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公司招“一日總助”:每人10元報名抽籤決定入選者?律師:割韭菜,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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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某二手交易平台上的一條招聘公告引發熱議。樂華娛樂創始人杜華官方賬號發文稱,公司要招聘“一日總助”,並宣布將通過抽籤方式決定最終入選者。

從公告信息來看,感興趣的報名者需要繳納10元,才可獲得抽籤招聘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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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這份招聘公告發佈於1天前。截止3月3日下午15點,已有6900多人報名參加了這次活動。

頁面信息顯示,此次“招聘”活動在7天後結束,設有50個抽籤碼,但未限制報名總數。

在這份“招聘”公告里,樂華方面承諾:“我的總助”(一日版)上班可解鎖打卡樂華娛樂成就,發現娛樂圈大小人脈,不經意間邂逅樂華家族藝人。

天眼查app顯示,樂華娛樂背後公司是北京樂華圓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09年,註冊資本11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杜華,是一家從事文化藝術也為主的企業,並已於2023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額4.90億港元。

據了解,樂華旗下藝人有王一博、程瀟、吳宣儀等。

“花10塊錢倒貼去上班,好魔幻的操作……”這則消息一經流出,迅速引發討論。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這種藉助二手交易平台抽籤“招聘”的活動,本質上是換種方式賺錢和集資,有誆騙明星粉絲的意味。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告訴記者,樂華娛樂發布招聘公告找助理,首先適用的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單就收取報名費這一點,不可取,“我國勞動合同法作出了明確規定,企業在招聘時,不得向求職者收取報名費等費用,不得向被錄用人員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等等。”

他表示,就本事件而言,樂華收取報名費並未承諾歸還,非借貸;已聲明通過抽獎的方式確定人員入圍,從而說明無詐騙的故意,所以很難認定為詐騙行為。

但是在他看來,歸根到底,這種招聘方法,無疑是在割求職者的韭菜,撈取求職者的錢財,吃相難看。

瀟湘晨報記者 孫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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