕的事實,無論其是否違法,均系規避我國監管,不符合被告作為社會公眾人物的道德要求,無論其是否存在“棄養”事實,均已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已構成劣跡,而被告偷逃稅款的違法行為,已由稅務部門作出認定、處罰。

松江法院認為:根據廣電總局相關文件通知,因被告劣跡、違法行為,其作為主演的電視劇實際無法上映、傳播,客觀上被告已被“封殺”,也應被“封殺”,原告因此按約主張行使合同解除權合理合法。合同解除後,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參照影視作品製作成本認定實際發生損失,並結合與電視台、視頻網站等已簽訂的著作權許可合同標的認定可得利益損失。由於上海鄭爽影視文化工作室註銷,相應合同義務由其投資人即鄭爽承擔。

據此,松江法院於2021年12月16日作出一審判決:確認《策劃服務合同書》及《<策劃服務合同書>之補充合同》於2021年2月24日解除;鄭爽返還海寧某影視投資有限公司服務費3050萬元並賠償經濟損失6000萬元

一審判決後,鄭爽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7月18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來源: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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