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來,北京海淀法院共受理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案件4851件,以判決方式結案1447件,判賠數額最高達2100餘萬元。4月23日,北京海淀法院發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2024年度)》(簡稱「白皮書」),除了介紹近三年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情況外,還發布利用無人直播系統實施直播作弊行為案、網路短劇抄襲網路小說侵權案、解說類短視頻系列案件的「訴源治理」等十起典型案例。
案例:用本地視頻虛假直播、自製綜藝邀請嘉賓看賽事開幕式直播是否侵權?
近年來,數字經濟高速發展,與數字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不斷受到重視。海淀法院審理了眾多涉數字經濟的典型案件,妥善化解了大量數字經濟下的知識產權矛盾糾紛。4月23日,海淀法院發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2024年度)》。
在白皮書中,海淀法院發布了十件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糾紛典型案例。在設置虛假直播標題不正當競爭案中,某計算機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板塊設置直播標題「正直播某賽事開幕式 中國代表團第110位入場」等,點擊標題進入後播放的卻是該公司自製的綜藝節目,節目內容為邀請節目嘉賓邊吃火鍋邊觀看賽事開幕式的內容。依法享有該賽事節目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家傳播權的某網路公司起訴某計算機公司,法院認為被告方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其賠償52萬元。
在利用無人直播系統實施直播作弊行為案中,二被告銷售的「某無人直播系統」可以實現在原告直播平台進行推流直播時,用本地視頻文件或其他用戶實時直播內容進行直播,成為部分主播作弊的工具,妨礙了原告直播平台服務的正常運行,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某直播平台運營方103萬元。
在網路短劇抄襲網路小說侵權案中,原告經授權擁有某網路小說(以下簡稱涉案小說)影視作品、視頻的獨家改編權、攝製權和侵權維權的權利。原告曾通過中間方將涉案小說發給被告二洽談拍攝短劇事宜,但被拒絕。原告在計劃自行投資拍攝短劇期間,發現二被告擅自將涉案小說拍攝成某網路短劇(以下簡稱被訴侵權短劇)並在被告一的短視頻平台播放。二被告系被訴侵權短劇的共同投資方、出品方及受益方,因改編、攝製侵犯涉案小說構成著作權侵權,被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4萬餘元。
在涉解說類短視頻系列案件中,原告某文化公司是國內的新媒體版權提供商,取得多個涉案影視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專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及以自己的名義維權的權利。某傳媒公司旗下的達人主播未經許可在某信息服務公司運營的短視頻平台上傳了涉案影視作品的解說視頻。某文化公司認為某傳媒公司侵害了其就涉案影視作品享有的著作權;某信息服務公司作為短視頻平台的運營者,構成共同侵權,請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在受理本系列案件後,海淀法院通過對新收案件的繁簡甄別流程,判斷本系列案件屬於平台間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批量案件,調解基礎較好,故對該系列案件一併打包處理,通過與原被告雙方的深入溝通,了解到在本系列案件之外,原告已取證被告平台其他相關侵權內容,並預備提起300餘件訴訟。海淀法院在溝通中了解到雙方分別作為長視頻和短視頻的平台,亦存在洽談合作的意向和基礎,通過及時溝通、搭建橋樑、儘快推進,雙方尋求了合作發展的共同點,並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依託合作基礎,在就已進入訴訟的案件及後續300餘件案件達成一攬子和解的同時,深入開展業務合作,共促視頻行業發展。
平台數據權益保護成為熱點和重點 數字文化產品保護備受關注
海淀法院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楊德嘉認為,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糾紛呈現出諸多新特點、新趨勢:
一是平台數據權益保護成為熱點和重點。適用何種路徑保護平台數據權益、如何規制平台數據的不當獲取使用、如何恰當地平衡數據的權益保護和自由流通成為備受關注的問題。案件審理中,可選擇通過商業秘密加以保護,也可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規定的其他具體條款抑或適用一般條款,通過對被訴行為給經營者利益、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利益等公共利益造成的影響進行綜合平衡,對涉平台數據的競爭行為進行評價。
二是數字文化產品保護備受關注。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與數字技術相關的文化產品日益豐富,數字文化建設躍上了新台階。在網路文化、數字文化不斷繁榮的背景下,對數字文化產品的保護也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問題。案件審理中,無論是對請求保護內容性質的判斷,還是對被訴行為是否侵權的認定,重要的都是需要揭開新技術的面紗,回歸到法律規定的目的和原則本身,圍繞作為創作主體的人和人的創作行為,以及人的智力成果等基本問題予以展開。
三是網路平台中的侵權行為方式不斷變化。隨著移動互聯技術的不斷升級和拓展,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也不斷隨之變化。案件審理中,區分不同主體判斷各方行為性質,同時結合平台性質和身份認定平台責任,既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中明確列明的考慮因素進行考量,也要結合具體案件中網路平台的服務特點、經營規模、技術管理水平等因素綜合判斷。
四是對互聯網黑灰產的治理亟須加強。網路黑灰產如影隨形,蔓延並侵蝕著互聯網的各個角落,已經嚴重影響到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因此,對黑灰產的防治也成為近年來網路空間治理的重中之重。案件審理中,利益平衡的考量貫穿使用,在行為正當性判斷上,除了關注經營者利益所受到的影響之外,對於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考量更應受到重視。
五是涉數智知識產權糾紛化解需加強探索。在數字經濟和人工智慧高速發展、迭代的時代背景下,如何妥善化解產業前沿矛盾糾紛,強化數智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創新賦能發展,也成為知識產權司法工作的重點之一。案件審理中,既要全流程跟蹤關注,對各流程節點進行研判推進,實現案件的及時、妥善處理,也要內外協作、合力化解,深入行業進行調研、座談,聯合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等協同調研、交流,構築數智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海淀法院近三年判決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案1447件 判賠數額最高超過2000萬元
據白皮書顯示,近三年來,北京海淀法院共受理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案件4851件,佔全部知識產權案件的56.7%,審結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案件4840件,以判決方式結案1447件,判賠數額最高達2100餘萬元。2023年該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841件,同比上漲11.8%。審結知識產權民事案件3244件,同比上漲15.2%;其中以速裁方式結案1891件,佔全年審結案件的58.3%。
結合上述案件特點和趨勢,海淀法院從以下四個方面提出建議:一是引導企業樹立公平誠信意識,維護健康良好競爭秩序;二是發揮行業協會紐帶橋樑作用,構建協同高質量發展合力;三是豐富行政機關服務舉措,發揮能動有效執法能力;四是強化司法機關法治保障職能,完善知產司法保護機制。
白皮書總結了2023年海淀法院的知識產權審判情況,並以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案件為視角,歸納案件特點、提煉裁判規則,以期為提升類案的審判質效提供參考,為數字經濟中的從業者和參與者提供有益指引。海淀法院將以此為契機,推動知識產權審判領域的改革創新,為數字經濟引領區和人工智慧創新策源地在海淀的建設,不斷貢獻司法智慧與力量。
通訊員 李思頔 施俊文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