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羋月傳》的作家,蔣勝男關注編劇署名權的問題。
她指出,近年來,不尊重甚至侵犯編劇署名權的情況屢有發生,而編劇的維權之路卻舉步維艱。影視作品在宣發時往往只注重突出導演和演員,很少提及編劇,在製作海報、預告片等宣傳物料時經常不寫或者將編劇的名字寫在很不明顯的位置。正式上映、播出時,將導演、主要演員寫在醒目位置,而淡化編劇,甚至剝奪編劇的署名,更有一些製片方以各種名目將一些沒有參加過編劇創作的人署名編劇,嚴重侵害了編劇的署名權。
2024年兩會召開之際,她告訴九派新聞,今年將帶來了一份關於加強編劇署名權保護的提案。
蔣勝男兩會報到。圖/社交媒體
蔣勝男在提案中指出了一些不尊重編劇的現象:所有網站平台及媒介宣傳電影電視劇,基本不宣傳編劇,重導演,崇明星,踢開編劇,去編劇化已成惡習,媒體推介電影都認為是導演個人作品,甚至過去署名編劇的電影海報也統統除掉編劇。
蔣勝男認為對編劇權益保護的力度決定劇本優質版權的強度。她舉例,美國編劇兩次罷工後可在互聯網和手機及流媒體上分成電影的收入,韓國編劇的權利可以決定導演和演員的選擇,日本在各種影視廣告媒體必須標明「腳本家」的名字,而中國的影視編劇沒有享受二次報酬權的規定,如今連已有的海報上署名權都要被剝奪,這有礙原創進步。
針對上述問題,蔣勝男提議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加強行業自律、加大侵權懲處力度等方面加強對編劇署名權的保護。
公開資料顯示,蔣勝男出生於1973年11月,是著名編劇、著名網路作家。她曾是晉江原創網開山駐站作者之一,晉江網第一篇vip文《鳳霸九天》是她的作品,代表作有《羋月傳》《鳳霸九天》《鐵血胭脂》《燕雲台》《天聖令》等。
早在2016年,蔣勝男就曾以《羋月傳》小說作者的身份起訴電視劇《羋月傳》著作權侵權(編劇署名問題)。
上述案件主要圍繞兩大糾紛點:一是電視劇《羋月傳》部分海報、片花未載明「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未署名蔣勝男編劇身份是否侵犯蔣勝男的署名權。二是將王小平署名總編劇是否侵犯蔣勝男的署名權。
對此,法院認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為宣傳電視劇而製作的海報、片花並非作品本身。作品是作者享有署名權的前提和載體,離開作品,就不存在侵害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署名權。
對海報、片花是否應當為編劇署名我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也無行業慣例,更無合同約定,且樂視花兒影視已在電視劇片頭載明「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為蔣勝男署名「原創編劇」,已完成法定及合同約定的署名義務,
因此,樂視花兒影視未在部分海報、片花中載明「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未署名蔣勝男編劇身份不構成侵權。
九派新聞特派記者 李楊 北京報道
編輯 吳迪 肖潔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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