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娛樂圈的瓜一直以來都包熟包甜,且每次都能讓人大飽眼福。
李YF被熟知,小編想著應該是在2007年的《萊卡加油好男兒》,當時所謂的「傾城四少」可謂風頭一時無兩,分別是井柏然、喬棟樑、付辛博和李YF,前三者是那一屆的冠軍季軍和亞軍,而李YF當初是排在第八名。
或許咖位比之其餘三位稍顯不足,李易峰2年後拋棄歌唱事業轉投影視。先不說演技如何,但人氣著實居高不下。
2014年,湖南衛視推出一部仙俠魔幻偶像劇——《古劍奇譚》。
主演名單:楊冪、李YF、鄭爽、馬天宇、喬振宇、鍾欣潼;
特別主演:張檬、陳紫函;
聯袂主演:陳偉霆、張智堯、高偉光、迪麗熱巴;
特別友情主演:李小璐
在2014年,這些咖位演員可謂是大製作,而且那個時候的仙俠魔幻劇本很受市場歡迎,一經播出,網路爆炸,點擊量破50億。
李YF因此收到追捧,獲得一大批粉絲,據說超過3000W。
之後片約不斷,《活色生香》、《盜墓筆記》,《老炮兒》,諜戰片《麻雀》,仙俠劇《青雲志》和電影《心理罪》,再之後《動物世界》等等……
直到9月11日,如下!
#李YF多次PC被行政拘留#
這種話題近期不絕於耳,似乎又回到了當初吳YF的那個時候,都是跟性有關,都是成年人,還都是娛樂圈的。
#1:吳亦凡和李YF的區別
名字的縮寫後面都是「YF」,這一點倒是很像。
李YF是多次PC,而吳YF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的罪名是強姦罪和聚眾淫亂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一條之規定: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份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YF的行為與吳YF不一樣,其行為事多次PC,觸犯的是我國治安處罰法,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由此可見,吳YF是需要判刑的,而李YF只會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2:頂流時代背影下的黑暗
這幾年,在大數據的全面覆蓋下,很多東西都是肉眼可見的,沒有什麼不透明一說,李YF和吳YF都有一個標籤,那便都是頂流,而出事的都是頂流身上,似乎只有這樣才更有話題更有市場,是否有暗中人在操控無從得知,是否他們私底下真的就是這樣,我們也無從考究,如此這麼說小編還是傾向於後者,頂流如何?都是人。
之所以以前沒有爆出來是因為頂流的背後有推手,有公關,真以為都是乾淨的?小編那是萬萬不相信的,單說偷稅漏稅這種事情,以前爆出來的某冰某婭之流,動不動就是以「億」為單位,要知道我們尋常小老百姓,得要賺幾輩子。
要知道,此次是「順帶」查出來的,「多次PC」,這些字眼可是十分醒目的。
娛樂圈,是個利益十分龐大的圈子,吃粉絲紅利的頂流們,需要保持的是所謂的「人設」,在吃喝玩等等上面都十分謹慎甚至可以說是機密,而之所以塌方了,無非就是機密被攻破了,謊言一旦說出,圓不回去的。
吳XB、霍Z、王LH、羅ZX、吳YF
黑暗的根源在哪裡?
就是利益,說白點,就是錢,以前看到一個網友的評論留言,說:在這個圈裡,沒什麼事不能用錢來解決的,只是不是十分嚴重的違法犯罪,不演變成重大輿論,都是可以通過公關私下擺平的。
PC不奇怪,奇怪的是怎麼被捅出來 了?是不是可以說,李YF的公關團隊沒有及時把這個事情壓下去,顯得很失敗?
#3:421PDF中描述的娛樂圈莫非是真的?
陸續被曝光娛樂圈某些明星的陰司事,讓小編不得不想起幾年前轟動一時的421PDF事件,據說是某位「好心人」整理的娛樂圈八卦,整整421頁,故而成為「421PDF」。
裡面的內容會讓人重新看待娛樂圈,裡面有「幫派系列」「似旦雙冰」「老生系列」種類繁多,特別詳細,幾乎叫得上名字的娛樂圈人士在內都有列舉,其中最讓小編感覺到詫異的便是兩次詞,一是「性」,二是「巫術」。
這兩年石錘的男明星也好,女明星也好,大多數都是「YP」「睡粉」「PC」,豈不正是與「性」有關。
能看到的不僅僅是黑暗,齷齪與陰謀,還能看到養小鬼、咒怨、出軌、X交易、拉皮條、乾爹、夫妻各自玩、GAY、吸D、假離婚等等。
當初小編是看完了,看完之後感覺一點,在娛樂圈,似乎業務能力與旁門左道都得要會才行,完全顛覆了三觀,當然了,是否確有其事,大家理性看待,不排除當初那位「好心人」是在寫玄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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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說一:李YF應該是涼了,你覺得他還有翻身的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