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小蒜苗長」敗訴小米名譽侵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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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8 月 27 日消息,博主 @小蒜苗長 今日公布了自己小米的名譽侵權官司一審結果,博主敗訴,被判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共計 56595 元

其中,名譽侵權方面,法院判定博主部分言論貶損詆毀小米;誹謗方面,博主對小米的質量問題被判發言合理,但針對小米設計和營銷行為的評價構成侵權,影響小米的品牌形象。

我和小米的名譽侵權官司一審結果出來了,主要是兩點:

一個是關於名譽侵權,我之前說過「歐洲爹」(當時網上討論小米 12s ultra 的設計是否抄襲華為 mate40,米粉說這個設計最早是諾基亞做的,要說抄襲,也是抄襲諾基亞)。「嘴裡不要不要的,身體一撩就發騷」、「騷操作」、「low 穿地心」,這些主要是針對小米過往的一些高管言論,包括常程「拍褲襠」、「劉詩詩代你品莖頭」等言論的評價,法院判定我貶損詆毀。

二、關於誹謗,主要是當初小米和榮耀之間的罵戰,小米的良心厚道評價,小米早期的服務問題(自建服務體系之前)、設計抄襲蘋果、品控和質量問題、小米一些營銷行為是否低俗的問題等,法院認為我關於小米質量問題發言是合理的,不予支持,但關於我對小米的設計抄襲評價、對小米營銷行為的評價,構成侵權,影響了小米的品牌形象。

基於這兩張,法院判決我敗訴,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共計 56595 元。

我個人認為,我總體的內容沒有問題,但在用詞上確實有不當,所以對於這個判決結果,我個人接受。

後續我後(it之家註:此處預計為「會」)給出一個詳細的說明,我具有哪些內容被判侵權,以及,為什麼會這麼說。並配合支付賠償金和道歉。

博主「小蒜苗長」敗訴小米名譽侵權官司 - 陸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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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此前報道,微博用戶 @槍-和玫瑰 於今年 8 月 20 日發文,就不實言論對小米的企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侵犯公司名譽權,向小米公司道歉;今年 7 月,博主 @溪溪大人 被判置頂道歉 24 小時,同時在判決生效七日內賠償小米經濟損失等共計 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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