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19 日消息,不少it之家小夥伴可能會刷到「xx 劇單日播放量破億」等新聞,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18 日發布關於對《網路視聽收視指標及計算方法》的公示通知,明確了「播放量」的計算標準,意味著上述播放量「離譜」的現象有望迎來改善。
這次發布的《網路視聽收視指標及計算方法》規定了網路視聽收視指標的定義、分類、統計要求和計算方法,適用於採用電視大屏、計算機、移動智能終端、投屏等方式播放的網路視聽點播內容的收視指標計算。
圖源 pixabay
「用戶有效性判定要求」方面,滿足下述條件之一的視為無效用戶,不應納入各項指標的統計。
在 1 分鐘內產生多於 60 條收視行為的用戶;
在 1 日內產生多於 10000 條收視行為的用戶;
採用視頻刷量軟體等非常規操作手段播放視頻的用戶。
「有效觸達要求」規定,對於時長不小於 2s 的內容觸達,記為有效內容觸達;對於時長不小於 1s 的廣告觸達,記為有效廣告觸達。
《方法》提出有效播放行為判定要求如下:
對於內容收視行為中的播放行為,應進行有效播放行為的判定,以下條件均滿足的應視為有效播放行為:
播放速率小於 3 倍速的播放行為;
收視時長大於 3s 的播放行為。
此外,廣告收視時長不計入播放行為時長,如內容前置廣告等。
播放次數統計要求方面,《方法》明確,應基於單次播放標識統計內容播放次數及其他播放次數相關指標,1 個單次播放標識記為 1 次播放。在收視行為集合中不含有效播放行為的單次播放標識不計入播放次數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