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林經武 2月15日,薛之謙微博平台上發文表示自己低調又呆萌地走進影院,觀看韓寒導演電影《飛馳人生2》,稱「我看哭了……而且是被熱血哭了……」隨後,因文中配圖多張為電影屏攝圖引髮網友關注及熱議,「薛之謙 盜攝」話題詞條迅速成為熱搜第一。
有不少網友表示,「屏攝不僅涉及版權問題還會影響其他觀眾」「還是要文明觀影,無論多麼喜歡這部電影,都要剋制住自己」「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以身作則」。也有網友稱,「嚴格來講理論上是盜攝,但幾張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劇透效果,從結果角度看,無傷大雅,甚至那些畫面官宣視頻里也有差不多的」。
今日,薛之謙以一首「打油詩」回應,稱「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賽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針對「盜攝」問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進行錄音錄像的,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據悉,此前cctv-6電影頻道就曾邀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雯雯律師,就「盜攝」做了詳細的解釋。曾雯雯律師介紹道,龍標亮起的時候,觀眾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機拍攝。只要拍攝正在放映的影片,就屬於「盜攝」行為。同時建議觀眾:「如果真心喜愛一部影片,我們可以去發放官方的一些宣傳物料,這樣就不會涉及侵權。」至於該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有專家解讀,其關鍵在於是否用於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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