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2259個未成年性影像,黃子佼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罰10萬新台幣

據中時新聞網、東森新聞雲等台媒12月3日報道,中國台灣藝人黃子佼因被控在網路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視頻,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查出黃子佼持有少年兒童性影像數量達2259個,受害少年兒童人數共35人,12月3日,一審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新台幣,罰金部分可易服勞務,可上訴。

黃子佼(中) 資料圖 圖源:台灣聯合新聞網

中時新聞網報道稱,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碟中發現,他在網路偷拍論壇購買大量視頻,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案件經台北地檢署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緩起訴」確實有待商榷,以偵查未完備為由,將本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後,認定黃子佼明知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卻自2023年2月17日起用移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將黃子佼起訴。

報道稱,檢察官查證扣案證據又發現,黃不只持有7部,還涉嫌持有41部未成年性影像,檢方7月19日向法院申請併案審理。

法院認為,黃子佼是因一己私慾,加入上述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而持有數量達2259個,性影像涉及兒童及少年人數共35人,數量並非微小,增加了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危險性。

東森新聞雲稱,法官認為,黃子佼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本案之前並無犯罪前科,黃子佼案發後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但在法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否認犯行,迄今未與被害人等進行調解,無可減刑之處,且難以認定他有悔改之意,因此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以罰金代替刑罰)之刑、不得緩刑,並須沒收查扣的硬碟等物。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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