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社會從文化的根源開始,就推崇一種不健康的母子倫理。這種感情里,既包括了誇張到變形的“孝道”,也包括了壓力山大的“望子成龍”——因為老一輩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就要求掌控子女的人生;而你,在“孝”之下,還不得反抗。
(真實案例:婆婆5萬元雇兇殺兒媳)
這幾天,寧波慈溪發生一起命案,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一位年輕的女護士趙某在家中的樓下被人殺害。死者的孩子今年才5歲,春節一家人剛從南京旅遊回來。當地警方通報了這起命案,案件也很快破了:初步了解,兩名嫌犯已被抓獲。而其中一人為買兇者,正是死者的婆婆。
在各種細節的補充之下,我們看到了事情的大體脈絡:事實上,這個兒子以前還結過一次婚,給氣跑了,這是第二次婚姻。結婚前,婆婆就對這個兒媳不滿意。婚後本來是兒子與母親是分開住的,婆婆把房子賣了,搬去和兒子住,婆媳之間一直不和。再後來,兒子和兒媳又買了一棟房子,搬出來住;年初看到兩夫妻旅遊秀恩愛之後,兇手的惡意終於爆發了。警察把這一家帶走調查時,婆婆承認是她花了5萬元雇兇殺人。
案件已交由警方處理,惟願兇手得到嚴懲,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靈。
在這個案件里,這個兒子大概是無辜的。他與現任妻子的感情不錯,反抗自己的母親,幾番努力脫離他母親的影響,把自己的小家庭搬出來;不久前還在朋友圈寫道:老婆,我永遠愛你!可惜,仍然敵不過母親的喪心病狂。
(電視劇《雙面膠》,反映了婆媳關係。)
婆媳不和,是一個老舊的常見話題,只是發展到殺人這一步並不多見;這種惡性案件,應該說不具備普遍意義。但我們卻看到一個心理扭曲的母親和一個步步後退的兒子,以及一個夾在中間真正受害的妻子。這,卻是許多家庭中的常見狀態。
據了解,在這個案例中,從兒子小的時候開始,這個婆婆連老公都不許接近兒子,父子親熱就發火;而兒媳的出現,對她而言,更是一個“第三者”,觸犯了她的禁臠。這些年來看過一些婆婆(公公)殺兒媳的案例,雖然每一個個案的情況不同,但關鍵核心,都在母親(父親)試圖爭取對兒子的控制權。
俗話中,常有“娶了媳婦忘了娘”一說,語氣中不乏對“忘了娘”的責備;媳婦又常有“我和你媽掉進水裡你救誰”這種詰問,表達的是與婆婆的爭寵。這種母親與妻子之間的“吃醋”,大家都習以為常。這難道不畸型嗎?這隻能說明,中國傳統社會從文化的根源開始,就推崇一種不健康的母子倫理。這種感情里,既包括了誇張到變形的“孝道”,也包括了壓力山大的“望子成龍”——因為老一輩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就要求掌控子女的人生;而你,在“孝”之下,還不得反抗。
(圖片來自網絡。)
(電視劇《麻辣婆媳》劇照)
(電視劇《婆媳之戰》劇照)
實際上,家庭關係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夫妻關係。夫妻關係是優先於子女關係的;子女在家長在承擔完撫育任務之後,十八或二十歲之後就脫離了父母家庭,獨立生活;即便還住在一個屋檐下,孩子也該有自己的工作、朋友,將來更會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人生,擁有獨立的人格;而夫妻關係,則是同共陪伴、親密相處四五十年、甚至更長。孰輕孰重不一目了然么?
但恐怕,連這點常識都未在中國社會中達成共識。
在中國古代社會裡,鄉紳強調家族利益和倫理,普通百姓的生活也拮据得沒有更多選擇,婚姻多是由父母決定的,不需要講感情。男性尚且可以三妻四妾或有別的感情補充形式,但女性則很難有這種機會。不過,她也不是沒有補償,那就是對子女更多的控制權,俗稱“孝道”;一旦媳婦熬成婆,有了比她低一輩的兒媳,她更可以在這種頤指氣使中得到部分滿足了,多餘的力比多也得到發泄。
可翻過了這些陳年爛芝麻的舊賬,當代中國的婚姻關係也沒有得到本質的改善。三四十年前中國人活得粗糙,婚姻也受到各種桎梏,許多人都很難找到情投意合的配偶,這一輩人最常見的婚姻態度就是“湊合著過”,往好聽里說,就是“遷就”“寬容”——本質都是對婚姻極不滿意卻沒有離婚的勇氣和能力。不愛丈夫,卻逃不掉;社會認可女性的移情方式,就是把情感全都傾注和投入在子女身上。
你以為這個社會這麼多的“媽寶男”“媽寶女”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凡是子女身上獲得的超出合理的母子情父子情,就是控制欲。輕一點的,便是掌控孩子的婚戀和生活,要求子女事事都按母親的意願來行事、“逼婚”“催生孩子”是常態;嚴重的,便是戀子情結,阻擋任何走進兒子生活的“第三者”。上面例子中就是一個極端,母親看到兒子夫妻感情和睦,兒子不受控制了,便買兇殺人。
其實,我們這個社會的許多家庭糾紛和不幸婚姻,都在於不能理清倫理的主次關係。案例中,我們只能看到母子關係的扭曲,但實際上最核心的原因是,母親這一代人的夫妻感情已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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