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法院公告網,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送達吳京與深圳市前海欣雅恆商貿有限公司、廣東省一號酒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珠海市樂食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人格權糾紛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該案件預計於5月20日開庭審理。內容顯示,吳京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其肖像權、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等共計225萬元。
據悉,此前吳京曾多次
因肖像權、姓名權糾紛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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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判文書網上,多家企業因侵害肖像權、姓名權與吳京產生過糾紛。其中不乏商家突齣劇照中的“吳京”,來營銷獲利的案例。
近年來,在吳京對戰狼(北京)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島星緣啤酒有限公司、南京奢健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四川浩川雅飾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訴中,法院分別判決被告賠償61.3萬元、34.2萬元、30.3萬元、30.3萬元和30.1萬元。
來源| 新聞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