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哥一个月内掉粉近130万,辛巴称今晚要直播“1亿元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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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梁奇慧

9月10日晚,主播辛巴发布视频称,9月11日晚8时,他将开启直播,带着1亿元进行赔付。

此举的起因是,在8月31日的直播中,辛巴和小杨哥在销售同一品牌大闸蟹时,出现了价格不同的情况,随后辛巴称自己遭到了小杨哥团队的举报,紧接着,辛巴指责对方在质检、售后等方面的问题。

9月4日,矛盾再次升级,辛巴提出,如果小杨哥不主动为其所销售的争议商品进行赔付,他将拿出1亿元替小杨哥赔付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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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三只羊集团创始人卢文庆称对梅菜扣肉等产品作出退款处理,并且没有收到任何相关部门就该事件的处罚。合肥高新区市监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在“槽头肉事件”中,有销售资金流向三只羊,因此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生产者要求赔偿,三只羊只是广告发布者,所以只能追究其广告宣传层面的责任,但目前也没有掌握到他们虚假宣传的事实。

9月10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注意到,三只羊旗下“疯狂小杨哥”“三只羊网络”等账号橱窗中,部分产品的商品图中标了两列小字:“本商品销售者为购物链接所属的店铺经营者,而非本直播间/橱窗。”据了解,截至当晚,“疯狂小杨哥”账号掉粉已超百万。

针对上述事件,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涛接受了《看见》记者的采访,对此进行了法律分析。

因大闸蟹,辛巴与三只羊多轮“互撕”,小杨哥掉粉超百万

根据飞瓜数据等,“疯狂小杨哥”在抖音的粉丝数量超过1亿,是该平台“带货一哥”。小杨哥带货依托的是“三只羊网络”,公司全称为“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羊网络),该公司是大小杨商业运营的主体之一。今年2月18日,安徽省举办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在这个大会上,三只羊网络获得“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称号。

天眼查app显示,三只羊网络的唯一股东是三只羊(合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羊集团)。三只羊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张庆杨(疯狂小杨哥),经营范围含创业投资、互联网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看见》记者搜索飞瓜数据发现,截至9月10日晚,“疯狂小杨哥”在30天内已掉粉128.9万,其中在9月5日掉粉最多,达到15.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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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快手一哥”,辛巴的粉丝量也高达9999万+,其多位“徒弟”粉丝也达到5000万量级。在《2023年快手直播带货预估销售额top10账号》中,“辛巴”和“蛋蛋”以全年带货超百亿元的战绩,稳居快手带货榜的“一哥一姐”。而在整个前十名的榜单中,辛选集团更是占据六个席位。

那么这场发生在“一哥”与“一哥”之间的斗争是如何爆发的?

导火索是两位主播销售的同一品牌大闸蟹。据报道,小杨哥销售的产品是公蟹3两、母蟹2两、4对装,售价为298元一箱,第二箱0元,相当于149元一箱;辛巴带货的产品是公蟹4两、母蟹3两、4对装,238元一箱,拍三送一共4箱,再送一箱冰红茶,相当于178.5元一箱。

辛巴在直播中公开表示,因为他的售价比小杨哥的低,所以对方团队举报了他。辛巴还指责小杨哥团队在质检、售后、赔偿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暗示小杨哥的商业模式在模仿他。

辛巴在直播中的激烈言辞迅速得到了小杨哥团队的回应。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等在直播中表示,辛巴的行为是在“没底线地搞流量”。

很快,辛巴再次开播爆料卢文庆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还暗示卢文庆与小杨哥联手将一名女孩送入监狱,网友推测可能是指已经9个月未更新过账号的女主播沫沫,双方冲突进一步升级。

9月4日,辛巴发文称,已通知公司全部渠道,今年禁止售卖大闸蟹,并且表示,决定给小杨哥一周的时间来处理争议产品的售后和赔付问题,如果对方不赔付,他将决定拿出1亿元替小杨哥和三只羊进行赔付,并称“斗胆给行业上一课”。

当晚,卢文庆发布视频回应,关于网上一直关心的梅菜扣肉等产品的质量和售后问题,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向其同步了调查结果。截至目前,三只羊公司没有收到任何相关部门就该事件的处罚,在事件发生后,调查结果出来前,做出了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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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网友称收到“梅菜扣肉”退款,但被拒绝“退一赔三”

事实上,早在今年的3月18日,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曾针对“槽头肉”事件发布过声明,他们称当晚就启动了消费者登记和先行垫付退款等工作,“待相关部门结果认定后,我司将在先行垫付、全额退款的基础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这篇声明中,他们并未承诺对消费者进行“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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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截至9月10日,有许多网友晒出订单截图,表示自己购买了三只羊旗下直播间售卖的“梅菜扣肉”,在近期已经申请了仅退款,并且确实收到了退款,但是并没有“退一赔三”或额外的赔偿。在网传图片中,客服称仅退款已经是“客服的最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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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网友评论称,“退早了,应该等退一赔三”“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有晒出订单的网友称,自己要求赔偿时,遭到了客服的明确拒绝。

《中国质量监管》在4月1日报道称,一名在三只羊旗下购买了“梅菜扣肉”的消费者曾去找三只羊网络的客服协商“退一赔三”,但是被客服拉黑,随后,该消费者将东辉食品和三只羊告上了法庭,目前该消费者的社交账号已删除“梅菜扣肉”的相关内容。

此前,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在“槽头肉事件”中,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梅菜扣肉”的销售资金流向三只羊,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生产者要求赔偿,三只羊只是广告发布者,所以只能追究其广告宣传层面的责任,但目前也没有掌握到他们虚假宣传的事实。

记者注意到,三只羊“槽头肉事件”中,收款方为湖北小橙优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方为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食品),而东辉食品正是在2024年“3·15”晚会上被央视曝光使用未经严格处理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的企业之一。

法律分析:不是销售方,不代表不承担责任

那么,在“槽头肉事件“中,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吗?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涛称,要看消费者购买的“梅菜扣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规定。如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款,或根据经营者承诺进行的退款就不存在问题;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024年“3·15晚会”之后,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称,东辉食品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事项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处以573.44万元的罚款,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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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带货直播间销售了不合格产品,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樊涛称,这要看直播间直播带货的产品属于什么性质,直播间销售商品一般包括销售自营商品和替他人销售商品两种不同形式。如果是销售自营商品,毫无疑问,直播间的经营者同时也是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承担商品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也要按照《广告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直播间是替他人销售商品,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可能构成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要承担与其身份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不是销售方不代表不承担责任。”樊涛称,即使三只羊确实非商品销售方,但按照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三只羊依然要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甚至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比如广告经营者要建立完善的广告档案、在广告发布前查验相应的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广告内容要具有可识别性等。

另外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三只羊旗下账号在橱窗的部分商品图片上标注“本商品销售者为购物链接所属的店铺经营者,而非本直播间/橱窗”等文字的行为,樊涛称,这行声明也不能帮助三只羊完全摆脱责任。

《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二条称,消费者因在网络直播间点击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已经以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方式标明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的,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直播间运营者已经尽到标明义务的,法院应当综合交易外观、直播间运营者与经营者的约定、与经营者的合作模式、交易过程以及消费者认知等因素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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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针对辛巴要代替三只羊进行赔付的行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辛巴此举存在法律上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辛巴作为第三方,并没有合同义务去赔偿三只羊的消费者。假设真的出现了三只羊需要赔付消费者的情况,辛巴的行为属于第三人债务承担。如果三只羊的责任涉及行政处罚,那么辛巴则无法代替三只羊赔付消费者。并且表示,辛巴此举,如果存在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消费者等情形,则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樊涛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是一个体系性问题,仅从辛巴拿出1亿元替三只羊赔付来看,有效信息太少,还无法做出评论和判断。”直播带货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实践中仍有很多新的问题留给立法者、执法者、消费者去思考和探索。(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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