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東旭
開國中將遇害,兇手竟然是被囚禁的犯人。
被囚禁的兇手如何出去作案,後來又神不知鬼不覺回到“監獄”?
兇手怎樣沒有撬鎖就拿到兩支手槍?
案發時,司令部的狼狗為何不知去向?
案發時,將軍去拿槍,警衛員為何不開門?
兇案發生的時候,門口的哨兵幹什麼去了?
一大傳言是,警衛員當時到底是不是在通姦?
1970年12月17日凌晨,幾聲槍聲劃破了夜空的寧靜,槍聲來自昆明軍區大院的32號樓,軍區首長住所。
熟睡的人們被驚醒。
很快,更加令人震驚的消息傳來,昆明軍區政委、省革委主任譚甫仁中將被殺,身中三槍身亡!
開國中將譚甫仁
同時遭到槍擊遇害的,還有他的夫人王里岩。
很快,軍區首長來了,雲南省的領導來了和昆明警備區司令員等幹部先後趕到現場。
正在北京養病的軍區第一副司令員王必成,也坐專機趕赴昆明。
周公也在第一時間接到了電話,他隨即下令成立專案組,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軍區大院隨即被封鎖,全省戒嚴,車站、機場,重要路口,邊境口岸全部被封鎖。
緊張氣氛籠罩春城。
如此戒備森嚴的地方,軍區首長被殺,兇手是誰,有什麼背景?
人們紛紛猜測,一時間傳言滿天飛。
翻看譚甫仁的履歷不難發現,從井岡山紅一軍團,到抗戰115師,再到東北野戰軍,他一直是林的下級。
林總走上巔峰,譚甫仁首次當選中委。他的被殺,是否和林有關?
譚甫仁是廣東韶關仁化人,1910年出生,開國中將。
開國將帥大多來自湖南、湖北和江西、安徽等地,廣東的較少,只有16位。
譚甫仁很早就參加革命,參加南昌起義的時候,他才17歲。
此後他上了井岡山,緊緊追隨主席,從江西到了陝北。
抗戰爆發後,他北上抗日,解放戰爭時期從東北一直打到廣東,戰功赫赫。
新中國成立後,譚甫仁歷任軍政委、廣西軍區副政委、政委,武漢軍區副政委、政委,工程兵政委,昆明軍區政委。
譚甫仁作戰勇猛,機智勇敢,深受主席賞識。
1955年,譚甫仁被授予中將軍銜,將軍並沒有躺在功勞簿上,而是居安思危,不忘整軍。
1959年,譚甫仁在武漢軍區政委的任上,還不辭辛勞進行調研,推選出的典型被高層認可。
1968年,譚甫仁到雲南挂帥,正是奉主席的命令。
特殊年代,雲南的形勢非常複雜,狀況不容樂觀,槍和炮都被人弄了出來較量。
誰能橫刀立馬,穩定雲南局勢?主席想到了譚甫仁。
1968年2月11日,主席召見譚甫仁。
主席在講了清代雲南的歷史之後,對他語重心長地說:“你要做平西王了,執掌雲南邊地,封疆大吏喲!”
“已決定你擔任昆明軍區政委,名已正,言已順,走馬上任吧。”
1968年8月,譚甫仁前往雲南就任,當起了“雲南王”。
沒想到,他這個“雲南王”只當了一年多,便喋血軍區大院。
槍擊事件之後,主席非常關注。
周公批示成立“017專案組”夜以繼日工作,務必早日破案。
當時沒有攝像頭,既然是槍擊案,只能從槍查起。
經過調查,專案組發現兇手使用的是59式手槍,只有高級幹部才有權限配用。
另外,勘查現場發現,在室內的皮革紙上,兇手留下了一雙清晰的足跡,當時他穿的是“解放鞋”。
在譚甫仁夫人王里岩倒地的門框上,發現了指紋,很可能是兇手留下的。
當時,解放鞋是軍民的標配,穿解放鞋的人很多。
由於技術原因,指紋沒能完整提取,直到兩年後才完成完整指紋提取。
辦案人員分析之後,認為本案存在四大疑點。
疑問一,軍區大院戒備森嚴,兇手是如何進入現場行兇的?
勘查之後發現,兇手是攀牆而過,沿着院內的養魚池走,從廚房的排煙窗子進入了後院,在後院找到一把破椅子,登椅爬窗到了一樓衛生間,然後上樓行兇。
疑問二,門口的哨兵幹什麼去了?
首長住的大樓門口,有兩個固定哨,案發時沒有反應。
兩名哨兵上都在睡覺,睡得死死的,是被別人叫醒的,根本不知道樓內發生的情況。
疑問三,警衛員幹嘛去了?
兇案發生的時候,警衛員李洪亮和炊事員吳某在同一棟樓。
網上有個說法,說警衛員當時正在和比自己大三十多歲的保姆苟且。
警衛員當時聽到室外有動靜,迷迷糊糊地沒有反應過來槍就響了,他嚇得躲在床下,瑟瑟發抖。
直到沒有動靜,他才出來跑到後院廁所藏了起來。
其實這個警衛員,本身只是勤務兵,負責首長的雜務,首長出行另有保衛人員。
李洪亮沒有受過多少軍事訓練,加上膽小,沒有什麼作為。如果他喊一聲,兇手也會受驚,不能從容作案。
而且兇手先打死譚甫仁的愛人(兩人不在一個房間休息),將軍聽到槍響趕緊去勤務員房間,因為槍就在勤務員(警衛員)那個屋裡。
但是勤務員嚇破了膽,不敢開門。
有人說是將軍前去敲門拿槍,警衛員以為有人捉姦,這不符合常理。
根據現場還原,王里岩見兇手進屋後,首先是起床奔向衛生間,以阻止兇手從衛生間進入將軍的卧室。
兇手在房門口打了第一槍,走向衛生間門口的王里岩,但彈頭打在牆上未擊中。
第二槍擊中王的腹部,王里岩頭向衛生間仰面倒下。
第三槍兇手站在王的腳下向眉間射擊,彈頭穿過頭顱從後腦射出,斜向鑽入地板內。
將軍聽到槍響急忙出去拿槍,兇手追到後院走廊,打了兩槍未擊中,彈頭打在警衛員李洪亮的門框上。
如此乒乒乓乓槍響,警衛員(勤務員)難道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會以為有人捉姦?
保姆吳媽則在另一個房間,根本就沒有出來。
由於是重大案件,兩人當時在幹什麼,肯定查得一清二楚,真的是在苟且的話,現場會留下痕迹。
疑問四,司令部的狼狗哪裡去了?
司令部食堂原來餵養一隻大狼狗,聽覺非常靈敏,一有風吹草動就會狂吠,那一天偏偏沒有叫一聲。
答案是那隻狼狗偏偏有病,被弄到了獸醫那裡。
就在專案組人員絞盡腦汁分析的時候,有人提供了一個線索,案情忽然有了重大突破,提供線索的竟然是一個小孩。
12月30日,案發13天後,一個叫馬蘇紅的兒童在媽媽的陪伴下來到公安局。
原來,案發當日,天快亮的時候,頂門的大木盆忽然倒地,熟睡的馬蘇紅聲被驚醒,他本能地打開電燈。
只見一個幹部模樣的胖男人站在屋內,用沙啞的嗓音問馬蘇紅:“幹部部陳漢中科長是住這裡嗎?”
譚甫仁
馬蘇紅也沒有多想,領着此人到了保衛部家屬院陳漢中家門口,然後繼續回屋睡覺。
(之前,陳漢中的妻子告訴專案組偵查員說,17日天亮前,有一人猛然推門進了屋,兇巴巴地問:“陳科長在家嗎?陳妻說:“老陳出差了。”來人一聽沒有再說話,轉身離開。由於光線太暗,陳妻沒有看清對方容貌,只記得這個人說話聲音有些沙啞。)
馬蘇紅當時只覺得那胖幹部有點面熟,但是想不起來他是誰,直到見到一個叫王東昆的小孩子,他才想起那胖幹部就是保衛部家屬院小朋友王東昆的爸爸王自正,這才在媽媽的陪伴下到公安局。
慎重起見,公安人員拿來一堆照片,馬蘇紅沒有費力就在裡面找出了王自正的照片。
偵查人員大喜,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那麼,王自正何許人也?
王自正是河南人,原來是邊防部隊一名戰士,後來提干,調昆明軍區政治部保衛部,1970年被提為保衛科副科長。
王自正在保衛部當過秘書,當時還負責保管槍支,對保密室情況了如指掌,盜槍輕而易舉。
而且他還負責過首長的安全保衛工作,對32號院情況再熟悉不過,具備作案條件。
因此,辦案人員覺得馬上水落石出了。
可是專案辦公室主任、保衛部長景儒林卻給大家迎頭澆了一盆涼水:“不太可能!王自正案發前就被隔離審查,關在西壩的管理所,那裡戒備森嚴,門口、住室前都有崗哨,夜間燈火通明,一個大活人根本不出來,除非王自正是孫悟空。”
那麼,王自正為什麼會被審查?
原來,此人出身富農,親人被八路軍鎮壓,1947年國民党進攻解放區的時候,王自正參加過還鄉團,對革命者進行瘋狂報復。
新中國成立後,他偽造身份當兵,還被提干。
可是特殊年代,當地群眾發現了他的蹤跡,寫檢舉信寄到部隊。
譚甫仁
譚甫仁和軍區副司令員王必成非常重視,下令於1970年4月將王隔離審查,關在原西壩俘管所的審查組。
正因如此,景儒林不太相信王自正能跑出來行兇。
可就在這時,傳出一個消息,保險柜兩支59式的手槍和20發子彈不見了。
如此一來,王自正作案的嫌疑大大增加,專案組人員隨即在12月31日晚上,驅車直奔管理所,來到王自正房間。
看到公安人員到來,王自正突然從被子中摸出手槍,揮舞手槍亂射,公安人員猝不及防,讓他奪門而出,向院南狂跑。
公安人員奮力追去,將他堵在了南牆角落的廁所,就在公安人員要進去抓捕的時候,槍響了,王自正向自己頭部開槍,自盡而亡。
公安人員隨即提取了王自正的指紋和膠鞋,與現場提取的指紋和鞋印相同。
由此可見,王自正應該就是殺害譚甫仁夫婦的兇手。
但是還有很多謎沒有解開:
管理所戒備森嚴,王自正是如何出去的?槍支又是如何得到的?有沒有內應?
還有,不久之後,專案辦公室主任、保衛部長景儒林自盡了。
景儒林的死,又給專案組蒙上一層陰影,景為什麼要自盡?是否與譚案有關聯?舊的謎底沒有揭開,又有了新的疑問,這給專案組帶來了新的難題。
根據北京指示,軍區重新成立專案組,確定軍區副司令員徐其孝為專案組副組長,還從河北遼寧調來了兩位刑偵專家(兩位專家後來都擔任了本省公安廳長)具體負責專案工作。
經過大量艱苦的偵察工作,專案組1978年6月寫出結案報告,經組織審查批准,正式北京,此案結束,專家組也隨之撤銷,所有謎底揭開。
王自正為什麼殺人?
王自正被審查前,老家侄子來信告訴他,當地群眾要跟他算賬。
他感到末日來臨,難逃一死;既然如此,找個墊背的。
如何搞到槍支?
前面說過,王自正曾在保衛部任過秘書,負責槍支保管,情況非常熟悉。
保密室門鎖非常簡單,有一次他忘記拿鑰匙,用硬片就輕易捅開。
進屋之後就更好辦了,歷任秘書因為找鑰匙麻煩,都習慣把保險柜鑰匙放在一個不加鎖的辦公桌抽屜內。
保險柜的密碼,是很簡的數字,為了怕忘記密碼,即使換人也不換號。
所以偷拿手槍、子彈是極為容易的事。
但是戒備森嚴的管理所,王自正如何出去?
原來,王自正觀察之後發現,管理所換崗的時候有個漏洞,那就是換崗時不直接交崗。
到了換崗時間,下一班崗哨兵不主動上崗,而是由上一班崗哨兵到宿舍叫哨兵去接班。
如果遇到貪睡的戰士,三分五分鐘叫不醒是常有的事。
有時候,下班哨兵被叫醒後又睡著了,上班哨兵卻直接去睡覺了。
這樣的話,哨位5到10分鐘無人也不奇怪,這就給王自正犯罪提供了便利。
王自正在沒有殺人之前,就多次在半夜溜到距離自己住所五十米的廁所,從那裡的圍牆跳出去,到家和自己的老婆偷偷睡覺,從來沒有被哨兵發覺過。
那麼,軍區大院的圍牆五米多高,王自正如何進去的?
說來難以置信,他是大搖大擺從正門進去的。
軍區大院三個營門和辦公樓兩個門均有崗哨,但從不嚴格查驗證件,只要是穿軍裝的,看都不看就放行了。王自正當時被審查,只是把領章和帽徽扣掉,依舊穿着軍裝,他本身就是個幹部,很容易矇混過關。
王自正為什麼要偷兩支槍?
日記中王自正寫道,“兩支槍是雙保險,萬一這支槍出了故障,也不會放過仇人。”
王自正是個謹小慎微的人,心細如髮,所以準備兩把槍非常正常。
59式手槍全長161毫米,重0﹒73千克,裝在衣袋內不會暴露。
兇手殺人後為何要找陳漢中?
陳漢中是軍區政治部幹部的一位科長,他對工作比較認真,對敵人像嚴冬一樣殘酷無情。
從王自正的日記可以看出,因為陳平時對王管教嚴厲,對王開口閉口責罵訓斥,罵他態度不好,不認罪,頂撞哨兵等。
在日記在王自正寫道“陳好凶,好狠毒”、“太可惡,總有一天要”,等等。
因此,王犯殺害譚夫婦後,去宿舍找陳漢中也是想一併將陳殺了,因陳出差未在而倖免遭毒手。
景儒林為何自盡?
審查王犯是景儒林直接負責領導的,他一直認為王不可能從西壩出來,直至本案目擊者兒童馬蘇紅辨認後仍持不相信的態度,而沒有採取果斷措施,致使王犯有了充分的準備自盡。
其實景儒林兇案發生幾天後,就知道保衛部槍支丟失,但是他沒有跟譚甫仁遇害案掛鈎,而是對負責保管槍支的秘書袁孔祥進行長時間的反覆的逼供、誘供。
袁孔祥頂不住壓力,不得不編造謊言,說炮兵師有個將複員的老鄉想帶支槍去打獵,於是就擅自把兩支槍給了老鄉。因此,袁孔祥被抓進監獄,但是他到監獄很快翻供,而且槍也沒有找着。
在此情況下,景儒林認定了手槍在湖南,仍要求湖南地方再繼續做那個複員軍人的工作,結果一無所獲。
一來二去,耽誤了破案時間。
因此,景儒林覺得自己工作嚴重失職,對首長被害負有責任。
他在遺書中寫道:“保衛部出了這些事,叫我怎麼能說清呀﹗”
兇手是保衛部的人,行兇的槍是從保衛部偷的,殺的首長是保衛部應該重點保護的,換誰也受不了這樣的壓力。
至此,謎底揭開,此時已經是1978年,距離將軍遇害已經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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