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薛之謙發微博,表示自己走進影院,觀看韓寒導演電影《飛馳人生2》,然後“我看哭了……而且是被熱血哭了……”
圖片截取自薛之謙長微博,配圖引發“盜攝”爭論
這篇“影評”小作文因為其中三張電影拍攝畫面的配圖,引發熱議,“薛之謙 盜攝”詞條迅速登上熱搜榜。
有網友稱,拒絕攝屏是觀影的基本要求,公眾人物帶頭盜攝,確有不妥,“既不尊重電影也不尊重觀眾”。
也有網友表示,雖然薛之謙的行為確實屬於“盜攝”,但幾張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劇透效果,也沒作商業用途,沒必要上綱上線。
還有網友坦言,自己看電影過程中,有時也會拍幾張照片發朋友圈……
16日,薛之謙作一首“打油詩”,回應“盜攝”問題:
針對“盜攝”問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看電影拍照發朋友圈算盜攝嗎?
2021年,cctv-6電影頻道曾邀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雯雯律師,就“盜攝”做了詳細的解釋。曾雯雯律師介紹,根據我國《民法典》及《著作權法》規定,盜攝侵權嚴重者除面臨民事及行政處罰外,更有可能被判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來源:紅星新聞、橙柿新聞
編輯:楊洋
校對:葛彥斌
終審:於坤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