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軒丈夫陳榮煉,終審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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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記者從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獲悉,終審法院日前作出終審裁決,前德晉集團主席、安以軒丈夫陳榮煉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他與其他4名被告連帶罰金約18.3億港元(摺合人民幣約16.7億元)。 陳榮煉。據此前報道,2022年1月底,涉及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賭博案的德晉集團創辦人、女星安以軒的丈夫陳榮煉被澳門警方逮捕,案件廣受關注。2023年4月21日,陳榮煉涉嫌不法經營賭博和清洗黑錢等案件在澳門特區初級法院宣判,判處14年徒刑。2024年1月11日,澳門特區中級法院就此案作出裁決,陳榮煉、王佩瓊、張秀碧、廖永亨和李達泉被控觸犯的(相當巨額)詐騙罪,維持初級法院就其他幾項罪(黑社會罪、不法經營賭博罪、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和加重清洗黑錢罪)所作的定罪和量刑,並在數罪併罰後,分別判處以上各被告13年、9年、9年、10年和7年徒刑,同時判處他們以連帶方式向澳門特區至少支付共計約24.9億港元(摺合人民幣約23.2億元)的非法收益。檢察院和以上5名被告均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11月28日,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發布《終審法院就涉德晉集團刑事犯罪的上訴案作出終審裁決》。文件顯示,澳門特區中級法院於今年1月11日就涉德晉集團刑事犯罪的上訴案件作出裁決,上訴人陳榮煉、王佩瓊、張秀碧、廖永亨和李達泉就中級法院裁判的刑事判刑部分提起的上訴敗訴,維持被上訴裁判;撤銷被上訴裁判中有關判處這5名上訴人以連帶方式向澳門特區(至少)支付約24.9億港元(摺合人民幣約23.2億元)的部分;判處5名上訴人以連帶方式向澳門特區支付約16.3億港元(摺合人民幣約15.1億元)的不法利益,還判處上訴人陳榮煉、王佩瓊及廖永亨以連帶方式向澳門特區支付約2.01億港元(摺合人民幣約1.9億元)的不法利益。