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冀京,被「雙開」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羅冀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冀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陞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泄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項;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崗位調整、職務晉陞、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冀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冀京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